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601000
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赵家店镇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赵家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赵家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赵家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赵家店镇平安法制办公室、赵家店镇基层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赵家店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赵家店镇党群服务中心
3.赵家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赵家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赵家店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赵家店镇党群服务中心
3.赵家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统计,我单位人员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事业编制31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为58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38人。人员编制数73人比2023年相比增加5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产业调结构,高原农业特色凸显。农业产业稳定发展。完成秋粮播种面积25208亩、产粮10022吨,小春作物总面积2.38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07万亩;种植烤烟8800亩,完成烟叶收购任务115万公斤;饲养蚕种751张,产茧29.44吨,实现产值188.18万元。水产养殖面积达1050亩,水产品产量176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211.2万元。兑付2024年耕地力保护补贴4062户381.45万元;农机补贴380户468台(套)46.894万元;引进企业连片种植天门冬350亩、种植金银花705亩。坚定不移推进耕地保护工作,高标准完成耕地流出整改,有序推进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预计2024年耕地总量为51902亩,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目标的100.73%,基本农田总量为42397亩,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100.87%。林业产业提质增效。投入资金1271万元,在打苴基、小红山、北新街、麻街实施退化林修复20928亩,兑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45.74万元。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两季普查1606个图斑20.65万亩,清除枯死松树5868株,开展红火蚁防治4600亩;投入资金14.4万元新建县级板栗提质增效示范样板1片100亩,镇级核桃、杨梅提质增效示范样板3片400亩,实施第一轮退耕还林地森林抚育244.7亩,开展板栗食象防治300亩。全镇9个村(社区)获得“云南省森林乡村”称号。畜牧产业高速发展。抓实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工作,构建防疫坚强屏障,确保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生猪存栏20516头,出栏34086头;完成肉牛保险投保764头,牛存栏10224头,出栏2809头;山绵羊存栏33822只,出栏24674只;家禽存栏49163羽,出栏80369羽;肉类总产量4050吨,禽蛋产量136吨。
(二)抓巩固促提升,发展引擎强劲有力。文旅产业扩面升级。在巩固紫丘村、姚湾河、苏家坟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的基础上,深度融合生态资源、休闲旅游、观光农业、民俗文化等要素,持续推进一批乡土农旅融合示范村建设。紫丘温泉民宿即将完成提升改造。成功举办2024年“火把节”“杨梅节”等活动,三潭瀑布景区盛大开园,各类文体活动精彩纷呈,获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全年接待游客70余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5千余万元,实现从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特色旅游、休闲康养、田园体验成为群众增收新的增长极。高质量筹备多次省州重要调研,文化旅游和民族团结等工作得到省州党政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三潭瀑布景区被列为楚雄州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楚雄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2024年现场推进会观摩点。赵家店镇文化站获评“云南省特级文化站”,黄羊岭村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通过省级评审并向上推荐。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提档。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茅稗田风电一期、二期和石板箐光伏一期、二期全面并网,持续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全州全域综合交通与能源融合建设试点项目在我镇启动。积极探索发展“农光互补”“林光互补”融合发展模式,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推动绿色发展,新能源发电装机达60万千瓦,绿色能源重镇成色更足。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坚持“周二必扫”制度,定期组织村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实行“户比红黑榜,村评流动旗”制度,营造“你追我赶”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132个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实施,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建设农村生活垃圾简易焚烧池(房)224个,114个自然村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通过清洁家园、田园、村庄、厕所,治污水、垃圾、乱堆,管私搭乱建、畜禽散养,有效解决村庄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全县四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议暨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工作第4次调度会议在我镇召开。
(三)抓巩固与衔接,乡村振兴步履坚实。脱贫成果更加稳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政策,对全镇脱贫户553户1990人,监测对象99户282人按照“新政策不出,老政策不退”的原则持续落实好各项政策。落实劳动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指导培训219人次,落实雨露计划73人,发放补贴15.6万元;新识别纳入监测帮扶对象4户13人,消除风险3户8人;针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92个,申报跨省务工交通补贴201人,生活补贴48人,省内交通补贴198人,向64户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放贷316.5万元;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0户,兑付资金18万元;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分别较上年度增长10.46%、12.48%。项目建设更加有力。聚焦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争取财政衔接资金354.14万元,投资40万元的打苴基村委会下村红薯产业发展配套建设项目、投资54万元的茅稗田村委会屋顶光伏项目建成投产,投资180万元的平地村委会中药材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完工,第一、二批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和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完成。投资190万元对红山公路(赵龙线)破损修复,投资181.4万元实施茅稗田一组二组镇村道路硬化3.11公里,投资109万元实施江头二组道路硬化2.3公里,投资176.06万元实施麻街村水箐小组道路硬化3.65公里,投资144万元实施牛拖箐上组道路硬化2.5公里。协调云南建投投资2700余万元,高标准完成永金高速江底河特大桥进场路(和尚坟至迤拉么)路面扩宽修复18.24公里。投资126万元对紫丘村杨梅园进行提升改造;完成大新田、卧戈么乍2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平地村委会石板箐、麻地小组人饮管道维修养护工程,完成黑什里、黄羊岭、赵家店社区3个小组应急抗旱工程;三潭瀑布景区魔毯、潭底商业街、核心区码头、栈道、景区内部游道、风雨桥、门楼、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南永公路至姚湾河小组路面改宽扩直项目即将完工。乡村面貌焕发新颜。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200座。建成“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小组37个、美丽庭院338户,完成宅基地审批136宗,为紫丘村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86本。赵家店社区、黄羊岭村建成“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村,申报州级美丽村庄建设点位11个小组,他利颇村委会申报创建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通过省级评审。紫丘村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案例入选省农业农村厅《绿美云南》画册。
(四)坚持标本兼治,生态环境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深入践行。完成义务植树1500株,村级义务植树14255株,绿美乡村植树51847株,草坪、花卉美化增绿277.09亩;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交能融合、风力发电等项目稳步推进,绿色转型步伐加快。《“赵家店镇五个一”绘就绿美乡镇“美景图”》入选云南省乡村建设典型案例。持续做好河流环境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实,建立河库渠分类分级名录,实现镇村两级河长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巡河,实行河长APP巡河智能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全镇132个村民小组饮水安全达标。开展蜻蛉河“清河行动”卫生整治4次,出动镇村两级人员近500人次,清除垃圾20余吨,完成7件省级疑似违法图斑整改。不断加强生态监管修复。林长制工作持续落实,认真开展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监测、草地湿地监测,共核实国家级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392个,双责审计中疑似违法图斑56个,林草湿荒普查图斑7949个,查办林草行政案件28起22人,收缴罚金70.77万元,收回林地146.35亩。修建森林防火通道2条23.2公里,投资50万元的打苴基村委会森林管护点全面完工,镇内生态功能脆弱区保护和修复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五)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幸福指数再攀新高。社会保障全面落实。落实农村低保498户840人,发放资金288.9万元;落实临时救助67户229人,发放资金32.4万元;敬老院集中供养43人、分散供养100人,发放供养金157.57万元;完成领取优抚金的139名退役军人年度确认工作,发放各类优抚对象补贴100.9万元;为25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7.34万元,发放护理补贴22.94万元。“一老一小”关心关爱更加有力,建成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养老互助站;大姚县首家乡村“爱心食堂”——平地老年爱心食堂以及赵家店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等2个爱心食堂开业并持续运营,赵家店镇敬老院通过三星级初评,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完成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期扩建,打苴基、平地、他利颇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教育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适龄入学率达100%,在2023至2024学年教育质量评价中,赵家店镇六年级毕业学生升学率100%,定向录取大姚一中10人,大平地完小单班次录取3人;全州146所学校统测评比,六年级总平均分居全州第27名、五年级居全州第28名、四年级居全州第3名,大幅超过县级绩效要求,其中小学部一个班级数学平均分91.5分居全州第一名。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学生589名53.8万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学生486名30.37万元,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学生资助122名30.37万元。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探索敬老院与卫生院合作的医养结合新模式;赵家店镇卫生院门诊人次达48587人,家庭医生签约11848人,规范管理4种慢病2476人,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和中医药健康管理1698人,疫苗接种527针次。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落实计生各项惠民政策5097人,发放资金101.77万元;卫生健康工作全面落实,10个健康倡导村有序开展第三轮健康倡导,HIV检测任务完成率达103.35%,超额完成无偿献血任务。政务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坚持突出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网上办事三大功能,不断完善九大民生领域栏目和内容,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68条,政府科学决策水平稳步提升。依托政务服务网上评价功能、公布“12345”政府服务热线、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箱、群众意见簿等多种渠道,做到“企业群众有所呼,政府必有所应”。“12345”平台接到社会各类案件58件,完成案件回复、处理58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率和回复率均达100%,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赵家店镇商会获评省级四好商会。
(六)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社会大局安定和谐。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紧盯安全生产、道路交通、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着力抓根本、抓关键、强基础,全力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组织集中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发放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提示函14份,排查并整改风险隐患点39个,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理行稳致远。坚持做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多措并举筑牢命案防控工作第一道防线,坚持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严密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将反邪教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以网格员触角和力量,推动防邪反邪工作走深走实。共划分微网格577个,推动“组织链”和“治理链”深度融合,通过抓早、抓小、抓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共排查矛盾纠纷111件,调解成功103件,调解成功率92.7%。全力加强违法违规建设的巡查与监管,持续加大对毁林开荒、未批就建、违法占用耕地或林地实施项目、建设房屋等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共办理简易案件12起、行政处罚案件29起,拆除违法建筑2起。坚持严打方针,扎实开展“缉枪治爆”“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整治行动。年内发生刑事案件22起,侦破13起,办理行政案件24起,结案22起,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工作台账,严格落实特殊人群包保责任制和监护人制度。麻街村委会获评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组织开展“全员上阵进网格、敲门入户讲安全”行动,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等知识宣讲进村组、校园、企业、工地,通过曝光辖区农村安全生产警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抗震避险演练,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金融违法行为效果明显,金融监管全面加强,防风化债稳步推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七)抓作风勇担当,政府效能明显提高。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落实赵家店镇行政审批事项,推动权力、责任“两清单”全覆盖。大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专项行动,不断推进“法治赵家店”“诚信赵家店”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继续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政府法律参谋作用。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干部群众社会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5件,办复率达100%。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文件会议明显减少。深入开展县委巡察、专项审计反馈发现问题等专项整改,旗帜鲜明反对“四风”,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机构设置和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调整。紧紧围绕省州县关于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科学设置“五办两中心一队”,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原则,对各办公室、中心(队)人员实行设岗定责、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整合,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圆满完成,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民兵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工商联等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4411069.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47677.08元,占总收入的91.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63391.92元,占总收入的8.6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81290.26元,增长19.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17898.34元,增长9.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963391.9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新增建设项目比2023年增加,故决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5163676.15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7994.50元,占总支出的47.60%;项目支出18425681.65元,占总支出的52.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12452.65元,增长34.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3551.27元,增长14.45%;项目支出增加6898901.38元,增长59.8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新增建设项目比2023年增加较多,故决算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赵家店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37994.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19081.55元,占基本支出的90.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8912.95元,占基本支出的9.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赵家店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25681.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80801死亡抚恤”300655.80元,大财预〔2024〕6号大财预〔2024〕6号大姚县财政局下达蔡正清一次性丧葬抚恤经费226519.80元,用于支付蔡正清一次性丧葬抚恤经费226519.80元。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元,大财预〔2024〕113号三潭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建设第二批征占用土地及附属设施征占资金2000000.00元,用于支付三潭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建设第二批征占用土地及附属设施征占资金2000000.00元。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3000000.00元,大财预〔2024〕29号大财预〔2024〕29号大姚县财政局下达三潭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征占用土地及附属设施征占费用资金3000000.00元,用于支付赵家店镇江头村三潭景区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土地征地补偿575,060.70元,支付赵家店镇赵家店社区大龙潭小组三潭景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土地征占补偿2,424,939.30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365994.78元,大财农〔2024〕61号大财农〔2024〕61号大姚县赵家店镇2024年第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资金500000.00元,用于支付2024年第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工程款500000.00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财农〔2024〕76号大姚县赵家店镇第二批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资金350000.00元,用于支付赵家店镇第二批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资金350000.00元,。
“2130505生产发展”4051693.41元,大财农〔2024〕9号大姚县赵家店镇打苴基下村红薯产业发展配套建设项目资金400000.00元,用于支付赵家店镇打苴基下村红薯产业发展配套建设项目资金400000.00元;大财农〔2024〕1号结转下达2022年及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资金175738.97元,用于支付拨付他利颇一水两污购买PE管资金100,000.00元,支付赵家店社区大双沟一二三小组污水治理项目资金60000.00元,支付赵家店社区紫丘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质保金115805.46元;大财农〔2024〕76号大姚县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中药材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793744.53元,用于支付赵家店镇平地村委会中药材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793744.53元;大财农〔2024〕61号赵家店镇茅稗田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元,用于支付赵家店镇茅稗田村屋顶光伏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元。
“2130506社会发展”236640.00元,大财农〔2024〕9号大姚县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191400.00元,用于支付黑什里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18400.00元;支付赵家店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资金173000.00元。
“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570000.00元,大财农〔2024〕16号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570000.00元,用于支付北新街龙马山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570000.00元。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815445.63元,大财预〔2024〕20号赵家店镇乡村振兴帮扶资金400000.00,用于支付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乡村振兴帮扶麻街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200000.00元;支付茅稗田村委会茅五小组道路硬化工程款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09869.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5%。与上年相比增加6661279.82元,增长25.77%,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2829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4%。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人员调资政策及实际业务工作量增加,相应追加预算所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68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烟叶生产方面技术扶持及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为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烟叶生产实际工作需要,为加强技术推广与应用,按程序追加的专项资金,年初编制预算时未列入。
7.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支出1974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主要用于保障工作广播文化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以及各村文化工作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部分活动实际成本略低于预期,以及根据工作实际进度优化支付结构所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818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7%。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抚恤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调标增支政策,追加养老保险及抚恤等经费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0575.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3%。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医疗保障政策微调,单位人员正常增减变动,导致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金额据实结算,略高于年初预算数,差异在合理范围内。。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751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5%,完成年初预算的2226.10%。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等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还回赵家店镇绿美乡村建设缺口项目资金(小组集体资金)2100000.00元,占比较大,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074632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2%,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农村公益事业、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示范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为落实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追加安排乡村振兴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村专项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285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完成年初预算的73.30%。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同时部分工作因规划调整延后实施,相应支出减少,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35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完成年初预算的96.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根据实际进度和人数据实结算所致,属正常波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治理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据突发地质灾害防治需要,按程序追加应急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150.00元,决算为21283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463.39元,下降22.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9993.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9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150.00元,决算为11284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02%,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83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993.61元,增长2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843.00元,增长50.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8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843.00元,增长50.4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12836.61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463.39元,下降22.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99993.61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2843.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镇各种督查、检查较多,举办火把节、杨梅节等活动,且本年度我乡镇乡镇迎检较多,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83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993.61元,增长2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843.00元,增长50.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28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镇各种督查、检查较多,举办火把节、杨梅节等活动,且本年度我乡镇乡镇迎检较多,故公务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核验收、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赵家店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7497.55元,比上年增加818987.55元,增长174.8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录入错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为1199230.00元,与本年相比,实际增幅为7.36%。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赵家店镇资产总额12411328.27元,其中,流动资产11009373.99元,固定资产1401954.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211201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2617.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210.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41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793.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210.6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210.6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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