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财政局文件
大财行〔2017〕195号
大姚县财政局关于
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老干部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61,376.23元,本年收入1,847,417.10元,本年支出1,843,392.85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400.4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61,376.23元,本年收入1,847,417.10元,本年支出1,843,392.85元,年末结余65,400.4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三、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余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四、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年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余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五、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所调整单位、科目、金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
六、依法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照《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大财库〔2017〕12号)的要求,请你单位在收到县财政局批复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上自行公开本单位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并及时将公开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归口管理业务股室。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 2016年度“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批复表
大姚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16日
大姚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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