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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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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发展特色高效种植业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350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发展特色高效种植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县农业资源优势,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调优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全县特色优势种植产业集聚升级,提高产业集群规模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大姚县扶持发展特色高效种植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优势农产品为突破口,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基本要求,坚持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依托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优化投资主体,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种植发展新模式,推动全县特色高效种植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实施原则。结合全县土地资源、气候、水肥条件等科学制定特色高效种植业发展目标,建立高效示范基地,加强先进技术推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色高效种植业标准。

2.坚持特色、高效、生态、安全原则。突出特色,优先选择适宜本地发展的产业品种,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并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坚持产业发展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产业布局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和基地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

3.坚持规模化和连续性原则。打破区域界限,推进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提高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着力打造一批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的特色种植业产区。保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连续性,推进我县特色高效种植业可持续发展。

4.坚持市场主体和辐射带动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农业资源重点流向市场容量大、单位产出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产业。采取内培外引等形式,大力引进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等进入种植业领域创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经营行为规范、价格协调、利益纠纷调解、行业信息调查等方面的龙头带动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维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自觉发展特色高效种植业的积极性,辐射带动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扶持对象及范围

对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土地3年以上种植特色高效作物的给予扶持。其中业主已获得中央、省、州级相关项目(如农业产业化、农业专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扶持且扶持补助资金超过本意见扶持政策中第(一)、(二)项所列最高补助金额的,不再享受本扶持政策。

三、扶持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对发展特色高效种植业的扶持,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重点对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特色高效种植业进行扶持。具体扶持标准是:

(一)对设施农业(大棚)建设的扶持

流转田地新建连片钢架大棚(高2.5米以上,配备喷灌或滴灌设施)设施面积达10-50亩的,每亩补助2000元;50-100亩的,每亩补助3000元;100-300亩的,每亩补助4000元;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0元。

(二)对流转土地连片发展特色高效种植业的扶持

1.优质稻:流转田地连片种植优质稻100-200亩的,每亩补助100元;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50元。

2.辣椒:流转田地连片种植辣椒200-500亩的,每亩补助100元;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50元。

3.魔芋:流转田地常连片种植魔芋10-50亩的,每亩补助500元;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600元;流转林地林下连片种植魔芋10-50亩的,每亩补助250元;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

4.百合:流转田地连片种植百合10-50亩的,每亩补助500元;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600元。

5.其他蔬菜:流转田地连片种植白菜、青花菜、洋葱、大蒜等普通蔬菜,面积达100-300亩的,每亩补助100元;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

6.人工食用菌:流转田地连片种植木耳、平菇、金针菇、灵芝等为主的人工食用菌面积达20亩以上的,每平方米给予菌种补助1.50元;建大棚种植的每平方米补助5元。

7.其他项目:上述以外的农业种植项目是否给予补助和补助标准的确定,由县农业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给予补助。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奖励

县人民政府每年评选出2家经营管理规范、示范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促农增收效果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表彰,受表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奖励奖金2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发展。

四、验收要求、方式和补助兑现

(一)验收要求

1.实施计划:在项目实施前,项目业主需向县农业局申报项目实施计划,以便农业局全程跟踪、指导项目实施。

2.申请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的当年10月底,项目业主须向县农业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填写《大姚县特色高效种植业验收申请表》(详见附件),由县农业局统筹组织验收。

(二)验收方式

1.对设施农业(大棚)的验收。县农业局接到业主验收补助申请后,牵头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大棚建设地经纬度、大棚面积、大棚用材、建设情况等进行实地验收,并查阅相关资料(流转土地材料、大棚建设材料等),现场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须由业主和验收组人员共同签字认可。

2.对特色种植业的验收。县农业局接到业主验收补助申请后,牵头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特色高效种植业品种、种植面积、种植管理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并查阅相关资料(重点是流转土地材料),对种植效益作出分析评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现场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须由业主和验收组成员共同签字认可。

(三)补助兑现

验收结束后,将验收结果在项目所在乡镇公示7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扶持补助对象、建设地点、建设(种植)时间、建设(种植)面积、补助标准、申请补助金额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农业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兑现补助;符合享受扶持补助的业主在享受本意见扶持政策(一)、(二)两项政策时,同一业主(地域或品种)只能享受一次一个方面的补助,不得重复多次享受。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把发展特色高效种植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利用行政推力促进全县特色高效农业快速发展。县级相关部门要在资金、土地、信贷、基础设施建设、商标注册、农业保险、科技、信息、生产指导等方面,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全县特色高效种植业快速发展。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向省、州争取特色高效种植业的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特色高效种植业投入。要尽快筛选和包装一批特色经济作物种植业生产和深加工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州的投资项目计划,利用宏观政策拉动特色高效经济作物快速发展。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县各招商团、招商分团要将特色高效种植业开发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进新型特色高效种植业经营主体到我县创业发展。

(四)强化科技服务提升效益。县、乡农业科技人员要深入基层,围绕特色高效种植业生产实际,进行科学指导,提高生产经营水平;要大力推广普及特色高效种植业栽培管理技术,加快优良品种和实用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步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要广泛开展特色高效种植业培训,采取长短结合的办法,分层次、分批次、大规模开展特色高效种植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

(五)严格验收兑现补助。要严格按照验收办法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要及时兑现补助政策。严禁在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同时追回所兑现的补助。

 

 

附件:1.大姚县特色高效种植业验收申请表

2.大姚县特色高效种植业扶持项目验收报告单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6日

附件1

大姚县特色高效种植业扶持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请人(业主)

       

联系电话

 

建设(种植)种类

 

申报面积(亩)

 

地         点

 

申请事由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局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大姚县特色高效种植业扶持项目验收报告单

 

业    主

 

联系电话

 

种植(建设)种类

 

申报面积(亩)

 

地点(含经纬度)

 

验收核实情况

 

验收组意见   (含效益评估)

        

 

年 月 日

 

验收组成员签字:  

业  主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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