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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20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

杨以鸿、谢天鸿代表:

你们在大姚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所提的第120号“关于加强县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城养犬的人较多,随意放养、遛狗的现象日渐突出,给县城区环境卫生和居民安全带来较大隐患,这的确是一直以来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和爱卫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曾经一度时期畜牧、公安、爱卫、城管都按照各自职责从源头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近两年来,虽然我县大力争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平安县城,并得与命名,但在实际对养犬的事情上却减弱了,一方面是养宠物狗的多了,加之市民的素质有待教育、加强与提高,另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相关部门未形成一个打击和整治养犬处置机制,也是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平安县城成果中需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的工作,作为我局也对犬只到白塔湖、蜻蛉湖戏水、洗澡,到绿化带内撒尿拉屎等令人憎恨行径处理过,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养犬的问题,最好由文明办牵头,组建成员单位成立养犬整治领导小组,卫生、公安、住建、畜牧、金碧镇、社区等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各自履责,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领导报告此项工作,争取下半年有一个好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好养犬整治工作。

在此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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