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中心学校党总支、各机关党支部,村委会、各办、中心(站所),县驻铁锁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首先要打牢基础,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实现动态管理”的重要指示,认真做好我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实现扶贫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奠定坚实基础。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铁锁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罗美会 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 彪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 组 长:彭 斌 乡党委副书记
张有文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克忠 自碑么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耿荣贵 七棵树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成 员: 施汝宏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
曹晓宏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魏 萍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董剑余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陈启华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普如林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连华鑫 乡党委委员(组织)
王文黎 乡党委委员(宣传)
王晓伟 乡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钟建友 铁锁村委会包村挂点组长
梁学宏 永河村委会包村挂点组长
王文发 杞拉么村委会包村挂点组长
李荣光 拉巴乍村委会包村挂点组长
杨新林 自碑么村委会包村挂点组长
邱家金 七棵树村委会包村挂点组长
李雪飞 铁锁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
刘衬灵 永河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
张建锋 杞拉么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
马劲松 自碑么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
张国栋 七棵树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长
杨从云 铁锁中心校区校长
赵建祥 铁锁卫生院院长
杨子义 铁锁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樊海春 永河村党总支书记
杞润芳 永河村委会主任
杞国芳 杞拉么村党总支书记
杞树芬 杞拉么村委会主任
杨寿福 自碑么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董国礼 拉巴乍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赵华 七棵树村党总支书记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我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听取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督促完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
3.加强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各村委会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工作,加强对队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队员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4.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审定工作,领导和指导各村委会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有效开展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联席办,由彭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有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钟建友、陈家伟、金洪丽、王洪萍、朱桓达五位同志组成,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档案管理、数据录入、材料起草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任务。
三、成立村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
(一)各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队员
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队员由乡包村挂点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干部、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工作队名单附后)
(二)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提出初步名单
由联点领导主持召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会议(需有会议记录、签到册、照片)。一是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相关政策、步骤、表册作研究学习;二是按照乡下达的脱贫计划,提出初步脱贫名单;三是对照6-8月开展的动态管理中存在的10个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看是否有符合建档立卡条件未纳入的情况,特别是农转城及其他符合建档立卡的人员;四是分析卡内户是否有返贫现象。
2.入户调查及信息采集
1.打印到户材料。一是从国办系统中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贫困村信息采集表》;二是打印《自然村信息采集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三是打印《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核算表》、《云南省精准扶贫明白卡》;四是打印《扶贫措施填报表(户表)》;五是打印《入户调查登记表》、《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贫困户帮扶情况认定表》。
2.若有新增贫困户、返贫户,则首先提出申请。
3.组织入户信息采集。对上述材料信息进行一次性纸质采集,已脱贫户不需做《入户调查登记表》、《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和《贫困户帮扶情况认定表》。
4.按程序提出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包括脱贫户、新增贫困户和返贫户)。
3.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1.开展村“两委”商议工作:召开村“两委”会议,对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讨论,形成商议意见。
2.做好公开评议工作:组织小组党员、村民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脱贫初步名单,并将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情况在会上作说明,脱贫初步名单在小组和村委会公示7天,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组织核实,并向群众反馈,无异议后,工作队员在《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及《贫困户脱贫销号双认定表》中签字,将脱贫退出相关材料报乡扶贫办。
3.若有新增和返贫人口请及时上报乡扶贫办,按《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云南省“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任务清单》、《云南省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队队长,要做好本村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牵头抓总、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研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工作程序,强化对队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克期完成。
(二)完成工作时限。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总体安排是,2017年11月14日前完成学习培训提出初步名单;2017年11月22日前完成入户信息采集;2017年11月25日前扶贫对象动态管理,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国办数据审定及国办信息录入。对完成效果不好、不按时限完成办理的各种情况将纳入年底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对督查中拖着不办、严重影响工作的工作组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纪律要求。在开展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期间,各工作队驻村进组入户开展工作,不得喝酒和打牌,严格遵守各项驻村工作纪律。
上一条:铁锁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铁锁乡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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