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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744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6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关于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的通告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度我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居保”)缴费以参保人到各信用社营业网点自行缴费为主,各乡镇集中代收代缴为辅的方式进行,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年全县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201411----2014年9月30止。

二、参保对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未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含农转城人员),可在户口所在地自愿参加城居保。

三、缴费标准: 新农保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5个档次,城居保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多缴多补。

四、缴费方式:新参保和 2014年前已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缴费,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城乡居民均为缴费对象。2014930日前,可将当年或多年应缴保险费足额存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专用存折,由信用社逐年代扣应缴保险费; 2014年首次参保的,请携带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小一寸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参保缴费。(属1-2级残疾人的,还应持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3份)

五、参保人员信息变更:2014年前已参保缴费的人员,因人员身份、缴费档次、居住地址、参保缴费存折和养老金发放存折账号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及时将新的缴费存折复印件或新的养老金发放存折复印件交到所属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参保信息变更手续,确保能及时足额成功代扣当年保险费和及时发放新农保和城居保养老金。未办理个人参保信息变更手续的,按首次缴费档次金额代扣。

六、参保人员补缴1955111231出生的参保人员,要将一次性补缴的缴费金额存入新农保和城居保专用存折的同时必须到所属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的补缴申报手续。

七、关于部分参保人缴费记录不全的问题:2010年新农保参保缴费记录没有显示在存折上的原因是 2011年全县才开始启用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缴费存折。虽然未显示缴费记录,但是个人缴费资金总额不受影响,可到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核实个人账户金额。

未尽事宜请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或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78-6222515

 

 

大姚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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