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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2715 公文目录: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大姚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大姚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法院的主要职能是:1、强化对审判工作的领导,逐步实现决策的科学、高效;2、认真审理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3、强化执行工作,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及时执行;4、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5、强化对干警队伍建设管理,加强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按照《法官法》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的法官队伍;6、加强内部的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合理划分各业务部门的权限,进一步明确和业务部门的职能、理顺关系,提高办事效率。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全院现有18个内设部门:纪检组、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少年案件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信访室、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石羊中心人民法庭、新街中心人民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着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平稳办案。突出案件办理风险的研判、防控,深入开展涉诉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避免涉诉案转变为信访案。积极主动做好信访包保稳控,及时疏通引导正确信访渠道。努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合理调配和使用审判资源,最大限度释放办案潜力。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打造集“预约立案、庭审公开、判后答疑、以案释法”为一体的巡回审判民生工程,提高司法满意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刑事执行和解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从源头缓解办案压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探索优化审判流程,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全力打好执行攻坚硬战。把解决执行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紧抓实,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力争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畴,推动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执行指挥系统建设,加大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及随机抽查执行案件、约谈申请执行人等力度,加强终本案件管理,完善执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见证执行、执行直播等活动,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深入开展执行攻坚“利剑行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行动,用足用活强制执行措施,加大信用惩戒力度,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 7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67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2.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6.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679.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52.94万元,上年结转26.2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2.94万元(本级财力1468.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81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0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79.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5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92万元,项目支出386.0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972.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包含与办案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1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包含与办案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执行78.40万元,主要用于我开展刑事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包含与办案和执行相关的差旅费、培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5.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审判、执行活动方面的支出,包含与办案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8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干警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除医疗保险、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6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4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7万元,项目支出251.31万元);
  机关资本性支出1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9.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1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没有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的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96.4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1266.92万元,比2017年安排基本支出1168.38万元增长98.54万元,同比增长8.43%。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划省级后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改革性津贴等基础工资增加,相应的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增加,因此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386.02万元,比2017年安排项目支出301万元增长75.02万元,同比增长24.92%。项目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逐年上升,一些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增多,需要更多的办案经费保障职能开展。2017年度,受理案件数上升到2524件,比2016年增加514件,增幅达到25.57%,结案数由2016年的1580件上升到2017年的2231件,增幅达到41.2%。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人民法院业务费】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数为197.27万元。其中:办公费16.59万元,印刷费1.6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5万元,水费3.26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5.91万元,物业管理费1.64万元,差旅费3.48万元,维修(护)费2.06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2.9万元,福利费1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大姚县人民法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