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55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抓好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和细化,并纳入全县重点督查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9个方面的中心工作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对照通知要求,逐项分解细化,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年内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发生职务变动或分工调整的,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落实责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

  责任领导要严格按照计划抓好落实,“点对点”解决关键问题,“一对一”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终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责任部门负责抓好各个项目和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协办部门负责抓好各个项目的服务工作并配合实施。责任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分别于2016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联系人:李雪莲,联系电话:6222117)。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向政府领导报告督查情况。各责任部门担负着日常督促检查职责,实行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县人民政府将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年度工作目标不能实现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政府工作报确定的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印发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