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十二)组织实施引进省内外智力计划,承担本县与省内外人才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48人;2016年底,全局实有在职在册人员76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补助人员5人,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收入总计133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05.54万元,占本单位本年总收入的97.58%;其他收入32.37万元(主要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助工作业务经费),占本单位本年总收入的2.42%。
二、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支出总计140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65.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35万元),占本单位本年总支出的72.15%;项目支出390.73万元(其中大学生到村任职补助支出187.29万元、大学生就业见习补助支出22.68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支出31.67万元),占本单位本年总支出的27.8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2.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9.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34.9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06万元,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及医疗费补助支出31.6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47.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16万元,就业管理事务支出2.22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0.6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28.1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22.68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35.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33万元;
4、农林水支出220.93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生活补助支187.29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33.6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6.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占69.5%;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占30.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人次32人,主要用于州级部门考核调研及外县部门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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