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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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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6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557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16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2016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大姚县2016年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按照省州2016年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认真落实“分级责任、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机制,履行应急防范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着力加强震灾应对处置能力,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结合大姚县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内紧外松,深刻把握防震减灾根本宗旨和工作任务,科学分析和解决大姚县地震应急救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震灾应对工作,突出重点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实现高效、有序、规范的地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目标要求

  坚持“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原则,立足“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强化震前防范措施,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既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又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着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务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各级政府对地震灾害的应对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应急,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坚持政府领导和统一指挥,发挥地震部门牵头和部门协同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应急理念,创新机制,落实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二)突出重点,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全民参与原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域现况和震灾特点,分析地震风险,科学部署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部位、重点目标进行重点防范。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震情跟踪与会商研判。

  推进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建立覆盖重点区域、重大建设工程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强化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障观测资料的连续可靠。制订震情跟踪方案,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变化。加强区域合作,做好边界地区地震联合监视工作。努力探索地震预测预报方法,及时组织分析会商,力争提出科学管用的研判意见。(责任单位:县地震局,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

  按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常备不懈,高效有序”的要求,根据《楚雄州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大姚县地震应急预案和各部门专项地震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害性地震,实施有条不紊和高效的指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管理总体要求,完成地震应急预案报备。(责任单位:县地震局,参加单位: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以消防、武警、应急民兵等综合力量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配备必备的应急交通、通信及相应设备物资,提升地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参加单位: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

  2.加强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训练,组建地震紧急救援分队,加强卫生计生、交通、通信、国土、电力、水利、安监等部门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救援和抢险能力。(责任单位: 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震时迅速调集和组织动员地震志愿者队伍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发挥志愿者在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应急准备、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团县委,参加单位:县红十字会)

  (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大姚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统一领导、思想过硬、纪律严明、精干高效、机动性强、专业化高、装备精良”的要求,坚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平战结合、一专多能、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大姚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完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相邻区域协作联动,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地震局,参加单位: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等)

  (五)做好重点场所应急演练。

  1.有计划地适时组织学校、医院、商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人员应急避险逃生演练,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应急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地震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及重点保护单位等要开展好防震避震应急演练,切实减轻地震灾害损失。(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1.对城镇现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生命线工程系统、次生灾害源进行调查,预测地震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现有承灾应急能力进行地震应急风险评价,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地震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提高科技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参加单位:县地震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更新和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收集完备至乡镇一级的地图、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生命线工程资料、预案准备、应急避难场所、救灾力量分布等内容,保证基础数据“全、新、准”。(责任单位:县地震局,参加单位: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完善地震应急准备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参加单位:县财政局)

  2.对学校、医院、幼儿园、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筑主体工程开展抗震鉴定,及时采取除险加固措施,排查隐患,并配置救生避险设备、救援工具等。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和主要河道堤坝除险,加强矿区尾矿坝、油汽管线的管理维护,防止地震次生灾害发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参加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

  3.加强对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健全险情处置机制,必要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4.加强对危险路段、交通枢纽工程整治,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调集和运输快速恢复机制,增强保通能力。(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5.强化应急交通指挥调度能力,摸清重点地段交通状况,建立震后交通管控机制,制定应急保通方案,确保在震后能快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力量、救灾物资投送和伤员转移救治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参加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加强设备维护,提高电力设施的抗震能力。强化重要用户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确保震后快速恢复供电。(责任单位:县供电公司)

  7.加强通信网络容灾备份能力建设,完善通信网络运行,提高基础通信设施防震能力,调配应急通讯基站,确保信息传输及时可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参加单位:电信大姚分公司、移动大姚分公司、联通大姚分公司、广电网络集团大姚支公司)

  (八)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民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和部分边远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优化储备布局,合理确定品种和规模,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救灾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应急救援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稳定群测群防队伍,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构建纵向畅通、横向联合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积极发挥地震灾情速报网在灾情速报工作中的作用,及时更新充实灾情速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灾情速报制度,规范灾情速报流程。完善灾情速报网络,拓展灾情快速获取手段和信息报送渠道,保障大震后信息畅通,确保震情灾情的快速传递,提高地震灾情获取效率。(责任单位:县地震局,参加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

  将应急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通道等纳入总体规划,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运输、供水、供电、通讯、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备。逐步建成一批设施完备,布局合理,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参加单位:县住建局、县地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1.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党政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结合我省正在实施的“地震安全工程”和“防灾减灾三小工程”,充分利用楚雄防震减灾网等宣传防震减灾知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机关、部队、学校、社区和乡(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地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各主要媒体要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增强应急宣传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建立地震谣传应对机制,主动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公众情绪,避免谣传惑众。(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地震局)

  (十二)逐步推广科学防灾新技术。

  紧抓国家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契机,完成我县3个基准台,1个基本台的建设,完善相应的震情预警信息接收系统,震情快速处理、判定和发布平台。地震、住建等部门逐步推广应用结构抗震、加固、隔震、减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人员密集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库、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通信、电力、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新建工程全面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地震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开展地震应急检查。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对本区域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中小学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宣传、地震应急演练,以及本区域地震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参加单位:县地震局、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订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将防震减灾工作分解落实,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大推进力度。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州县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将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震情跟踪、台网建设、群测群防、震害预测、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宣传教育、科技创新、危改工程、校安工程、避难场所、物资贮备等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减灾资金,加强社会捐助工作,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多元化投入防震减灾体系。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加大对该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不落实的乡镇和部门实施行政问责。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和各乡镇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要做好全县市政基础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城镇居民住房、中小学校舍、企业生产和办公用房建设的基础资料统计工作。

  (二)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应急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有关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地震应急准备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开展地震应急准备自检自查工作,将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和救援抢险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情况等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县地震局(联系人:杨明会,联系电话0878-6222780)。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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