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水保承诺字〔2024〕11号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楚雄大姚供电局桂花供电所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 2024年11月1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楚雄大姚供电局桂花供电所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 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郑雪梅
收件日期:2024 年11 月19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YCX18207
李 燕 证号:YCX21004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 11月 19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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