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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人民政府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110068)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5460 公文目录:环境保护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人民政府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110068)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街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110068)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办举报件(D530000201806110068)
  工作方案

根据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受理转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楚环督通31号)及《楚雄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楚督转〔2018〕第1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县举报案件(楚督转〔2018〕第13号)办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楚督转〔2018〕第13号)举报件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苗少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启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恩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金红印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李宗明   县国土局局长
  马锦程   县安监局局长
  席仕斌   县林业局局长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刀云忠   县经信局局长
  钟学能   县环保局局长
  刘明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思海   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刘亚梅   龙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举报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钟学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日常工作。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由县国土局牵头,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实地开展调查,核实举报件情况,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责任人:李宗明、席仕斌、马锦程、普文海、刘明乾、刀云忠、钟学能、刘思海、金红印。完成时限:2018年6月13日前)
  (二)龙街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案件调查处理期间群众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安排相关站所参与案件查处。(责任人:刘亚梅;完成时限:2018年6月17日前)
  (三)县委宣传部牵头,安排记者对案件办理情况全程纪实,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案件办理情况。(责任人:华成敬;完成时限:2018年6月17日前)
  (四)县环境保护督查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制定举报件办理方案,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案件查处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进度报表和举报件处置情况。
  三、各司其职,强化管理
  各成员单位要紧盯部门职责,按照7天内完成转办件办理的要求,对标对表,加快整改。
  (一)县国土局:调查龙街鼠街采沙场矿业权情况,查清该采沙点是否取得《采矿许可权》,是否存在超范围开采,并依法作出处理意见,核查评估龙街鼠街采沙场地质灾害点安全隐患;根据地质情况评估报告研究制定《龙街鼠街采沙场点恢复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县安监局:调查龙街鼠街采沙场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作出处理意见,核查评估龙街鼠街采沙场安全隐患,制定龙街鼠街采沙场安全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县公安局: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调查取证,配合案件调查组工作。
  (四)县经信局:调查核实鼠街采沙场侵吞集体、私人林地情况。
  (五)县林业局:调查核实龙街鼠街采沙场占用林地情况,并依法作出处罚。
  (六)县水务局:调查核实龙街鼠街采沙场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取土情况,并依法作出处理意见。
  (七)县环保局:调查核实龙街鼠街采沙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依法作出处理意见。
  (八)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促各成员单位对楚督转〔2018〕第13号)举报件的调查处置进度,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立案查办、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及时通报案件办理情况。
  (九)龙街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协助案件调查组开展工作,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任务;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强化龙街鼠街采沙场治理工作;做好当地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妥善处置好转办举报件。中央环保督察是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安排,更是我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的机会,督察组转办的案件,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保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上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端正态度、细化措施,依法衣规处理问题,阐疑释怀,消除顾虑,还群众一个明白,对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二)整合力量,强化信息沟通报送。相关成员单位要齐心协力,协调配合、步调一致,围绕部门履职尽责目标,完善相关痕迹台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处理。同时要及时汇总采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专人于每天上午9:00点前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联系人:张龙,联系电话:0878-6211747)
  (三)把握重点、适时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对案件办理情况要全程录像,对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强化舆论管理,所有公开的宣传资料,均须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把关,同意发布后才能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