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54号
施海燕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提案》(第1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为巩固好大姚县“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级园林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的荣誉称号,我局各股室认真履行相关职能职责,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加强对城郊结合部的监管。为更好地巩固我县“国家级卫生县城、国家级园林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的创建成果,建议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公益性岗位作为城郊结合部村(社区)保洁员,主要负责背街小巷、沟渠、城郊结合部日常的卫生保洁工作,改变无人监管“脏乱差”的现象。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通报检查常态化机制。建议县“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每天对县城环境卫生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送“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备查,形成检查、通报、整改常态化。
四、以“红色物业”建设为契机,加强对小区卫生监管。按照“红色物业”建设的要求,小区实现党支部与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共同履行管理小区的职能。要整合县级部门责任单位、村(社区)、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责任监管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方位加强对小区的保洁监管力度,凝心聚力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环境卫生的监管,不断提升大姚城市容市貌,建设美丽大姚做贡献。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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