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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政协2019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24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政协委员会办公室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政协2019年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国家大政方针以及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2.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我县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我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组织和引导委员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广泛开展考察、视察活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议性的意见,参政议政;

4.代表并维护我县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反映委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委员参政议政做好服务工作;

5.调动全县政协委员和所联系人士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和作用,为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6.组织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委员的政治、经济、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7.开展文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出版工作;

8.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及其亲属的联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宣传和协助执行宗教政策,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

9.广泛开展联谊活动,发挥政协优势,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

10.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招商引资和对口扶贫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协商议政。组织召开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对“一府两院”工作和事关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整体协商,形成“政府工作”意见建议37条,“法检工作”意见建议8条,供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参考。召开县政协经济运行恳谈会,组织委员研讨发言,就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以及财政运行、项目工作、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对策建议。针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外出考察,并深入到我县3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研,提出了着力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多措并举培强做大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发展等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受到县委、县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视,助推了我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贡献智慧。准确把握政协工作角色定位,主动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坚持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履职尽责,全力参与脱贫攻坚、企业帮扶、重点产业发展、“河(湖)长制”、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扫黑除恶、“六城同创”等工作,并在各行各业中发挥表率作用,助推了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实施,为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坚持县委、县政府提出议题、交办任务与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协商议题相结合,认真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并报县委批准后实施。建立政协全会整体协商、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工作机制,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引导各界别委员有序表达意见诉求,积极建言资政,推动各个层面规范履职,增强了协商议政实效。全年组织召开3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就“农村三资乱象整治”“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专题协商。在认真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我县中(彝)医院建设情况、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情况、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和九届二次会议提案续办情况进行重点协商。开展5次对口协商,重点就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彝族文化传承与开发利用、政法综治维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开展视察监督和民主协商。召开3次界别协商会,就全县非公经济发展、蚕桑产业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协商,为全县改革发展建诤言、出实招、谋良策、增共识。

围绕民生领域助推问题解决。持续助力脱贫攻坚,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助推行动“九个助推”和“九个一活动”,动员州县政协委员726人次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为精准扶贫提出建议368条。政协机关和各界别委员加强与贫困村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工作,有效助推了脱贫攻坚。组织委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产业扶贫”“精准扶贫”等专题开展协商,助推了部分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9208070.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8070.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83128.09元,主要原因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717187.12元。其中:基本支出8721652.69元,占总支出的89.76%;项目支出995534.43元,占总支出的10.2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21652.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8524.68元,主要原因是职级晋升、工资套改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5534.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9601.1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具体项目支出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3400元,政协会议244370元;委员视察377365.5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17187.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增加509116.2元,主要原因职级晋升、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4065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协全会经费、政协委员活动经费、部门运转经费、基层政协建设经费、政协常委会会议费等支出。其中行政运行6255480.0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4508.31元、政协会议329600元、委员视察311426.1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198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55351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420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1000元,支出决算为140357.55元,完成预算的9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437.55元,完成预算的6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920元,完成预算的37.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压缩了“三公”经费开支,降低了三公经费支出比例。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218.62元,下降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979.77元,增加1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61.15元,下降8.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437.55元,占62.25%;公务接待费支出52920元,占37.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437.5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437.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政协视察调研、民主监督评议、政协委员开展活动、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9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5292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接待人次101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视察、调研工作;乡镇及村委会汇报交流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及视察工作;外省、外地州、州内各县市政协机关发函考察调研工作;招商服务团招商引资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5480.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9739.94元,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4508.31元、政协会议329600元、委员视察311426.1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资产总额473,440.20元,其中,流动资产100,895.87元,固定资产2,567,875.3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90868.3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4749.41元,固定资产增加921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委员会无政府采购计划。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13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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