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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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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59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大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意见的通知》(大人发〔2015〕27号)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卫生计生、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布置和督促落实。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夯实基础的问题

  (一)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抓医疗卫生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乡镇在克期完成计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合并的基础上,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原从事计生工作且业务较强的人员保留在乡镇社会事务办,明确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行政人员和村(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将工作责任明确到机构和人头,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脱节。二是抓好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班子建设。在县卫计局机关实施竞聘上岗,并配齐配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完成了卫生计生局机关各股室定岗定人,新任机关股室长10名,新选拔乡镇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7名,副院长(副主任)2名,调整交流院长1名。

  (二)抓好卫生行业“十三五”规划编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规划引领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认真分析全县基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现状,统筹谋划好当前和长远、需求与可能等关系,加强与省、州主管部门汇报对接,持续有序推进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和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大姚县卫生计生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大姚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编制,待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关于深化改革,优化资源,推进卫生事业发展问题

  (一)稳步推进医改政策落实。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县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巩固完善新农合保障体系,不断扩大新农合受益覆盖面,2016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9.21%,并将新农合住院报销封顶线由12万元上调至15万元。加大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继续实施以住院总额预付为主、住院床日分类分段付费包干、单病种付费、门诊总额预付包干、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及时下达2016年乡村门诊总额预付包干基金13822295元。完善新农合监管制度,加大打击套骗新农合基金及套骗大病保险行为力度,对平安医院、大姚中医医院新农合违规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二是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首次在县内探索实施县人民医院药品集中统一采购配送,正在按程序抓紧组织实施。在启动实施县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同时,修改完善了《大姚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暂行办法》,并于今年2月印发实施。三是深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绩效考核评估和项目资金监管,努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均等化。

  (二)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一是认真做好《大姚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和卫生资源科学布局、合理配置。二是强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行新农合、公共卫生服务全科医师暨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三是以新农合补偿减免为突破口,从疾病分诊、逐级转诊等方面探索,严格转诊转院审批管理,实行按半年计算的转院率控制制度。无严重并发症、合并 症、非手术治疗的8类病种96种疾病原则在乡镇卫生院收治,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控制在5%以内,超过比例的补偿费用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合理引导转院转诊,强化乡镇卫生院转诊审核审批,着力解决县级医疗机构资源不足、乡镇医疗机构床位空置等问题。四是积极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现已开展多点执业注册7人。五是稳步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行政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方面为重点,继续在金碧卫生院、石羊中心卫生院开展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三、关于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问题

  (一)着力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一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坚持推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一年,乡村医生每年到卫生院轮训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个月等制度,以骨干医师、实用人才、全科医师、乡村医生培训为重点,选派外出进修学习、对口支援带教、岗位技能练兵、适宜技术短期培训等为主要方式,持续强化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其中,选派6名医务人员到县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在县内开展各类技术培训80余人次。二是强化人才储备,强化措施促进人才流动。结合卫生人才现状,积极申报2016年卫生紧缺人才招聘计划;积极推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流动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现有6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公开选调从乡镇卫生院流动到县城区事业单位工作。

  (二)着力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结合改革推进和政策调整,及时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结合财政补偿政策的调整,由县卫计局和县人民医院共同对《大姚县人民医院人事分配制度》进行了修订,督促指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修订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目前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二是在乡镇卫生院实施以奖代补绩效考核政策,加大考核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对责任目标考核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卫生院分别给予医疗业务收入考核基数的30%、25%、20%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不论完成收入考核基数与否均不给予奖励,并扣减相应工作经费;超额完成考核基数的,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分别给予超收金额的50%、 40%、30%奖励,并明确取得的考核奖补资金可全部用于奖励个人,切实激励医疗单位、医务人员提高技能、优化服务。

  四、关于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提升综合服务质量的问题

  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以提升综合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分析查找当前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实人员,强化监督力量。结合机构改革,配齐了县卫计局纪委班子,并分设纪检监察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充实了纪检工作队伍。二是开展纠风专项治理,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在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从业人员反腐倡廉和医德医风教育,扎实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2015年12月4日,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级有关部门和金碧镇分管领导、金龙、北城、映塔3个社区村组干部参加,对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监督所4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行风评议,对提出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作了交办和督促整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行业服务、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政务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各类事项作为重点内容公开,加强了工作职责、职能范围、办事程序等事项公开,及时受理舆情在线和网上信访所反映的问题,及时承办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上级转办信件。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了院务、财务、职称晋升、药品价格、药(械)采购、收费和服务价格等事项的公开,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新农合减免补偿等公开和公示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物价和财务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新农合日常督查管理,有效遏制医疗乱收费行为。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大姚县加强乡镇卫生院资金管理使用审核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资金管理使用的审核检查,规范乡镇卫生院资金管理使用。五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质量和安全依法监管,督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

  下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努力推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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