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以鸿、谢天鸿代表:
你们在大姚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所提的第120号“关于加强县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城养犬的人较多,随意放养、遛狗的现象日渐突出,给县城区环境卫生和居民安全带来较大隐患,这的确是一直以来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和爱卫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曾经一度时期畜牧、公安、爱卫、城管都按照各自职责从源头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近两年来,虽然我县大力争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平安县城,并得与命名,但在实际对养犬的事情上却减弱了,一方面是养宠物狗的多了,加之市民的素质有待教育、加强与提高,另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相关部门未形成一个打击和整治养犬处置机制,也是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平安县城成果中需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的工作,作为我局也对犬只到白塔湖、蜻蛉湖戏水、洗澡,到绿化带内撒尿拉屎等令人憎恨行径处理过,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养犬的问题,最好由文明办牵头,组建成员单位成立养犬整治领导小组,卫生、公安、住建、畜牧、金碧镇、社区等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各自履责,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政府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领导报告此项工作,争取下半年有一个好的工作机制来开展好养犬整治工作。
在此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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