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新街集镇第二批小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51699 公文目录: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新街集镇第二批小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大国土资土告字﹝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大姚县新街集镇2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拍卖小宗地以现状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小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设计条件

起拍价

(万元/宗)

竞价幅度

(元/次·宗)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A-26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7.20

1000.00

2.0

2

A-27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7.20

1000.00

2.0

3

A-29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7.20

1000.00

2.0

4

A-30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7.20

1000.00

2.0

5

A-31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7.20

1000.00

2.0

6

A-32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7.20

1000.00

2.0

7

A2-1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8

A2-2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9

A2-3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10

A2-4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11

A2-5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12

A2-6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13

A2-7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14

A2-8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15

A2-9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16

A2-10

新街集镇东侧

60.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6.00

1000.00

2.0

17

D-1

新街集镇东侧

41.5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4.15

1000.00

2.0

18

D-2

新街集镇东侧

41.5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4.15

1000.00

2.0

19

D1-1

新街集镇东侧

41.5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4.15

1000.00

2.0

20

C-1

新街集镇东侧

96.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9.60

1000.00

2.0

21

C-2

新街集镇东侧

96.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9.60

1000.00

2.0

22

C-3

新街集镇东侧

96.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9.60

1000.00

2.0

23

C-4

新街集镇东侧

96.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9.60

1000.00

2.0

24

C-5

新街集镇东侧

96.00

商住用地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新街建规〔2018〕02号)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

9.60

1000.00

2.0

合计

 

 

1564.50

 

 

 

163.65

 

48.00

 

二、拍卖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2月4日

(二)报名时间:2019年2月5日8:00时至2019年2月11日17:00时止(节假日不休)

(三)拍卖时间:2019年2月12日13:00时

(四)拍卖地点:大姚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五)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六)展示地点:小宗地所在地

(七)报名地点:大姚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进大门左边一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需单独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到大姚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二)参加竞买者(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到大姚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提出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到大姚县新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开具保证金收据(需提供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等额土地价款。未竞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必须与大姚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必须交纳全额土地出让价款。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1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到达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大姚县新街镇财政所;开户银行:大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街信用社。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会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与拟拍卖标的数比例必须达到2:1方可拍卖;若比例未达到2:1,现场由拍卖师根据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数按2:1的比例确定拟拍卖标的物,原则上按照标的物编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确定。

2、竞得人必须按新街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集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新街镇滨河休闲商业街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实施建设。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详细资料备索)。

五、联系单位: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8-3888566(办)  

                                                                              

                                                                                                  大姚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6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