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9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3201000

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水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大姚县水务局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县决胜脱贫攻坚,确保全县脱贫摘帽的关键一年,面对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严峻形势,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州水务局的精心指导及关心帮助下,全县水利系统干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始终保持在状态、有激情、出业绩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州水务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以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为重点,抢抓机遇,奋勇争先推动工作,压实责任挂图作战,精准发力苦干实干,全县水利投资保持稳定增长,重点水网建设全面加快,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见成效,水利改革全面深化,民生水利、水利脱贫攻坚、水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治水管水、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1.2018年水务工作完成情况

     (1)抓项目建设,稳水利投资。2018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8438亿元。完成大坡小(一)型水库竣工验收、铁锁小水网试点和昙华乡海古簸村山区“小水网”建设改革项目,完成屏风山等5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治理蜻蛉河金碧段河道4.98公里和石羊南河4.12公里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河底水库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累计完成投资6489.25万元,占总投资的96.67%;实施了56923人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69人;实施了仓街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5.00km2;桂花水库工程于2018年3月28日举行了开工仪式,与社会资本方(云南建投)签订了投资协议。

     (2)抓河长制,实现水清岸绿。2018年是河长制湖长制“见行动”、“见成效”的关键一年,我县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坚持责任导向,推进督察问责落实,严格管控,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一是以完善乡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为重点,推进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在城郊结合部、乡村主干道、河湖库渠周边投放了一批垃圾桶、垃圾焚烧炉,建设垃圾焚烧池,集中收集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垃圾乱扔、乱堆等情况有所转变。结合大姚县环保世纪行主题活动,对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每季度选择不少于6条河道进行检查,评选“最差河道”2条,发放流动黄旗,限期1月进行整治,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二是打造示范河道,提升河湖库渠周边人居环境。重点对南永公路沿线蜻蛉河道进行分段治理,改造提升,采取“民修公助”方式对席坝赵家垭口至钟秀桑树湾段全长8877米的河堤进行提升改造,将河道两侧河堤修建宽为8米的防洪应急通道,种植本地柳树574株、全冠大叶香樟树860株。三是扎实开展河长巡查督导,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工作通知10份,存在问题整改通知15份,跟踪督办存在问题整改8次,切实督促好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区)两级进行整改落实。四是完成了县级5条河流、3座水库和1条灌排渠道“一河(库、渠)一策”方案的编制,其余县级河湖库渠方案编正在编制中。五是开展清水清河行动见成效,全县投入“清河行动”整治人数6813人,整治车辆及机械投入1186次,专项整治资金投入51万元,河道治理项目投入资金7000万元左右,清理河道182.7千米,清理垃圾6514.5吨,整治面积324.63万平方米。

     (3)抓污染防治,维护好水生态。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解决水污染问题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行设计和谋划,我县重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一是扎实抓好污水减排工作,2018年县污水处理厂水处理总量为299.15万m3,平均日处理8196m3,完成COD削减量为638.42吨、氨氮削减量为96.27吨,圆满完成减排任务。二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制定了《大坝水库、石洞水库、大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环境问题整治方案》和《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在县城供水的大坝、石洞、大坡水库设置安装水源地保护区界碑、警示牌等标识、标志,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全面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4)抓饮水保障,实现精准扶贫。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中“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任务目标,始终把饮水安全保障作为全县水利扶贫工作的重点。一是按脱贫攻坚饮水保障标准,对全县2018年度脱贫涉及的61个贫困村的9880名贫困人口、2017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困难录入国办系统的84户283人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不安全和饮水困难的3788户,开展核查和逐村编制实施方案,对独家户做到一户一策,筹集项目资金限时完成饮水保障工作任务。二是编制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方案,对全县行政贫困村开展水质检测,送检水质743份,合格率达100%。三是以每月开展“帮扶日”活动为契机,全局68名干部结对帮扶龙街、鼠街、石关3个村委会182户,挂包干部深入结对帮扶农户家中,下足绣花功夫,指导谋划脱贫发展的路子,到户到人精准施策,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挂包贫困户达标顺利脱贫。

     (5)抓水务改革,增强发展后劲。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我县不断深化水务改革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赵家店镇利皮乍灌区、金碧镇白鹤水库灌区成立五个用水户协会,形成“灌区管理+协会+农户”的灌溉管理模式。二是开展大姚县2018年县管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拟对县管小(一)型及以上水库、县城3个自来水厂进行改革,规范理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促进全县水利工程管理运营健康发展。改革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在今年全面推进落实。

     (6)抓水利风景区创建,提升人居环境。我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格局、全方位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以县城为中心的蜻蛉湖水利风景区建设中,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破难而进,先后修建了白塔湖、蜻蛉湖、东塔湖3个人工湖和西河森林运动公园,争取实施了永丰湖、西河、小南河等治理项目,充分发挥水利项目的生态功能,满足市民休闲需求,打造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我局积极申报创建大姚蜻蛉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并通过了水利部认定,获得了“大姚蜻蛉湖国家级水利风景”殊荣。

     (7)抓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认真履行党组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加强教育引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职工例会,开展警示教育,建设一支做正事、树正气、善担当的水务干部队伍,开展了深刻汲取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训“十个一”专项活动、“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大讨论活动和“为官不为”等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配合巡视巡察和相关审计等工作;着力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党内生活监督13次,落实“四项谈话”15次,切实加强了对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一年来,系统内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9111255.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41755.77元,占总收入的98.2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69500.00元,占总收入的1.71%。与上年46363291.22元对比减少7252035.45元,减幅15.6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工作经费减少,节能环保支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所占比重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0495701.76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3393.77元,占总支出的30.01%;项目支出28342307.99元,占总支出的69.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37952570.76元对比增加2543131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完成大坡小(一)型水库竣工验收、铁锁小水网试点和昙华乡海古簸村山区“小水网”建设改革等项目工程;河底水库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桂花水库工程于2018年3月28日举行了开工仪式,与社会资本方(云南建投)签订了投资协议;开展大姚县2018年县管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河长制工作等;加快了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53393.77元。与上年10754512.45元对比增加了1398881.32元,增幅13.01%,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调整人员工资,年末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42307.99元。与上年27198058.31元对比增加1144249.68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完成大坡小(一)型水库竣工验收、铁锁小水网试点和昙华乡海古簸村山区“小水网”建设改革项目,完成屏风山等5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治理蜻蛉河金碧段河道4.98公里和石羊南河4.12公里生态河道治理工程;河底水库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桂花水库工程于2018年3月28日举行了开工仪式。狠抓河长制工作,开展清水清河行动见成效,投入专项整治资金、河道治理项目资金,加快了项目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0477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7919775.76元对比增加1985004.15元,增幅5.23%,主要原因分析:实施的项目已竣工验收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999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0646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医疗费补助;

     3.城乡社区(类)支出981256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9%。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4.农林水(类)支出2767574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736929.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100.00元,水利工程建设2222688.64元,水利前期工作258409.40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66248.25元,防汛630392.63元,农田水利资金9395980.40元,农村人畜饮水5055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9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900.00元,完成预算的25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100.00元,完成预算14,250.00元的38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800.00元,完成预算25,650.00元的182.4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完成大坡小(一)型水库竣工验收、铁锁小水网试点和昙华乡海古簸村山区“小水网”建设改革等项目,增加了公务用车使用运行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6225.36元,增长8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30.66元,增长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4094.70元,增长1629.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完成大坡小(一)型水库竣工验收、铁锁小水网试点和昙华乡海古簸村山区“小水网”建设改革等项目,增加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00.00元,占54.07%;公务接待费支出46800.00元,占45.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1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8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水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6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565.00元,减幅50.16%,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姚县水务局资产总额27460398.23元,其中:流动资产21331471.96元,固定资产6128926.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57564.86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变化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460398.23 

21331471.96 

6128926.27 

4874995.50 

1045600.00

208330.7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资金。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3201111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