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2018年“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6号)《楚雄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分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楚老办〔2016〕8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县2018年“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民政重点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承保覆盖率至2018年5月30日前达到100%以上;其他老年人群体承保覆盖率至2018年5月30日前达到60%以上,力争至2019年达到100%。各乡镇任务详见《大姚县2018年“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具体办法
(一)保险对象:具有大姚县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保障期限:保障期限一年,自保险公司办理承保手续、收取保险费、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三)承保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姚支公司。
(四)办理时限:即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前。
(五)投保方式及参保人群:
1.特殊人群(属政府代缴保费人群)
(1)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民政重点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障内容为最高赔付20000元/份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残疾金)和最高赔付2000元/份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由各级财政按2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上补贴州、县财政按3:7的比例和三类县补助系数配套比例承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购买保险后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理赔保险金,受益人为民政部门,保险给付金滚入民政缴费专户。
2.其他人群
(1)单位统一投保: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为单位退离休老年人统一购买,保费50元/人/年。每份保障责任: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残疾金)2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5000元,每位被保险人最多可投保2份。
(2)农村、城镇居民办理:个人投保的保费50元/人/年,家庭成员统一投保的保费45元/人/年。
单位统一为老年人投保或老年人单独个人投保的,保险内容及缴费标准如下:
保障内容 |
保险责任 |
保额 |
保费 |
承保对象 |
人身综合 |
意外身故 |
20000元/人 |
50元 |
60周岁以上老年人 |
意外残疾 |
20000元/人 |
|||
意外住院医疗 |
5000元 |
以家庭及家庭成员统一投保的,保险内容及缴费标准如下:
保障内容 |
保险责任 |
保额(元) |
保费 |
承保对象 |
人身综合 |
意外身故 |
20000元/人 |
45元 |
家庭成员(含中青年家庭成员)全部投保 |
意外残疾 |
20000元/人 |
|||
火灾引起 三度烧伤 |
20000元/人 |
|||
意外住院医疗 |
5000元 |
(六)定点医疗机构:楚雄州人民医院、楚雄州中医院、楚雄市人民医院、大姚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发生意外伤害不仅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的负担。我县自 2016年4月组织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以来,虽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作了大量工作,但2017年全县参保老年人仅17327人,参保率仅达38.7%,与省、州参保率达60%以上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和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通过进村入户、召开户长会等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组、到户、到各老年团体和组织,扎实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县老龄办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姚支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重点宣传参保范围、参保内容、资金来源和参保程序,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100%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三)细化部门职责。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沟通,确保2018年“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县民政局要为老年人投保提供政策支持,并与大姚县人寿保险公司做好对接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创造条件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大姚分公司要配备专职保险业务队伍,深入乡镇、村(社区)、老年协会开展业务咨询、参保理赔等有关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参保意识,组织做好参保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企业捐赠、社会赞助、村集体出资以及个人购买等多种形式的参保机制,积极为老年人投保提供资金支持。
(四)明确时限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围绕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参保工作的时间要求,按照投保对象、人员层次,分系统、分乡镇做好保费收缴工作。对各乡镇参保情况,将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参保工作任务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大姚县2018年“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 |
2018年初老年人口数 |
2018年60%任务数 |
保险业务联络员 |
县民政局联络员 |
备 注 |
县级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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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华 |
布晓艺 施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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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 |
15926 |
9556 |
杨 超 |
|
|
石羊镇 |
4513 |
2708 |
周文贵 |
|
|
六苴镇 |
2011 |
1207 |
黎 波 |
|
|
龙街镇 |
4104 |
2462 |
周文贵 |
|
|
赵家店镇 |
2451 |
1471 |
杨 超 |
|
|
新街镇 |
4299 |
2579 |
李光华 |
|
|
昙华乡 |
1377 |
826 |
李光华 |
|
|
三岔河镇 |
2263 |
1358 |
黎 波 |
|
|
铁锁乡 |
1747 |
1048 |
杨 超 |
|
|
三台乡 |
2035 |
1221 |
李光华 |
|
|
桂花镇 |
1773 |
1064 |
黎 波 |
|
|
湾碧乡 |
2490 |
1494 |
杨 超 |
|
|
合计 |
44989 |
2699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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