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2〕1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讨论并报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主任何兴平
(一)联系唐聆燕县长的相关工作。
(二)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三)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四)根据主任的职责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安排,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县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和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
(五)协助处理人事、编制、发展和改革、财政、监察、审计、县志编纂和人民武装、国防动员工作。
(六)协助分管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政务服务管理局。
(七)主管办公室人事、财务、政府法制、保密、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
副主任、县党政机关“7·09”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王勤基
(一)根据县长、副县长和主任安排,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决定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负责县党政机关“7·09”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
副主任、县接待办主任李雪梅
(一)根据县长、副县长和主任安排,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决定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负责接待办工作。
(三)分管县政府办挂点联系和工青妇工作。
副主任、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建设大姚县移民安置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高培勇
(一)根据县长、副县长和主任安排,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决定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负责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建设赵家店乡小双沟移民安置点工作。
副主任毛红斌
(一)协助主任联系唐聆燕县长的相关工作。
(二)根据县长、副县长和主任安排,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决定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协助主任分管保密工作。
(四)分管县政府办综合股、秘书股、调研信息股。
副主任张聪
(一)联系王文清常务副县长的相关工作。
(二)根据县长、副县长和主任安排,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决定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协助处理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商局、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农业局、水务局、科技局、畜牧局、地震局、扶贫办、水保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办公室、红豆树水库和大坡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相关工作。联系楚雄矿冶股份有限公司、地税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人保公司、寿保公司和烟草公司、气象局相关工作。
(四)协助联系人大办,协助处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五)分管县政府办法制办、县域经济办、四制办、党建办、公车办、后勤股。
副主任曹丕红
(一)联系李滨副县长、吴家凯副县长、林帮荣副县长的相关工作。
(二)根据县长、副县长和主任安排,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决定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协助处理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消防大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供销社、人民防空办公室、外事、侨务、台办和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局、县志办、红十字会相关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人武部、武警中队、大姚供电有限公司、大姚公路段、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楚雄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大姚分公司和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邮政局、广电网络集团大姚支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老年体协、李一平教育基金会相关工作。
(四)分管县政府办保卫股、总值班室。
副主任邢东波
(一)联系汪光献副县长、杨锴副县长的相关工作。
(二)根据县长、副县长和主任安排,代表县人民政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决定和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协助处理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观音岩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工作指挥部、石羊旅游小镇开发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相关工作;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工商联、残联、科协、老龄委、职业教育、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姚管理部相关工作。
(四)协助联系政协办,协助处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五)分管县政府办议案股、小车队、网络管理中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协作关系明确如下:毛红斌——张聪;曹丕红——邢东波。
请各乡镇和各部门按以上分工联系工作。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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