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十三五”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555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十三五”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十三五”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大姚县“十三五”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提升道路景观及行车舒适性,打造滇中绿色生态长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绿色、共享”新理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全县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为主战场,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提升改造、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三季有花、四季长青、错落有致、色彩丰富”的要求,确保大姚县“十三五”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全县省道、县道、乡村道绿化美化工作,绿化美化范围为道路两侧,省道绿化每年不少于20公里,绿化示范里程不少于10公里;县道绿化每年不少于50公里,绿化示范里程不少于20公里;乡村道绿化每个乡镇每年不少于10公里,绿化示范里程各乡镇不得少于5公里。省道、县道、乡村道示范路建设必须达到绿化美化的主要原则要求,并根据线路逐条进行绿化美化。在“十三五”期间县级各相关部门必须全面完成公路沿线近山面山绿化,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河道、水利工程和水库进场公路、风电场进场公路、工业园区进场公路、重点建设项目进场公路、矿山和砂石料场进场公路的绿化美化。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规划绿化美化里程,每年规划的绿化美化工作必须在当年9月底以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成立大姚县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唐聆燕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利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林帮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苗少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克忠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信宏  县交运局局长

  彭剑波  县林业局局长        

  何家明  县财政局局长

  杞永斌  县发改局党委书记 

  李宗明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贵昌  县住建局局长       

  王定钊  县水务局局长

  席仕斌  县经信局局长

  曹  燕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云春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刘建华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韩丽芸  县交运局副局长

  普文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运局,由韩丽芸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县交运局职责:对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负总责。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绿化美化工作协调考核机制,并负责对全县地方县道、县管省道进行绿化美化。

  (二)县公路管理段职责:负责对所管养省道进行绿化美化。

  (三)县林业局职责:负责全县道路交通沿线近山面山绿化美化工作,整合相关项目对白塔山、西山、南塔山进行桉树置换、坟冢遮挡和绿化美化,并对全县绿化美化工作开展技术指导。

  (四)县水务局职责:负责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河道以及水库、水利工程进场公路的绿化美化。

  (五)县住建局职责:负责南永线姚安和大姚交界大姚起点至北新街路段的绿化美化工作。

  (六)县发改局职责:负责风电场进场公路的绿化美化,并督促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抓好项目进场公路的绿化美化。

  (七)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矿山及砂石料场进场公路的绿化美化。

  (八)县经信局职责:负责工业园区公路及工业建设项目进场公路的绿化美化。

  (九)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职责:负责对旅游景区公路进行绿化美化,并做好全县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的宣传发动工作。

  (十)县财政局职责:负责对绿化美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发挥最大效益。

  (十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职责:负责对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绿化美化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十二)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辖区内乡村道的绿化美化工作及本行政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管护工作,负责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绿化美化所需土地、林地的协调工作。

  四、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绿化

  1.公路绿化美化必须在满足公路交通功能的前提下,结合公路沿线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生态环境等自然因素以及区域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等人文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公路绿化应不影响车辆视线和行车安全。公路弯道内侧原则上不能种植高大乔木,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如果对行车安全有影响的,应采取措施进行修剪或移栽。在小半径弯道内侧及道路交叉口处必须保证行车通视条件。

  3.公路绿化美化应采用林、花、草套种,创建“三季有花,四季常青、错落有致”和“一路一花、一路一树、一路一景”的路域景观。

  (二)科学选取树种

  1.省道:南永线大姚段原则上种植海枣树和黄槐,面山边坡因地制宜种植爬藤植物和格桑花,离县城1公里以内公路沿线加大种植密度,提高绿化档次;元大公路和姚石公路沿线原则上种植三角梅和黄槐。

  2.县道:瓦湾线瓦房至文宜拉路段原则上种植樱桃和黄槐,文宜拉至湾碧路段原则上种植芒果和凤凰树;西六线西冲至瓦房路段原则上种植樱桃和黄槐,瓦房至六苴路段原则上种植花椒和黄槐;石三线原则上种植三角梅和黄槐;三三线、幸铁线原则上种植花椒和黄槐。公路边坡、路肩土层裸露部分因地制宜种植爬藤植物和格桑花。

  3.乡道:金碧镇、新街镇、龙街镇原则上种植三角梅和黄槐;赵家店镇原则上种植杨梅和黄槐,河道上种植竹子和柳树;昙华乡、桂花镇原则上种植樱桃和黄槐;湾碧乡原则上种植芒果和凤凰树;六苴镇、石羊镇、三岔河镇、三台乡、铁锁乡原则上种植花椒和黄槐。

  4.县级各相关部门绿化美化树种根据绿化路段结合各乡镇产业特点自行确定,基本达到“一乡一品,一路一花,一路一树”的景观效果。

  (三)标准规范种植

  要根据所选择主栽树种合理选择株距,原则上主栽树种的株距不能大于4米,在具体项目实施中要做到高规格、高质量整地打塘,要选择良种壮苗、大苗规范移栽,原则上苗木米径不能小于3厘米,苗木高度不得低于1.2米。提高绿化档次,大力推广使用保水剂、栽后覆膜等实用技术,当年种植成活率要达到95%以上,确保当年种植当年见效,同时,次年应做好未成活苗木的补植工作。

  (四)多方筹措资金

  1.绿化美化工作原则上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自行整合资金实施。

  2.各乡镇人民政府绿化美化任务,每年底经检查验收合格,绿化里程、示范路绿化里程达到相关原则要求的,由县财政以奖代补方式兑现每公里5000元绿化补助资金。兑付方式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成活率达95%兑现总补助资金的50%,第二年成活率达100%兑现余下补助资金的50%。

  3.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增加对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的投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每年2月以前)。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县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布标等方式,强化宣传,让群众深刻认识道路绿化对促进我县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增强责任感,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在全县形成浓郁的氛围并掀起公路绿化高潮。

  (二)选线规划阶段(每年3月以前)。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于每年3月前对辖区内管养路线进行实地查勘,完成对绿化线路的选择,所选路线必须符合绿化条件;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木则木、宜花则花、宜草则草的原则,制定好当年本单位、本乡镇切实可行的公路沿线绿化工作计划。

  (三)组织实施阶段(每年3月至9月)。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应抓住每年适宜植树时节,根据当地公路沿线条件现状,选择合适时机,对绿化路段开展场地平整、树塘开挖等前期工作,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树种进行移栽。

  (四)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0月至12月)。每年10月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道路交通沿线绿化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州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确保责任到人、管护到位,全面完成全县道路交通绿化美化工作目标任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于每年3月20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工作方案报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道路交通沿线绿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报道在道路交通绿化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倡导全社会重视、支持、爱护绿化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投入道路交通沿线绿化工作,通过样板示范、典型引路、辐射带动、构筑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绿色长廊和生态屏障。

  (三)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绿化美化工作,承担起直接组织和建设任务,并对绿化美化路段沿线原有的桉树及黑荆树等进行逐步置换栽种。县级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对全县道路交通沿线绿化工作的规划、指导、督促和考核。绿化树木花草成活后按行政辖区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养护,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绿化树木花草死亡的,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补栽补种。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全县道路交通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绿化美化工作进度慢、效果差、达不到要求的乡镇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乡镇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人员责任。道路交通沿线绿化工作将作为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重要指标,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年终全县综合目标考核要从重扣分,并不再兑现绿化补助资金。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印发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