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19〕18号
水秀代表:
您提出的《请求县住建局尽快修复东街猪市场至小石桥路段的建议》(第4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建议内容,老姚龙公路上前屯段(东街猪市场至小石桥路段)公路由我局修了半边路面之后,另半边路面未修筑,路灯也没有架设,该路段2012年至今发生多起交通事故,成为过往行人和车辆的一个隐患点,建议修复完整路面和架设路灯。
该路段位于蜻蛉路上,蜻蛉路2016年我局启动道路改造工程,中段出现半边道路工程,因该路段建设用地属于附近村民所有,我局多次协调,都未能与该部分土地所有人达成征地协议,因此在建设过程中无法完整的启动整条路的建设,出现半边道路工程。该路段路灯安装位置恰好在道路南侧,致使路灯线路无法埋通。针对该条道路土地征用问题,我局已提请人民政府由县委、县政府成立征地工作组织协调征用,待建设用地解决后,我局立即完善工程建设相关建设内容,有效保障道路安全通畅,并使该路段的照明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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