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河镇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产业扶贫“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法〔2017〕75号)文件精神,通过创新产业扶贫模式,突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示范作用,积极带动和扶持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结合三岔河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脱贫目标,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突出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的优先地位,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管好三棵树、种好两片叶、养好一群畜”为思路,以产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贫困户产业脱贫致富为途径,着力打造核桃、花椒等长效产业,稳固发展烤烟等重点产业,积极培育百合、辣椒等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广泛参与产业发展各环节,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分享收益,到2018年末,全镇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效覆盖所有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持续增收。2019年-2020年不断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成果,每个村发展壮大一个主导产业,真正建立起“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群众逐步致富实现全面小康。
二、扶持对象及原则
(一)扶持对象
全镇7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按《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执行。
(二)基本原则
1.因户施策,产业精准到户。坚持把带动贫困户增收作为产业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贫困户劳动力现状和资源条件因户施策,做到“户户有产业、家家能‘造血’”,确保每户贫困户有1个以上增收产业。
2.因地制宜,集约规模发展。结合资源优势和传统种养习惯,引导和帮助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引领带动集约规模发展,实现产业增效农户增收。
3.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做到扶贫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兼顾。
4.长短结合,持续增收脱贫。坚持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稳定脱贫,持续增收,通过产业扶贫把贫困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带入组织化生产体系和利益分配链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精准脱贫目标。
三、实施模式
(一)以贫困户为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根据《大姚县财政局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户动态管理后新增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县下达我镇72户贫困户2017年产业扶持补助资金为户均0.5万元,合计36万元。根据年度动态管理情况,经镇、村、组评议,结合贫困户自身产业发展意愿,分四类兑现产业扶持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主要产业发展,综合贫困程度、主要脱贫产业类型选择、脱贫主观意愿等因素,每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在1050-5500元范围内实行差异化扶持补助,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动力,引导自强自力脱贫。附加产业发展以科技帮扶和产销协调为主要扶持措施,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二)以合作社为引领,强化示范带动。一是镇党委、政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镇域内选择运行规范、运营良好、经营诚信、实力雄厚、发展前景广阔的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为产业发展平台,吸纳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委会自愿入社,实行镇党委、政府主导,合作社建基地示范带动,为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市场营销服务,推动产业持续发展,实现贫困户稳步增收目标。二是建立贫困户、村委会与合作社利益连接机制,贫困户和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委会自愿以每股100元的标准入股合作社,合作社在为贫困户提供优质技术、农资服务的同时,优先为贫困户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参与生产经营,优先为入社村委会派送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并根据当年经营情况按不低于贫困户及村委会股本的15%给予入股贫困户及村委会相应分红。
四、产业扶持重点及政策
(一)以背阴地、达么为重点,突出烤烟支柱产业地位,扶持并带动全镇2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烤烟113.7亩,动员引导贫困户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扶持政策:在烤烟生产计划安排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倾斜,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种植烤烟3亩以上,移栽结束经镇村组织验收后,对烤烟种植面积在3亩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每亩种烟补助1000元。
合作社作用发挥:贫困户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后,合作社负责提供烟苗供应、农资代购和中耕、烘烤、分级等技术指导及收购协调等优质服务。每年12月30日前按不低于贫困户股本的15%给予入股贫困户兑现红利。
责任领导:张志坚、马春雷
责任人员:刘炳亮、赵建雄、各挂包干部
责任单位:三岔河烟叶站、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二)以三岔河、他的么为重点,壮大畜禽养殖业,扶持并带动全镇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养生猪232头,4户养牛12头,14户养羊162只,12户养鸡405羽,1户养蜂4群,动员引导贫困户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扶持政策:一是生猪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饲养生猪5头或能繁母猪1头以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猪舍12㎡以上(不含运动场),其中:饲养能繁母猪产仔,产仔1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头仔猪给予饲养补助1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肥猪,每头给予饲养补助300元;每新建1平方米新式猪舍给予厩舍建设补助400元。二是肉牛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饲养肉牛2头以上,在适养区建新式牛厩12平方米以上(不含运动场),其中:饲养能繁母牛每产牛犊1头,产牛犊2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头犊牛给予养殖补助1000元;饲养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牛,每头给予养殖补助1000元;每新建1㎡新式牛厩给予厩舍建设补助400元。三是黑山羊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饲养黑山羊5只以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羊舍12平方米以上(不含运动场),其中:饲养能繁母羊每产羔1只,产羊羔3个月后验收合格的,每只羔羊给予饲养补助3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羊,每只给予饲养补助300元;每新建1㎡新式羊舍给予厩舍建设补助400元。四是山地鸡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饲养山地鸡30羽以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禽舍12平方米以上,其中:饲养山地鸡30羽以上,验收合格的,给予每羽鸡苗补助15元;每新建1㎡新式禽舍给予禽舍建设补助400元。五是肉驴养殖。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养驴1匹以上,在适养区新建新式驴舍12平方米以上(不含运动场),其中:饲养能繁母驴每产仔1匹,产驴仔2个月后验收合格的,给予每匹幼驴饲养补助1000元;出栏或不低于成本价出售肉驴,每匹给予饲养补助1000元;新建新式驴舍每1㎡给予厩舍建设补助400元。六是养蜂。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养蜂3群以上,活框饲养1群蜂给予养蜂补助300元。
合作社作用发挥:贫困户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后,合作社负责提供畜禽种、饲料代购,协助镇兽医站组织疫情防治和养殖技术培训,实施良种引进,推广品种改良,回购或代销畜禽产品。每年12月30日前按不低于贫困户股本的15%给予入股贫困户兑现红利。
责任领导:马春雷
责任人员:李振、杨必乾、王联顺、范文明、各挂包干部
责任单位:镇畜牧兽医站、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三)以格谷、白泥田为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产业,扶持并带动全镇4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百合12.98亩、辣椒13亩、魔芋29亩、洋芋4亩、红花4.2亩、油白菜2亩,动员引导贫困户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扶持政策:一是蚕桑种植。新植桑园1亩以上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亩给予新植补助1000元;新建标准化蚕室面积2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200元。二是蔬菜种植(含油白菜、工业辣椒)。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蔬菜1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三是马铃薯种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马铃薯2亩以上,每亩给予种薯补助500元。四是魔芋种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魔芋1亩以上,每亩给予种芋补助1500元。五是百合种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百合0.5亩以上,每亩给予百合种苗补助2500元。六是芒果种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种植芒果2亩以上,或改造低产园2亩以上,新植芒果每亩给予种植补助200元,低产芒果园提质增效改造每亩给予补助150元。七是中药材种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中药材产业,对种植投入成本高的重楼、白芨、黄精等中药材的,种植0.5亩以上每亩给予种植补助2500元;对种植投入成本相对较低的板蓝根、续断、滇红花等中药材的,每亩给予种苗补助500元。
合作社作用发挥:贫困户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后,合作社负责提供种苗、农资代购,协助镇农技推广中心组织病虫害防治和科技推广培训,回购或通过电商代销特色种植产品。每年12月30日前按不低于贫困户股本的15%给予入股贫困户兑现红利。
责任领导:马春雷
责任人员:刘丽菊、代鹏、李敏、安国洪、各挂包干部
责任单位:镇农技推广中心、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四)以新田、直么为重点,巩固经济林果长效支柱产业,扶持并带动全镇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花椒190亩、核桃13.5亩、板栗3亩,指导5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花椒提质增效68.8亩、核桃102.4亩、板栗40亩,动员引导贫困户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扶持政策:一是核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新植1亩核桃给予种植补助200元,实施核桃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每年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核桃机械立式烘烤炉100座,建好投入使用经验收,每座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助。二是花椒。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新植1亩花椒给予种植补助200元,实施花椒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每年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花椒机械立式烘烤炉100座,建好投入使用经验收,每座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助。三是板栗。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新植1亩板栗给予种植补助200元,实施板栗提质增效每亩给予补助150元。
合作社作用发挥:贫困户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后,合作社负责提供林果种苗、农资代购,协助镇林业站组织病虫害防治和提质增效培训,推广集约化经营,回购或通过电商代销林果产品。每年12月30日前按不低于贫困户股本的15%给予入股贫困户兑现红利。
责任领导:马春雷
责任人员:邱家红、李建平、蔡春琼、王家娟、各挂包干部
责任单位:镇林业站、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五)扶持荞苴、达么和背阴地三个集体经济薄弱村委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动员引导三个村委会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1.扶持项目:以荞苴村“两委”为主体,规划种植百合6亩,向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入股200股。
责任领导:樊雪丽
责任人员:张绍平、荞苴包村挂点工作组成员
责任单位:荞苴村党总支、村委会,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2.扶持项目:以达么村“两委”为主体,规划种植百合2.5亩,向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入股200股。
责任领导:王克文
责任人员:常必荣、达么包村挂点工作组成员
责任单位:达么村党总支、村委会,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3.扶持项目:以背阴地村“两委”为主体,规划种植工业辣椒5亩,养鱼8吨,向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入股200股。
责任领导:罗秀忠
责任人员:董跃军、罗映明、背阴地包村挂点工作组成员
责任单位:背阴地村党总支、村委会,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4.合作社作用发挥:村委会自愿加入大姚县天和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后,合作社优先为入社村委会派送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并负责提供种苗、农资代购,技术指导,回购或通过电商代销农产品等服务。每年12月30日前按不低于村委会股本的15%给予入股村委会 兑现红利。
(六)鼓励乡村旅游发展。围绕全镇旅游规划及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用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田园风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鼓励集镇附近、郊区、景区周边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优质果蔬、特色养殖基地,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使乡村旅游成为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新平台。对发展乡村旅游的给予扶持,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取得餐饮资质和营业执照开办农家乐的,每户给予补助7000元;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加工的,凭与电商、企业的购销合同、付款证明,每销售5000元旅游商品给予奖励500元,每户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7000元;三是民俗客栈、农家乐、农业观光园等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劳务者,且用工期必须在1年以上的,凭劳动合同及劳务者证明,报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核后,每使用1名劳务者奖励业主200元。
(七)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体系。依托“基层党组织+电商富民”,加快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支持发展订单农业,推动企业与种养基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形成稳固的购销关系,实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市场需求的直接对接。到2020年,每个贫困行政村建成1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县内注册并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的(可委托镇、村服务站点运营),经镇人民政府确认,对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店铺并有网络销售额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1万元的,每户补助1000元;网络销售额每增加1万元,追加补助200元,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7000元。
(八)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凡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推荐申报省、州、县级新型经营主体,并在项目申报、资金扶持上优先安排。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购销合同,建立稳定购销关系,购买2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1000元以上的自产农产品,或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个以上就业岗位,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带动贫困户的,以实际带动贫困户的数量,补助起主要牵头作用的经营主体),每脱贫1户贫困户补助经营主体200元。以“新型经营主体+两委+贫困户”模式,大力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的,对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是规模化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行政村签订规模流转土地合同3年以上,创建100-199亩、200-499亩、500亩以上种植基地(包括优质牧草、青贮玉米种植等,不含烤烟种植),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接机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人以上就业,并帮助不少于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农产品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二是规模化养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行政村适养区新建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2000平方米以上,且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规模养殖,帮助不少于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畜产品,年出栏商品猪2000头或肉羊1000只、肉牛50头、肉驴50匹、禽10000只以上的,每个养殖场(养殖小区)一次性给予8万元补助。三是集约化经营。为提高经济林果、生态林业效益,加大群众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推行资源集约化经营模式,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经济林果、生态林业集约化经营,凡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其他农户整合经济林果、生态林业进行集约化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整合每1亩经济林果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每整合1亩生态林给予一次性补助10元。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行政村投资200万元以上建设农产品加工企业且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人以上就业的,给予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以奖代补补助,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贫困行政村投资新建高效设施农业100亩以上,且每亩投资超过1万元的,每亩给予1000元以奖代补补助,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九)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村(社区)要认真落“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万元—5万元”的要求创新举措,探索新模式,因村施策,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明确村级党组织在村集体经济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组织主体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从本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二是通过支部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积极探讨,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强化科学发展理念,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坚持集体所有,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把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五、扶持对象、扶持产业及扶持资金(详见附件1)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11月30日—12月15日)。制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二)贫困户与合作社利益连接机制协商阶段(2017年12月15日—12月20日)。召开贫困户户长会议和合作社社员大会,研究讨论加入合作社事宜。
(三)贫困户产业发展启动及入股合作社阶段(2017年12月20日—12月31日)。成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组,按照贫困户主要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扶持资金分配方案,通过贫困户“一卡通”先期兑付70%扶持资金作为贫困户产业发展垫本,启动产业发展计划,同时动员引导贫困户自愿入股合作社。
(四)产业发展实施阶段(2017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合作社及各挂包帮扶干部积极帮助贫困户发展各项产业,确保贫困户真正从中获得收入。同时,动态验收贫困户产业发展成效,验收合格兑付剩余30%扶持资金。
七、组织保障
为了抓好2017年产业扶贫工作,探索出一条适合三岔河产业发展的新路子,切实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特成立三岔河镇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陆爱海 镇党委书记
肖光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邢东波 镇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王克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扶贫办主任
马春雷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张志坚 镇人大主席
李重梅 镇纪委书记
罗秀忠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樊雪丽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丽莹 镇党委委员(组织)
栾 勇 镇党委委员(宣传)
何永康 镇财政所所长
张小龙 镇党政办主任
马学文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水务)
刘丽菊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业)
邱家红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业)
李 振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畜牧)
朱年毅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镇扶贫专干
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领导全镇镇村干部按照项目规划,全力推进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建设,使我镇7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持续增收的目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由马春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振、邱家红、刘丽菊、刘炳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朱年毅、张晶、普一淑、何艳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为加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领导小组下设项目资金监管组和群众代表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组
组 长:王克文
副组长:李重梅
组 员:何永康、张正才、金辉、朱年毅、李艳君
职 责:下设办公室在镇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由何永康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管、并对所实施的产业项目、资金兑付、“四项制度”的实施和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干部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二)群众代表工作组
组 长:邢东波
副组长:张小龙
组 员:董秀梅、张晶、钱熹、杨寅翠、各村委会书记主任、各包村挂点组成员、各村脱贫攻坚特邀监督员
职 责: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小龙同志担任,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贫困户代表及项目廉政评议员的选聘、培训,组织贫困户代表和项目廉政评议员参与项目询价、监督等工作。
八、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一)产业发展成效验收。贫困户产业发展过程中,由所在村(居)委会和挂包帮扶干部负责动态监管和纪实记录,及时收集贫困户产经销活动相关凭证和影像资料,完成主要产业规划项目后,由贫困户填写产业扶贫验收申请卡(见附件2),所在村(居)委会及挂包帮扶干部签署初验意见后,报镇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四类”产业责任单位根据申请验收内容与各村(社区)廉政评议员、贫困户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原则上每2个月组织一次集中验收。验收前已自销或出售的农产品,由贫困户、村(居)委会和挂包帮扶干部如实提供相关凭证和纪实影像资料作为验收依据,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佐证的,不给验收,并限期整改,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产业扶持资金兑付。贫困户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后,兑付产业扶持资金分配方案的70%,作为贫困户主要产业发展生产垫本及入股合作社扶持;主要产业发展成型申请通过验收,在镇、村、组三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兑付剩余30%扶持资金,所有资金兑付由镇财政所通过贫困户“一卡通”进行兑现。
(三)产业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四项制度”。一是项目公示制。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廉政评议员制。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村组,以群众推荐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出群众代表,担任产业扶贫廉政评议员,每个村(社区)不低于3人,实行群众评议,确保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实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邀请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廉政评议员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进行测评,对评议满意率低于80%的不予验收,并责令严肃整改,确保产业扶贫项目如期完成,并达到项目预期目标。三是纪检监察备案制。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纪检监察备案制和廉政承诺制,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村与镇人民政府签订扶贫项目责任书,并做出廉政承诺,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向群众做出廉政承诺。四是贫困户代表工作制。为提高贫困户对产业扶贫的参与度,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以贫困户推荐、村委会评议公示的方式,从各村推选不少于10%的贫困户作为代表,参与到产业扶贫验收全过程中,并定期对贫困户代表开展政策培训、思想引导,通过贫困户代表将扶贫政策宣传到每户贫困户中,克服等、靠、要思想。
上一条:三岔河镇“互联网+”精准社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
下一条:三岔河镇产业扶贫项目验收标准及办法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