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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099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2201000

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央、省、州、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对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行使公权利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政务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

5、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

6、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表彰党风廉政建设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7、负责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管理;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和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对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做好纪检监察干部考察、提名、任免、交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担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办公,组织、协调、督促各执纪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

9、承办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积极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强化责任分解落实,细化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制定县级领导班子、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四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协助县委与73个单位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分别与下属党组织签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分别与下属党组织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格局。

2、严纠“四风”密切联系群众。利用重要时间、假日节点组成干部作风督查组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认真开展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六个严禁”、收送“红包”、私设“小金库”、“吃空饷”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项促廉”工作,不断加大农村“三资”“五金”和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加快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网络监督平台工作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体制。

3、保持纪律审查高压势头。坚持有案必查,通过利剑高悬,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一是认真实践“四种形态”。按照《关于在全县实施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总承包的意见》落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二是加大纪律审查统筹。健全完善纪律审查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纪检、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的要求,扎实开展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把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要求执行到位。强化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执纪审查安全管理制度、执纪审查安全防范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报告制度,注重依纪依法、严谨科学、安全文明开展工作,实现纪律审查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4、巡察工作有的放矢。制定《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中共大姚县委2017年巡察工作要点》等指导性文件,逐步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信访室、检查一二三室、案审室、案管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室、第一纪工委、第二纪工委、第三纪工委、第四纪工委、第五纪工委、第六纪工委、第七纪工委;县委巡察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纪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012.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809.33万元对比增加202.79万元增长25%。收入增加的原因是:1、基本收入增加133.2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资和正常职级晋升所带来的工资支出增加和相匹配的退休、住房、医疗支出的增加。2、专项收入增加69.51万元,主要是2017年党支付办案谈话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10万元,占总支出的80.48%;项目支出201.85万元,占总支出的19.52%。与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832.84万元(基本支出698.82万元,项目支出134.02万元)相比增加201.11万元增长2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长增加人员支出1,33.28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19%,二是专项支出和相关办公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纪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2.10万元。与上年698.82万元对比增加133.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增加人员支出133.28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纪委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85万元。与上年134.02万元对比增加67.83万元,主要原因谈话点建设专项支出和相关办公支出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84万元相比增加201.11万元增长2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长增加人员支出133.28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19%,二是专项支出和相关办公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维护机构正常运转所需办公、办案和巡察等专项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纪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1万元,完成预算的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9万元,完成预算的5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审批,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1万元,下降4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9万元,增下降5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1万元,下降29.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车辆由原来4辆变为3辆,减少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相比下降;2、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公务接待费相比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1万元,占43.51%;公务接待费支出9.49万元,占56.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纪律审查、脱贫攻坚专项检查和巡察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9.4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接待人次950人。主要用于省、州对我县各项纪律检查和案件查办及各项工作调研、检查、督导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纪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5万元,与上年67.72对比增加22.8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及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大姚县纪委2017年国有资产占用336.04万元,比上年236.45万元增加99.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点工程项目结算付款后,采购的办公设备和用品入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大姚县纪委2017年由财政部门审批后,共分散询价采购一般性固定资产14.88万元,主要是办公室购买复印机及谈话室购置办公物品。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决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自评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决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决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决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做到保人员经费,保机构运转。

2.绩效评价管理。

2017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养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按时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都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保公务用车公务出车运转燃油维修及保险等开支,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在经费支出方面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支付各项保运转支出。

3.决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年的预算,确保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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