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县纪委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机关,受县委和州纪委的双重领导;县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州监委负责,并接受监督。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我县国(境)内追逃追赃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属企业、县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手抓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换挡提速、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谱写大姚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财务上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批准的部门支出预算,做到各种支出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监督、年终有结算,确保了各项工作按年初计划有序进行,顺利完成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内设13部室、18个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含1个巡察办5个巡察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室;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1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24,433,334.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33,334.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40,408.78元,增长16.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40,408.78元,增长16.39%;收入增加的原因是:1.补发2020年和2021年公务员综合绩效工资,以及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支出的增加。2.专项收入增加503,917.04元,主要是省州县增加了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专项补助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3,551,633.12元。其中:基本支出21,294,873.44元,占总支出的90.42%;项目支出2,256,759.68元,占总支出的9.5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37,739.43元,增长15.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36,491.74元,增长15.99%;项目支出增加201,247.69元,增长9.79%。主要原因是:1是补发2020年和2021年公务员综合绩效工资,以及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支出的增加;2是中央省州纪委加大对基层纪委办案经费的补助,县纪委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均衡预算资金支出以及县纪委参与省州专案工作,巡察工作以及省州县专项督查工作导致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94,873.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89,111.3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5,762.05元,占基本支出的7.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6,759.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16,200.00元,用于县纪委县监委办案人员陪护人员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
2.2022年部门运转经费1,822,587.68元,用于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部门运转、办公办案经费。
3.2022年“走读式”谈话室规范化建设经费417,972.00元,建设完成了12个乡镇谈话室建设任务,确保了在开展谈话中人员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51,633.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0,413,893.69元相比增加3,137,739.43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1是补发2020年和2021年公务员综合绩效工资,以及人员工资和社保缴费支出的增加;2是中央省州纪委加大对基层纪委办案经费的补助,县纪委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均衡预算资金支出以及县纪委参与省州专案工作,巡察工作以及省州县专项督查工作导致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85,40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4%。主要用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县纪委全年参与省州纪委的案件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1,93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0,53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3,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58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965.6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616.5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1.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616.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0,58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0,96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616.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减少19,417.80元。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于年初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5.70元,我单位公务用车年末保有量为4辆,车辆使用频繁,2022年车辆出现大修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车辆为3辆,后因县检察院公务用车划入增加1辆;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83.50元,主要原因是省州纪委专案指定大姚办理,省州专项督查及巡察工作开展的就餐支出,从严控制就餐支出,接待餐费有所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40,582.20元,比上年233,312.64元增加7,269.56元,增长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390.03元,增长2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120.47元,下降19.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我单位公务用车年末保有量为4辆,车辆使用频繁,2022年车辆出现大修情况,2021年末车辆为3辆,2022年县检察院公务用车划入增加1辆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2.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省州纪委专案指定大姚办理,省州专项督查及巡察工作开展的就餐支出,我单位从严控制就餐支出,接待餐费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正常公车出行,案件查办及巡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纪委专案指定大姚办理、省州专项督查以及巡察工作开展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762.05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8,695.42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1.用于保障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正常运转经费,案件查办及巡察工作所需经费增加;2.办理省州纪委专案,省州纪委到大姚开展专项检查、案件查办造成省州来往办案人员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9,273.02元、水费7,054.00元、电费10,827.62元、邮电费406.00元、差旅费124,352.88元、公务接待费91,151.53元、租赁费15,923.15元,工会会费156,59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548.52元,公务交通补贴810,044.33元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9,5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大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6,608,268.78元,其中,流动资产1,603,884.56元,固定资产5,004,384.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0,398.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1,42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0,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5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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