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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1103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3日 文  号: 标  题: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公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1101000

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大姚县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委宣传部的关心指导下,大姚县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改革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壮大主流舆论,传导社会主流价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文化条件和精神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宣传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6人。财政供养遗属1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县委宣传部决算总收入887.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2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58万元,占总支出的63.81%;项目支出299.19万元,占总支出的36.19%。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增加电视台22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7.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1%;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9%。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县委宣传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612.84万元对比增加213.93万元,主要原因机构划转增加电视台22人,基本支出数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持425.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3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支出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6万元,占43%,公务接待费支出7.37万元,占5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6万元,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6万元。其中:无购置费;运行维护费5.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辆机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7.37万元,2017年县委宣传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40批次,1201人,接待费开支7.37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县与县之间、乡镇、村(社区)委会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对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县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及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底县委宣传部国有资产占有85.19万元,比上年增长0.91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县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0.9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决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自评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决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决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决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做到保人员经费,保机构运转。

2.绩效评价管理。

2017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养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按时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都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保公务用车公务出车运转燃油维修及保险等开支,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经费支出方面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支付各项保运转支出。

3.决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我单位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年的预算,确保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21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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