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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0805885 公文目录: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3日 文  号: 标  题:桂花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元谋县“12•06”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楚安办明电〔2018〕43号)要求,深刻吸取“12•06”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镇岁末年初各项工作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桂花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凤莲  镇党委书记

               王  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彭阳武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永超  镇党副书记

              樊  亮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施光林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震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施以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如才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雪倩  镇党委委员(组织)           

             孙国梁  镇党委委员(宣传)

             李  谦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树源  镇综治办主任、安监站站长

             王明荣  镇安监站工作人员

             杨会云  桂花派出所所长

             王智勇  桂花市管所所长

             邓家鹏  桂花卫生院院长

             唐朝伟  桂花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彭阳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树源、王明荣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各辖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第一组  组  长:彭阳武

            成  员:马茨村委会工作组成员  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第二组  组  长:施以忠

            成  员:立新村委会工作组成员  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第三组  组  长:孙国梁

            成  员:大河村委会工作组成员  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第四组  组  长:朱震宇

            成  员:皮左黑村委会工作组成员  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第五组  组  长:施光林

            成  员:桂花居委会工作组成员  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第六组  组  长:马永超

            成  员:大村村委会工作组成员  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第七组  组  长:周雪倩

            成  员:小河村委会工作组成员  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第八组  组  长:樊  亮

            成  员:树皮厂村委会工作组成员、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第九组  组  长:高如才

             成  员:乌龙口村委会工作组成员、村三职干部  各村民小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辖区内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责令整改。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范围是全镇辖区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各相关站所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执法。

(一)交通运输。各村(居)委会、桂花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站、安监站、镇道路养护站等职能单位要强化对运输单位车辆的安全监管和路面交通执法检查。一是加强对今冬明春恶劣天气影响的重点道路路段,特别是山区道路、临水临崖路段以及“两客一危”车辆运营线路的安全检查,及时治理道路路面出现的积水、结冰等安全隐患。二是加强交通运营线路、场站、车辆段的安全检查,做好特殊气象条件下交通运营情况的信息沟通和接驳线路协调。三是严格开展安全执法,严厉查处农村微型面包车、货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超员、超载、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二)建筑施工。各村(居)委会、镇项目办和城建办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一是对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项目落实现场施工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要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三是检查建筑物、构筑物的隐患排查情况,对市政基础设施、市政燃气、电力设施、水利、公路、扶贫搬迁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三)非煤矿山。重点检查6个方面的情况:一是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井口防洪、地表塌陷区防排洪措施、井下防排水设备落实情况,矿井主排水泵、排水管路及各工作面的排水设备是否完好、可靠,备用物资、设备是否到位。二是非煤矿山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措施落实情况。三是露天矿山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边坡坍塌隐患和“一面墙”开采行为。四是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五是隐患排查制度、治理档案和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镇安监站、市管所、桂花中心学校要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五)烟花爆竹。镇安监站、派出所要重点检查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库存品是否规范堆放;要加强经营旺季安全监管,持续深化“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动。

(六)消防。重点检查开展岁末年初消防安全检查和电器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情况;挂牌督办区域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七)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燃气)、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八)其他。旅游、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行业安全特点,做好自查自改和部门抽查检查工作。

三、整治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2018年12月10日—2019年3月22日,集中100天时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一)全面自查自改(2018年12月)

1.企业层面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职业危害因素摸底调查开展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各类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报送镇安监站和行业主管部门。

2.村(居)委会和相关站所层面重点自检自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电力、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检查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按照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要对本行政区域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登记建档,并责令有关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摸清所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2019年1月—2月)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的比例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确保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和总结(2019年322日前)

1.实地督查。镇安监站将于2019年3月组织督察组深入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对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分值不低于15%)。

2.分析评估。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及时分析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本地、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析评估报告,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镇安监站。

3.巩固提高。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指矿山采空区、区域性火灾隐患场所、涉危涉爆工业园区、公路危险路段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五个一批”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隐患闭环整改。对综合整治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实施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岁末年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和“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所有行业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讲责任、敢担当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好此次工作,强化重点打击、源头治理,坚决堵塞漏洞,着力消除隐患,用工作成效来检验责任、担当,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督察,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组织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严重疏漏,立即整改查纠,工作组员要协调配合,认真履职。镇安监站将每月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及整改情况,镇纪委将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脱岗漏岗、工作拖沓的人员严肃追究工作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充分运用广播、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户长会加强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危害性宣传和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到位。

(四)加强调度,及时反馈。各村(居)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加强情况调度,定期梳理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桂花镇安全大检查登记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开展情况、红白喜事打招呼报表、交通安全广播宣传室播出情况登记表、新增机动车辆台账及落实包保人员情况,同时积极报送安全生产工作简讯至镇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