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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政策

索 引 号:dyx040/2026-000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三台乡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政策 生效日期:

一、缴费对象

辖区内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居民以及国家、省、州规定的其他人员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二、筹资标准

2026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10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

(一)个人缴费标准: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同时参加大病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大病保险费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筹集,个人不缴费。

三、资助参保标准

(一)全额资助

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二)定额资助

1.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每人120元定额资助。

2.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每人180元定额资助。

(三)计划生育资助对象

符合计划生育资助对象的按照《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将计划生育资助对象纳入医保信息系统标识的通知》(楚卫发〔2025〕21号)执行,即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给予全额资助,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用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按每人180元定额资助。对具有多重身份,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资助参保标准,以缴费时所属人员身份类别为准,已缴纳参保费用的不退不补。

四、缴费时间

2026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2月25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2026年居民医保非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具体缴费标准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居民医保筹资均由个人承担,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100元。

五、缴费办法和方式

(一)城乡居民以参保人为单位,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按照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的征缴方式,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征缴。

(二)具体缴费方式: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属的村(居)委会、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相关手续。

方式1:缴费人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关注并注册“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注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者关注并注册农商行的“掌上银行”“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公众号实名认证后进行全天候自主缴费,缴费成功的可通过手机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电子回单》并作为缴费凭证保存使用。

方式2:缴费人到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村(居)委会、社区由代办员通过手机代缴,缴费成功的可通过手机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电子回单》并作为缴费凭证保存使用。

方式3:缴费人到大姚县农业银行各网点使用POS机刷卡缴费,由银行现场开具扣款缴费凭证。

方式4:缴费人到大姚县税务局第一分局(办税服务厅)缴费的,开具非印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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