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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5006 公文目录:2018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19年01月04日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就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配备2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制定、更新了《大姚县环境保护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大姚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姚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指导规范该项工作。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完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以及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经统计,今年共公开监测报告14条(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质量、国控重点污染源水质监测报告等)、大姚县重点排污企业名单信息1条、环境监管和处罚信息14条、公开2018年度环评公示及环保局行政审批信息若干条,同时按时公开了本局2018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年内本部门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出现;

(二)2018年本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其中环评审批信息25条,本部门财政信息6条,监测报告14条(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质量、国控重点污染源水质监测报告等)、大姚县重点排污企业名单信息1条、大姚县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征收情况1条、环境监管和处罚信息14条、规范性文件9条,工作动态信息25条,其他信息6条;

(三)本局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本年度本局所公开的若干政府信息纸制文件;

(四)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内容得到及时更新和完善。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二)本局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本局没有接待场所建设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不能及时将各股室的相关信息迅速地报送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办好局宣传栏,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提高依法审批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方便群众了解环保动态,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大姚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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