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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彭剑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989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彭剑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干字〔2017〕28号文件通知,经2017年4月26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彭剑波  任县科技局局长(兼),免去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刀云忠  任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杞永斌  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免去县科技局局长(兼)职务;
  杨  勇  任县人防办主任(兼);
  席仕斌  任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免去县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连华才  任县新闻出版局局长、版权局局长;
  普文平  任县国有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钱正平  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叶玉锋  任县移民局副局长;
  曾丽英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耿荣贵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艳婷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映良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郑丽芹  任县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顺珍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熙宇  任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家明  免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职务;
  曹  燕  免去县新闻出版局局长、版权局局长职务;
  李贵昌  免去县人防办主任(兼)职务;
  陈  云  免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张天云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钟学能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谢毕昆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禹  免去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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