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铁锁乡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387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铁锁乡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铁锁乡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

铁锁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铁锁乡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5部委《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16〕26号)、《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02号)和《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70号)精神,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铁锁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机制,实施“三个一批”行动和“三个一”工程,实现“九个确保”目标: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确保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确保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确保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确保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贫困人口;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确保贫困人口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我乡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 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显著下降,传染病发病率进一步下降。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实现大病基本不出县,贫困人口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策略

(一)扶贫对象,确保政策实施精准 1.精准识别健康扶贫对象。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要求,锁定2014年以来确定的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人人享受到相关倾斜政策。结合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贫困人口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救助系统内对贫困人口做好标识,做好健康扶贫服务卡的发放和使用政策宣传,确保贫困人口就医时能享受相关倾斜政策。 (责任站所:乡扶贫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乡卫生院)

(二)落实参保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全员参保 2.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依据扶贫动态管理锁定的贫困人口名册,做好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录入、标识和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责任站所:乡扶贫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三)执行好“四重保障”制度,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3.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政策。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贫困人口,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落实好以下倾斜政策,并做好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同等享有以下倾斜政策的宣传工作: 门诊待遇倾斜。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25个百分点,从400元提高至500元,对高血压Ⅱ期—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政策范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 住院待遇倾斜。贫困人口在州内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20个百分点,其中,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5%提高至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75%提高至85%,州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70%,州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确保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 扩大保障范围。2017年起,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将治疗恶性肿瘤的高值靶向药和中药,治疗高磷血症的口服药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癌症、肾透析、血友病、糖尿病、肺心病、精神病等医保报销范围。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肢体综合训练、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ADI)测评、日常生活动作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减重支持系统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言语能力筛查共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优先提供康复训练、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 (责任站所: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配合单位:各村委) 4.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做好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分医院等级,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报销80%,2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报销85%,5万元以上的报销90%,基金支付不封顶,保障范围不受病种限制等政策的宣传,让患有大病的群众知晓政策,敢看病、能看病。(责任站所: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配合单位:各村委会) 5.落实好医疗救助制度。取消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对口协助县民政局实施好医疗救助,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整合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达到90%。(责任站所:乡社会事务办,配合单位:乡卫生院、各村委会) 6.落实好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制度。对口协助县医保中心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内累计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进行兜底。(责任站所:乡社保中心;配合单位:乡卫生院、各村委会)

(四)开展大病专项救治,让贫困人口重病得到及时医治 7.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按照县大病专项集中救治机制,积极做好9类15种大病的转诊转院工作,通过定临床路径、定救治医院、定诊疗方案,组织医疗救治,让贫困人口大病、重病得到及时医治。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9类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确保2018年所有患者得到救治。实施“光明扶贫工程”,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责任站所:乡卫生院、乡社会事务办,配合单位:各村委会)

(五)规范诊疗行为,合理医疗 8.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对乡村两级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加强对贫困人口医药费用的审核与监管,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合理确定诊疗方案,严格使用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技术、药品和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努力使实际医疗费用与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一致,降低贫困人口自付费用。按照“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的原则,开展医疗服务,对救治确有困难的,严格按转诊程序规范转诊,并通过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组织,以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远程会诊等方式与县医院联动开展救治。(责任站所:乡卫生院、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鼓励创新体制机制解决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重的问题。积极探索开展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按照“超支自负,结余留用”的原则,将区域内贫困人口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资金统一打包给医疗共同体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以组建医疗共同体等方式负责贫困人口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并确保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责任站所:乡卫生院、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六)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让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10.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执行好贫困人口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的政策。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责任站所:乡卫生院) 11.实施“一站式”即时结报。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窗口在医院“一站式”结报要求,在乡卫生院住院的贫困人口,由乡卫生院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报销补偿金额并进行统一垫付,之后与医保经办机构、民政部门进行结算,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出院。(责任站所:乡卫生院) 12.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免费为65岁以上贫困人口进行1次健康体检。为已经核准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障碍、肺结核等患者,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药干预等综合服务,并逐步扩大病种。(责任站所:乡卫生院)

(七)全面提升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 13.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乡卫生院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3人、骨干医师2人引导经过全科转岗培训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强化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开展乡村医生在职学历教育,到2020年,力争全乡乡村医生100%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健全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每村有2名乡村医生。(责任站所:乡卫生院、配合单位:各村委会) 14.完善拴心留人政策,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折不扣落实好服务基层奖励政策,对到乡卫生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助;县级及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连续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的,从到乡镇工作之年起,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岗位补助。对到我乡卫生院工作的以上人员,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和关怀支持。(责任站所:乡卫生院) 15.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按照2018年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千人口拥有乡镇卫生院床位数1.2张的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科室诊疗流程,结合当地常见病、多发病,建设1个临床特色科室。完善诊疗制度,优化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巩固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成果,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责任站所:乡卫生院) 16.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2018年每个行政村建有1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村医执业的要求,加强村卫生建设和管理。2017年完成小兴厂、子米地两个贫困行政160㎡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完善所有村卫生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康复室等设施。(责任站所:乡扶贫办、卫生院,配合单位:各村委会) 17.提升基层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规范开展中药汤剂、针剂、灸法、推拿、火罐、刮痧、敷贴、中药熏蒸等8类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其中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责任站所:乡卫生院) 18.全面建成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功能统一、互联互通”原则,建设覆盖省、州、县、乡四级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通过远程医疗,实现下级检查,上级诊断,为群众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检验、远程影像等远程医疗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满足群众基本的远程医疗服务需求。(责任站所:乡卫生院,配合单位:乡经济发展办) 19.推进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建设。按照“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要求,实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基本实现大病在县级,康复回基层。加强适宜技术培训,提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救治和管理能力,让贫困群众就近就便享受优质医疗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责任站所:乡卫生院)

(八)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让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 20.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力度。传染病、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覆盖所有乡镇。制定下发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方案和重点疾病分病种管理指导意见,实行“一病一策”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肿瘤随访登记报告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处置率达100%,死因监测县级覆盖率达100%。降低贫困地区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有效控制地方病,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切实减少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例发生。到2018年,实现贫困地区消除疟疾、麻风病目标,包虫病得到基本控制,血吸虫病达到传播阻断或消除标准。(责任站所:乡卫生院;配合单位:乡社会事务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21.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面实施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项目,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加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抢救能力建设。到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力争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责任站所:乡卫生院;配合单位:乡妇联,乡中心学校各村委会) 22.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2020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以上,水质检测能力达到国家基本要求,农村饮用水监测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和消毒技术指导,提高农村饮用水管理能力和水质合格率,到2018年,力争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责任站所:乡人居办、乡水管站、乡卫生院,各村委会) 23.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健康科普平台,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做好健康科普宣传,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到2020年,力争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责任站所:乡文化站、乡卫生院、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妇联、乡科协、乡中心学校,各村委会) 24.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保健室标准化建设。推进全乡中小学公共卫生服务,乡政府所在地的中小学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永河小学、拉巴小学、杞拉么幼儿园由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儿童成长提供健康保障。(责任站所:乡中心学校、乡卫生院;配合单位:永河村委会、自碑么村委会、杞拉么村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 25.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把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成立乡健康扶贫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各职能站所、村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分级落实工作。(责任站所:乡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参与 26.加强宣传引导。各职能站所、村委会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方式,广泛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措施。要充分利用村民小组会、户长会、党员会、群众会、家庭医生进村入户签约服务、巡回医疗、家长会等机会和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健康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宣传身边享受到健康扶贫实惠的人和事,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为健康扶贫工程深入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站所:乡健康扶贫职能站所,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 27.动员社会参与。整合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为贫困村送医、送药、送温暖;鼓励、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患大病的贫困人口提供慈善救助。(责任站所:乡健康扶贫职能站所,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目标实现 28.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康扶贫工作督导、考核、问责机制,加大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乡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各职能站所、村委会落实情况的督查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责任站所:乡健康扶贫领导小组)


上一条:中共铁锁乡委员会铁锁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铁锁乡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机构的通知
下一条:铁锁乡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