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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16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21号

 

陈维寿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关于启用县城西部农贸市场(西街农贸市场)的建议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议案内容,西部农贸市场(西街农贸市场)2017年建成至今未启用,希望政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启用西部农贸市场(西街农贸市场)。西部农贸市场(西街农贸市场)用地以及建设使用权都属西街村民小组所有,建成之后我局城管大队多次配合执法,清理南营巷卖菜摊贩,建议到市场里面经营,但由于市场位置和里面摊位收费等多种原因,市场一直未被有效利用起来。今年按我局将计划对该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使市场布局更为合理,使用功能更加完善,对提高交易的便利性,希望能吸引更多的菜贩和居民到市场交易,吸引更多的商家到附近开设店铺。同时我局将加大整治力度,积极引导商家入驻。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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