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干字〔2016〕55号文件通知,经2016年4月1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李 滨 免去大姚县公安局督察长(兼)职务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