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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城区2018CQ-Z-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公示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51701 公文目录: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城区2018CQ-Z-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公示

大国土资示(2019)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楚雄金信拍卖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15:00时在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2018CQ-Z-2

地块位置

位于县林业局原办公区,东临金碧农贸市场用地、南临安置用地、西临通道、北临北城社区农户。

土地

用途

商业、

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872.00

出让年限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成交价(万元)

290.00

受让单位

黄国成

土地使用条件

1.土地出让用途:商住用地(商业用地占10%,住宅用地占90%)。

2.建设用地规划指标: 1.0<容积率≤3.0,建筑高度不超过20米。

3.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北面退让用地界线不小于6米,南面临谢辉户安置用地一侧退让用地界线不小于5米,相邻地块有建筑的必须满足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震及规范要求,符合设计规范。道路转角退让道路红线必须符合交通视距要求。周边围墙必须采用通透性围栏。停车位按建设项目使用功能配建;建筑外立面符合地方特色。

4.规划区内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都必须避开地下供水管网,避让距离在2米以上。该项目工程管线与各相关单位协商就近迁入,三线入地。项目建设区内道路交通、竖向设计、给水排水、燃气、消防按县城总体规划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设计要求执行。污水排放按相关规范设计并实行雨污分流,排放标准符合环保部门要求。

5.其他要求:该宗地不得用于建设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用地项目,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房地产开发的现行政策,建设年限为2年。

二、公示期: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2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姚县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12588     

联 系 人:曹先生

             大姚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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