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干字〔2018〕4号文件、大干字〔2018〕7号文件通知,经2018年4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巩法珉 任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二年)。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