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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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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407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0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大姚县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1日

 

大姚县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平稳开展和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营改增试点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营改增试点如期、顺利实施,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安排,明确阶段性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精心准备、密切配合,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工作,方案落实到位,确保2013年8月上旬实行新旧税制转换,2013年9月1日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运行。
三、工作原则
(一)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强化职责分工与协调配合,形成财政牵头协调、国地税征管衔接,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新旧税制成功转换。
    (二)规范运行、把控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州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保证试点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把控进度,扎实做好每一环节工作。
(三)扎实推进、平稳过渡。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落实好过渡性政策配套措施,及时妥善处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试点各项工作,在认真做好试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研判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制定配套政策和应急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平稳过渡。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财税工作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营改增试点工作,贯彻改革试点政策,研究确定我县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把握试点改革工作进度,强化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与配合,协调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落实好营改增政策,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跟踪试点工作进展,总结试点改革经验。
(二)部门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改革试点具体工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根据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收入变化情况,测算分析改革对财政收入的总体影响,做好与州财政体制的衔接、财税库之间的衔接,研究相关配套政策,跟踪反馈实施工作动态和改革工作情况,做好运行质量分析及试点效果评估。
县国税局:负责做好试点纳税人相关信息的接收和确认工作,加强税收宣传辅导,组织开展试点纳税人培训;负责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管理等准备工作;研究制定试点纳税人征管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风险管理预案,跟踪试点实施情况,做好营改增试点分地区分行业增值税收入变动情况和趋势分析、运行质量分析及改革效应分析等工作。
县地税局:负责对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进行确认;做好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和征管衔接工作;做好试点纳税人过渡期发票管理工作和改革前的欠税清缴;做好征管衔接方案;做好分地区分行业营业税收入变动情况和趋势分析等工作。
人行大姚县支行:负责研究试点行业增值税入库方式和入库流程,做好试点行业增值税税款入库的系统衔接、信息交换、技术维护等相关工作;做好试点分地区分行业税款入库变动分析。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行业信息提供、测算、宣传等工作;分析和反馈本行业的试点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指导本行业适应新税制,进一步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3年6月30日前)。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研究相关政策,制定试点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财政、国税、地税部门积极沟通,做好征管工作的衔接和试点纳税人基础信息接收下发,安排部署试点纳税人数据核查、采集、录入和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
(二)准备阶段(20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研究和完善试点改革配套政策,搞好业务培训,加强改革宣传,完成纳税人基础信息接收、确认、登记,搞好业务培训,进行税源调查和测算,完成征管设备、税控系统安装、发票发放等工作。
(三)实施阶段(2013年8月1日至9月1日)。正式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跟踪分析改革影响,及时总结改革成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做好国家扩大其他行业试点的研究和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动员布置,保证上下联动。我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同步实施,要充分动员各级各部门和试点纳税人积极参与,做到组织保障高效有力,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齐心协力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任务,保证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倒排时间,明确责任,确保各个环节有序衔接,确保服务不脱节、监管不脱档。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清晰界定试点纳税人范围,认真核实试点纳税人信息,防止移交不到位、认定不准确而出现漏管漏征户的情况。
(三)把握关键时点,保证过渡顺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细致梳理各关键时点,确保试点时间进度,力求万无一失。全面依托信息技术,充分发挥税收数据集中的优势,实现存量信息一次传输、增量信息分期传输、划转信息统一确认,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无缝衔接。把握关键时点,控制工作进度,如期实现按期移交、按时开票、按时申报。国税部门要做好硬件采购安装、软件开发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等工作,确保技术支撑到位。
(四)理顺征管转换,保证无缝衔接。县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国税、地税部门要密切协助配合,及时完成征管衔接工作。财政部门应落实好"营改增"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明确改征增值税的入库级次。国税、地税部门要妥善衔接好新旧版发票使用和试点前后相关涉税事宜的管理工作,明晰试点前后涉税事宜的征管主体和后续管理办法,避免出现管理脱节、监管缺位。
(五)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改革氛围。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试点意义、试点方案、试点效果等方面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改革试点的舆论氛围。主动跟踪舆情动态,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对试点中突发的舆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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