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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364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538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城市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20

 

 

 

大姚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掌握我县城市地下管线现状,促进城市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157号)和《楚雄州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5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查清县城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现状,加强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节约土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提供保障;准确掌握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整合行业和权属单位管线信息数据,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二、普查范围、内容

(一)普查范围。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二)普查内容及管线种类。查清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全面摸清地下管线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管线种类主要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电力、路灯、通信、广播电视、人防、交通信号、不明管线等。

三、实施步骤

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于20153月全面启动,201510月底全部完成。通过对普查成果进行汇总,编制综合地下管线图,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一)准备阶段(20153月—6月)

1.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培训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普查方式和探测单位。

2.补测地形图。收集城市基础控制成果和测绘成果。现有资料无法满足普查需要的,委托测绘机构补测地形图。

3.现况管线调绘。在掌握原有地下管线情况的基础上,培训权属单位技术人员,利用区域地形图、路网图,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县住建局将地形图分发给各管线权属单位,指导各管线权属单位将地下管线现况资料绘制在地形图上,并组织实地对照校核。

4.管线建库。在现有城区地形图上进行管线建库。

(二)探测阶段(20157月—9月)

管线探测单位根据各权属单位绘制的管线调绘图,现场踏勘,确定探测方式,按照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管线普查。全面普查前先进行试验区探测,通过开展试验区普查,规范地下管网普查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地下管线普查应采用内外业一体化作业模式进行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数据整理,同步建立数据库,进行数据录入及系统调试。

各管线权属单位详细核实探测单位探测的外业资料成果,对所属管线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编制排查报告,内容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并提出整改意见。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对小区地形图资料变动区域在探测时进行补测。对城市主次干道地形图资料不完整区域,在管线探测时进行带状地形测量。

(三)成果验收及移交阶段(201510月)

1.成果验收。地下管线探测成果应经权属单位审查通过,并经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全部数据成果。数据成果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主要成果资料。工作依据文件、工作凭证资料、探测原始记录、作业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及精度统计表、质量评价表、成果图纸及必要的文字说明等。

3.成果移交。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的专门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邢东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贵昌  县住建局局长                   

  员:金彩云  县经信局局长

普开清  县水务局局长

赵信宏  县交运局局长    

        张永华  县安监局局长

周建民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安福  县人防办主任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邮政局局长

朱文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毛菊香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车向明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杨江旭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罗相国  县广电网络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由李贵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普查标准,组织做好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联络员,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522日前报县住建局(联系人:白建玮,联系电话:6222135)。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做好现有权属地下管线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调绘管线图(调绘管线图工作应在开展管线实测工作前完成);对普查成果中的所属管线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负责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县级有关部门、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部门和单位职能职责,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共同做好前期调绘、测绘协助及成果检查与审核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完善规划管理。县级有关部门、各管线权属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信息更新和开发利用工作,切实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规划验收程序中来,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不能进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地下管线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规划验收,覆土前必须进行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数据和工程档案资料一并送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将当年地下管线有关数据资料汇总备查。各管线权属单位与县住建局要建立互动机制,及时将当年新增和报废管线测绘成果报送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及时更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数据库,确保地下管线信息成果共建共享,地下管线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

(四)加强督查检查。县住建局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对县级有关部门、管线权属单位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全程督查,一旦发现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地下管线普查数据不准确,或因组织不力导致工期延误,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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