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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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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55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任务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7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目标任务为211048万元,增长10%,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支出增幅高5个百分点。由于我县财政自给率低,近八成的财政预算支出要依靠上级补助资金实现,为确保全年预算支出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任务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4号)要求,现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2016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任务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全县争取上级补助任务目标确定为170000万元以上,比上年增加20805万元以上,增长13.9%以上。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4300万元,比上年增加8941万元,增长13.7%;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57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864万元,增长14.2%。

  二、分配原则

  在计算分配中,向上争取资金包括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两类,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一)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任务的计算分配。专项转移支付的分配原则为:一是以2015年实际到位数为基数与目标任务增幅进行计算分配。二是为突出主要争取部门的职责,将两个以上部门联合申报争取的项目,不区分主要部门和配合部门,以主要争取部门为主进行计算分配。三是党群部门和上级补助资金量小的单位不再单独计算分配任务。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任务的计算分配。由于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是用于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及保民生支出,补助数额基本固定不变。其分配原则为:一是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的补助,包括体制性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补助和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等已形成固定基数,除有增资改革和体制调整变化外,不会增加,这部分固定性补助的任务按照上年数确定由县财政局完成。二是除固定补助以外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教育转移支付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补助、医疗卫生转移支付补助、公检法转移支付补助等,按照计算达到比例同口径增长,分别由有关部门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为确保2016年争取上级补助任务圆满完成,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部门和乡镇的主体责任。一是政府分管领导要继续多组织、多带队向上级部门协调汇报,同时继续严格督促分管部门抢抓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二是各部门和各乡镇作为争取项目资金的责任主体,要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抓住争取项目资金的黄金时期,发动干部职工全力投入到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中,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三是为将向上汇报形成机制,各部门和各乡镇应制定向上争取资金汇报制度,每月带领有关人员到省、州对口厅局汇报工作至少一次,一方面主动汇报项目前期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另一方面及时了解上级支持的重点项目和领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服务。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要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并做好服务工作。县财政局要主动深入部门,加强与项目资金争取主体部门的沟通协调,按月份分析争取资金情况,主动配合部门分析上级项目资金投向,明确向上争取项目重点领域,形成向上争取资金的合力。工作中各单位要主动与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沟通,确保有价值的信息能及时反馈。

  (三)加强资金争取督查。为强化各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便于各部门及时掌握完成争取项目资金任务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认真落实好争取资金情况按季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完善任务倒逼机制,将各部门和各乡镇的争取资金情况进行排名,及时在全县进行通报,对任务完成较好部门进行表扬,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问责,督促各部门抓好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附件:大姚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任务分配表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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