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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19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86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19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12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三).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大姚县财政局于2019年1月14日《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财预〔2019〕4号)对大姚县森林公安分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大姚县森林公安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及业务建设;掌握全县森林公安工作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林区治安形势和动态,制定对策并提出处理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涉林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行使林区治安管理权和刑事、公安行政、林业行政执法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重点工作

1、强化队伍管理,持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1)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经积极努力争取汇报,按照大姚县委编办的批复,我局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新成立政工监督室、治安中队、科技信息化中队,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已有内设机构6个,派出所2个,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

(2)落实森林公安改革各项措施,辅警力量得到加强。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汇报,按照《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林联发〔2017〕19号)和《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森公〔2016〕148号)文件要求,按照辅警人员配备额度为不低于实有警力1:1的比例配备增加了辅警人员10名,森林公安使用的辅警达到了20人,极大的解决森林公安警力不足问题。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为制度化、常态化。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紧紧围绕中共大姚县林业局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在全局范围内以民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县森林公安民警“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热潮。一是结合上级党委要求,动员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教育动员,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参与专题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利用微信工作群、云岭先锋APP加强党员教育。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及党性意识,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利用微信平台将党的知识在局微信交流群进行推广讲授,将学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深刻穿插在工作之中,让全体党员将讲党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提高党性修养;三是创新方式讲党课、利用内外网促学习。为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党支部每月安排一次党课,邀请林业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党支部支委委员进行党课宣讲;四是为每位民警购买了《中国共产党党性教育手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辅导手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书籍,为每位民警都能参与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提供条件。

(4)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县委组织部、县联席办的安排部署,县森林公安局19名民警负责挂包联系六苴镇六苴社区和双河村委会,县委选派副局长王德平到三岔河镇新田村委会任第一书记,选派桂花派出所所长柴文进到昙华乡海古簸村委会任第一书记,选派桂花派出所民警贝晖到六苴镇双河村委会担任脱贫攻坚工作队员。为了更好地开展好脱贫攻坚工作,森林公安局积极组织挂包干部捐款捐物,为挂包贫困户开展了多次走访慰问活动。

(5)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为了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打好基础,根据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我局加强了制度建设,年初制定了《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综合业务考核办法》及《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新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办法》,并与各队、所、室负责人签订了队伍管理责任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等。为确保各项管理规定落到时实处,我局对工作落实跟踪问责,警务工作、警务纪律实行现场的督察方式对民警和队、所、室的纪律作风、执法办案、内务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通过强有力的督促检查,促进了民警行为的养成教育,队伍形象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局每季度对各股室的业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从而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全局执法质量。

(6)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民警岗位能力和合成作战能力上,全面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针对民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岗位实际,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和组织形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年先后开展新版警综平台系统、执法记录仪、枪支管理使用、法制业务、公安审讯平台、科信业务等教育培训7期,参训民警168 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森林公安队伍的执法水平和综合实战能力,为全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以上学习培训,达到学用结合,提高了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社会的能力的目的。

(7)加强协调,不断提高森林公安警务保障。2018年以来,大姚县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大警务保障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相继购买了一批办公、办案设备,警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8)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增强队伍凝聚力。以民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为目标,我局始终不折不扣地落实奖励、休假、体检、维权、慰问等各项从优待警政策,积极为民警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努力构建和谐警营,增强队伍凝聚力,提高队伍战斗力。一年来,我局一名民警被省森林公安局评为“执法办案能手”;两名民警被省森林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一名民警被州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一名民警获得州森林公安局嘉奖;一名民警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县森林公安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春节”期间对5名退休民警进行了走访慰问,“六一”儿童节开展了警营开放日及亲子互动活动,为民警子女发放读书卡等。同时为民警配备了警务通,将民警法定工作之外加班补贴发放到个人,为在职民警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继续加强新闻宣传,切实加强林区群众保护意识。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多种形式,适时宣传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意义及森林公安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努力营造“保护资源光荣、破坏资源可耻”的社会氛围。一年来紧紧围绕严打整治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深入各村、各户、山头、地块开展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案例宣传,整个防火期全局投入森林防火宣传警力38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500份。共撰写各类信息194篇(条),被国家级采用1条,被省级媒体采用21余条;州级报刊电台采用3条。

2、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2018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主动作为,提请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集中清理整治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8〕2号)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乡整体联动,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整治全面到位,打击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针对前期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状况,我局集中警力重点对违规野外用火、森林火灾、盗滥伐林木、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等几类案件进行了重拳出击。从2017年12月1日至今,我局共立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355件,其中:立破刑事案件63件,刑事拘留4人,逮捕4人,取保候审79人,移送起诉62件;立林业行政案件293件,查处293件,收缴罚没款80余万元,收缴木材513立方米。

(1)“平安四号”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战果显著。自“平安四号”严打整治“利剑”专项行动、“双严”专项行动、“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参战民警热情高涨,局领导亲自挂帅,合理安排分工,充分调动了参战民警的积极性。一是强化冬春林区治安管控工作。针对冬春季盗、滥伐林木、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等案件高发的情况,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因地制宜,增强重点林区的巡查及设卡查缉工作,严厉打击了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二是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结合省州森林公安机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大姚县森林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县林业局野保办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对大姚县城餐馆、酒店、农贸市场等开展“猎捕、贩运、经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检查行动,对新发现的钳嘴鹳进行了保护调查。行动中检查餐馆等行业经营场所100余家,发放《告业主通知书》130余份;三是突出林地资源管理及执法工作。针对铁锁乡擅自改变及擅自开垦林地突显的情况,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协调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各乡镇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对铁锁辖区林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铁锁辖区林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经清查,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共在铁锁乡立案查处违法占用、开垦、滥伐林地案件182件,其中刑事案件27件,一般程序行政案件155件;四是增强涉林刑事犯罪的打击查处工作。一年来,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61件,破案61件,移送起诉50件,刑事拘留4人,逮捕4人。并积极侦破了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4.23”盗伐林木案,一举抓获了盘踞在国有林区盗伐国有林的违法犯罪人员27人。

(2)全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2018年森林防火期,大姚县森林公安局把森林火灾预防和火灾案件的查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去冬今春,大姚县森林公安局以民族节庆日为契机,组织警力先后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防火宣传单、印有森林防火宣传字样的环保袋及播放《森林防火条例》等方式,宣传群众6万余人;二是严格火源管理。按照辖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落实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区民警深入全县12个乡镇,督促检查火源管控及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与林区内进行林业施工作业的重点人员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发放了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86份;三是严阵以待,快查火案。在防火戒严期,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取消节假日、双休日,实行领导带班,民警分组轮流值班的工作方法,确保在发生森林火情的情况下,能及时出警,迅速有效地投入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中,同时,在省、州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通过县人民政府发文,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统一行动,在全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2018年,大姚县境内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全年查破火灾案件90件,其中违规野外用火行为78件,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行政案件6件,失火刑事案件5件,放火案1件。

(3)继续做好林区禁毒工作。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熟悉林区优势,严格履行林区禁毒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禁毒委的有关部署精神,加强以行政公安机关及林业系统资源林政、森林防火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采取措施,宣传教育、拉网踏查和打击整改“三管齐下”,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踏查可疑地块60块。并参加了县禁毒委组织的禁毒日宣传工作,通过“林区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展,强化了林区群众禁毒、防毒意识,进一步净化了林区社会治安环境。

(4)切实加强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突出林区治安防控重点,切实加强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矛盾纠纷、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林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表达意愿和投诉求助的渠道。防止林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涉林矛盾纠纷隐患控制在基层、化解在基层、调处在基层,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未发生因森林公安机关信访工作不认真、不落实引发的重访和群体性事件。有效遏制了涉林案件的发生,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5)稳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工作。以平安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为抓手,以警民联系点建设为载体,紧紧依靠护林员、管护员、村(居)委会干部、人民群众,不断增强森林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森林和生态保护工作,从时间、空间和人员上扩大森林资源保护的覆盖面。全局共出动警力269人次,警车120辆次,开展林区禁毒、缉枪治爆、管制刀具等行动,检查木材经营加工场所13家,驯养繁殖场所1家,石厂、沙厂、矿区10处,开展上路查缉76次,查获枪支1只。

(6)全力查处“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全力投入到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查处及其他涉林案件查处工作中。一是打好“主动战”。积极主动对县林业局移交的问题图斑开展专项实地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二是打好“合成战”。积极协同县林业局和各乡镇林业站等,构建起部门联动、协调运作的“大会战”格局,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打好“集群战”。对县林业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实行分片区负责,将刑侦、派出所警力分多个小组,以乡镇为单位,按照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要求,以图斑案件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对图斑案件展开快侦快破,对图斑案件以外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的情况,一经发现,坚决查处。截至目前,大姚县森林公安局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移送线索共计78个,查处78件;其中刑事案件立15起,破15起;林政案件立63件,办结63件 。

3、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

(1)按照省、州正规化建设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加大信息化装备投入。一年来,大姚县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大警务保障力度,相继购买了一批笔记本、台式电脑、移动警务终端等信息化装备,使信息化建设所需装备配备率达到100%。进一步保障执法办案信息化警务工作有效开展。

(2)信息化系统应用效果凸显,刑事案件网上办理成为常态。2017年12月份至今全局所有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全部通过新版警综平台办理,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录入率100%,智能警务核查系统、指纹信息系统应用不断加强。

4、深入推进执法示范单位创建。

近年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提出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要求,着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实现执法质量全优,执法零过错、零违纪、零撤销、零败诉、零赔偿的成绩,走出了一条具有大姚森林公安特色的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之路。2018年11月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等待省级命名表彰。

5、积极争取上级经费及加大警务装备投入。

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非税收入资金,进一步弥补森林公安执法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笔记本、台式电脑、相机、扫描仪、彩色打印机等,为森林公安办公、办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019年工作打算

  1. 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深入持久地抓作风建设。

重点在于突出森林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和工作特点,坚决整治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为官不为、不担当、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坚决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并及时加以解决,继续着力解决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病灶清除,把病根拔掉,打造强健的政治队伍。

  1.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一是建立预警灵敏、打击精准、责任明确、奖惩分明、整体作战的适应森林公安刑侦工作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刑侦队伍建设,在防范管理中发现打击重点的刑侦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打击防范能力;三是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强化信息化应用、提高刑事技术水平等方面入手,着力夯实刑侦基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模式,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刑事侦查的能力和水平。

  1. 落实“五化”建设各项措施。

抓好全体民警政治理论学习、苦练基本功,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全面推进指挥中心及“警营文化”建设,提升森林公安机关形象与工作环境。

  1. 加强森林公安基础业务建设工作。

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林区治安管理,执法业务基础,执法规范化建设,单位内务管理方面,有改进,有提高,努力实现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目标。

  1. 加强林区治安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注重加强隐蔽力量建设,广泛开展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

  1.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森林公安的社会影响。

抓住国家重视生态保护的机遇,发挥森林公安在生态环保领域同时具备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特殊优势,积极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森林公安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时做好涉警舆情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争取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更多的重视和支持。

  1. 继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干部下乡驻村,凝聚各方力量,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精准选派驻村级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到挂点贫困村工作,通过包联帮扶推动脱贫攻坚工程。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服务脱贫攻坚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党员致富带头人”的作用,带头创业就业,深入探索符合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有效途径,努力帮助贫困户找准致富门路、持续增加收入。

  •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纳入部门预算单位情况: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单位个数1个,纳入森林公安公安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设置情况。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实有机构1个,县森林公安局属县财政全额决算行政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科技信息化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法制室6个内设股室,下设桂花派出所、三岔河派出所两个副科级派出所,全部由森林公安局统一开支,统一财务。

(三)人员情况。县森林公安局有政法专项编制共22名。年末在职人数21人,离退休人员共5名,遗属人员4人。

(四)车辆情况。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3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和应急车0辆;执法执勤车3 辆;调研车0 辆;平台功能车0 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267,525.00 元,其中: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 4,267,525元,其中:基本支出4,267,525元,占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 元。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合计4,267,525.00元。其中:行政运行(2130201)支出收入:3486330.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的81.69%。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收入中,工资福利收入:3736435.00元,占收入87.56%;商品及服务收入:382200.00元,占收入8.9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14890.00元,占收入0.34%。

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计112231.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的2.6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支出计384762.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的9.01%;

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支出合计3728.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的0.26%;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合计185259.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的4.34%;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合计89324.00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的2.09%;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267,52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67,525.00元,占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支出总额的0%。

  1. 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267525.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373643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82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89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与2018年相比增加1279617.00元。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4267525.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3736435.00元、单位行政运行所需公用经费支出382200.00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50661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和工作保险基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4583.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736435.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缴纳单位应该匹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
        商品和服务支出382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付公务用车补贴、公务用车租车费等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890.00元, 主要支付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112231.00元、遗属补助36659.0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279617.00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年度正常升级升薪;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变动相应提高了社会保障缴费。

预算绩效目标是:确保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单位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日常工作正常运行。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根据全县财力可能和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2019年安排项目支出0 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预算绩效目标是: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预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暂无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结合单位重点工作计划,2019年采购预算0元。

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267525.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67525.00元(本级财力4267525.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267525.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373643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 %;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82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8890.00 元,占基本支出的3%。

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279617.00元,增加的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年度正常升级升薪;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变动相应提高了社会保障缴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 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计划购置。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000.00 元,与上年相比是减少8500.00元,下降3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4、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是增加4663.06元,增长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查处量加大,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加大。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森林公安运行经费预算为382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预算同上年相比减少3837元,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中节约开支。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产为8012469.71元;流动资产889251.34元;固定资产7123218.37元。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5624500.00元,其余部分为其他资产。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为空。

九、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十、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预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自评情况: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预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做到保人员经费,保机构运转。

2.绩效评价管理: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养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在财政一体化中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都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等开支,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在经费支出方面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支付各项保运转支出。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监管,全力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2019年度部门预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召开的部门预算培训会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编报审核工作,力争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本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确保财政决算 “完整、真实、准确、及时”。

 

大姚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1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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