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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653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61号

 

普瑶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区交通拥堵的提案》(第39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和城市扩建,私家车的数量急剧增加。城区占道经营、电动车、小黄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日益突出,针对这一现象我单位制定了以下措施:

一、与松果电单车主管公司协商沟通,在体育馆、皇马酒店、蜻蛉路、曙东路口、华府超市门口、金城花园小区后门、平安医院住院部门口、平安医院门诊部、城东一号小区门口、民族中学门口、政务中心门口、地税局、老车站信用社、新大街、大姚一中水厂门口、新世界花园小区门口、阳光水岸、南营路、新车站、南城医院、电信公司门口、烟草公司门口等路段合理的规划了23个松果电单车实体停车区。推广共享电单车绿色环保出行,同时要求松果出行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规范、整理乱停放的共享电单车。

二、除县城交通主干道和老城区未设置临时泊车位,一些街道增设了临时泊车位,方便群众出行。从6月1日起取消停车泊位收费,下一步将加强管理,对不按要求停放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停车。 

三、在街道相应区域都设置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点。

四、加强占道经营整治。我局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城市病”的实施方案》于2018年9月18日至11月17日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城市病”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建立长效的巩固机制,在巩固阶段发现占道经营及时的告知,及时的督促整改。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为大姚县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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