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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4666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19〕47号

 

张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姚县城区主街道增设公厕的提案》(第2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计划完成金碧小学广场公厕、老人大公厕、东塔湖湿地公园公厕和西河公厕,2021年计划建设的东岳路和曙东路公厕,将满足北街、新大街、东街这一片区的群众出行及生活便利的需求。2016年以后我县政府新建的城市公厕都属于二类以上公厕,厕内设置的冲洗设施和残疾人如厕设施都配备齐全。县城内现有27座公厕目前冲水保洁设施也是完善的。如何进行公厕卫生长期有效保洁是一个难题,我局作为主管部门也在不断探索,希望一年比一年管理更规范,卫生标准能够达到市民的要求。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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