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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巩法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960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巩法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干字〔2018〕4号文件、大干字〔2018〕7号文件通知,经2018年4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巩法珉  任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二年)。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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