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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河镇生态扶贫实施方案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482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三岔河镇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三岔河镇生态扶贫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结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生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9号)精神,《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生态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深化林业改革、加快生态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促进农民增收、建设“全国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结合起来,坚持一户一策、因户施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生态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从生态建设中获得更大收益,通过实施生态补偿项目如期脱贫。

 二、重点目标

     围绕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和要求,加大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大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稳定和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岗位和生态扶贫政策,确保全镇7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78个贫困人口实现如期稳定脱贫。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扶贫对象进村到户。对每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信息资料细化造册,做到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生态扶贫信息网,进一步提升生态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生态扶贫对象具体到村、精准到户。

   (二)坚持生态扶贫措施进村到户。按照一户一策、因户施策、统筹推进、精准发力,确保具有生产条件和发展意愿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生态扶贫项目。

   (三)坚持生态扶贫资金进村到户。整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农村能源建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等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确保生态扶贫项目资金投入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坚持生态扶贫技术培训进村到户。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到户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技术培训,确保有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过培训掌握发展产业的技术和技能。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生态护林员扶贫采取“镇统筹,村选聘、管理”的模式,在全镇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优先公开聘用符合条件的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每人每年发放管护工资1万元以上,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户均增收1万元。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财政所、各村(居)委会   

 (二)实施退耕还林扶贫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补助标准,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600元,其中:现金补助1200元,种苗补助400元。建设期5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第一年每亩补助9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400元),第三年现金补助300元,第五年现金补助400元。通过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实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稳定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财政所、各村(居)委会

 (三)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扶贫积极向上争取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优先安排给条件适宜、有劳动力、有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每亩补助1500元。建设期5年,第一年每亩补助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现金补助5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现金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现金400元,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责任单位:国土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水利)、镇财政所、各村(居)委会

 (四)实施生态效益补偿扶贫按现行政策,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偿15元(其中:管护费5元,直接兑付林农现金10元);实施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其中:禁牧补贴每亩补偿7.5元,草畜平衡每亩补贴2.5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林地属于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符合中央草原保护补助奖励的,通过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及中央草原保护补助奖励,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增加收入。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责任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镇财政所、各村(居)委会

 (五)实施农村能源建设扶贫太阳能每户补助1500元(省级以上补助1000元、州级补助100元、县级补助400元),节能炉补助300元。争取上级每年下达我镇太阳能建设任务不少于400户,推广节能炉不少于400眼,重点扶持有意愿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能源条件。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镇财政所、各村(居)委会

 (六)实施产业扶贫一是实施木本油料(核桃)提质增效扶贫。木本油料(核桃)提质增效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150元。全镇每年争取实施3000亩。二是实施低效林改造扶贫。低效林改造优先安排有条件并愿意实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补助100元。争取每年实施1000亩,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各村(居)委会

 (七)实施生态科技扶贫持续开展送科技上门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到户指导等方式,对贫困人口开展经济林果栽培、果树整形修剪、农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药化肥使用以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技术技能的培训,力争全镇每年培训贫困人口 27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各村(居)委会

 (八)实施农机具补贴扶贫以核桃、花椒立式烘烤炉建设为重点,争取将核桃、花椒立式烘烤炉机具补贴作为农机补贴的重要内容,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推进我镇重点特色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责任单位:镇扶贫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各村(居)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镇生态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精准高效推进,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岔河镇生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肖光伟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马春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邢东波  镇党委副书记

           王克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扶贫办主任

           樊雪丽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朱年毅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何永康  镇财政所所长

           邱家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

           刘丽菊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业)

           杨必乾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畜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扶贫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组织协调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镇级有关站所要密切配合,做好计划安排、资金投入和补助资金的兑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要细化生态扶贫措施,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围绕精准扶贫工作,谋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镇生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生态扶贫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强化舆论宣传。把加强宣传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精准扶贫重要措施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媒体,及时收集、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典型,突出宣传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生态扶贫、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升生态扶贫的社会效应,引导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扶贫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以项目建设为依托,结合“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在实施好林业各项重点工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生态扶贫的各项政策,组织编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生态公益林补偿、造林补贴、林业产业、林下经济、林业技术推广等国家、省、州、县林业重点项目和专项财政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县对我镇生态建设项目资金,优先安排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扶贫和产业发展。

    (四)突出示范带动。抓好产业示范建设,选择特色支柱产业,重点探索“合作社(协会)+贫困户”双赢同富合作模式,针对不同合作主体,着力探索创新不同方式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相关环节生产经营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实现脱贫致富,实现扶持好一个产业,发展一片经济,脱贫一方百姓的目标。推广农林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现代种养模式,加快发展林下畜牧养殖、林下药材种植,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新兴林业产业,以短养长、长短兼顾,促进立体式、多元化融合发展,提升林地综合效益。抓好示范村、示范户创建,使有限的资金在精准脱贫上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五)强化考核督查。镇生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生态扶贫措施具体的责任人。实行生态扶贫工作季通报、半年督查、年考核制度,将生态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考核内容,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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