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森林大姚”的关键时期,是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全面提升林业经济结构的攻坚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提出的“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求,巩固“十二五”林业建设成果,加快建设绿色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大姚县在楚雄州乃至云南省的生态优势,促进林业生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大姚县林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二五”林业发展成效
“十二五”期间,大姚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坚持依法治林、科教兴林、人才强林,着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狠抓核桃、花椒等经济林产业,大力发展种苗产业、生态旅游等特色林业,主要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项林业事业为“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十二五”以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落实“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确立了大姚农村经济发展“希望在山,潜力在林”的林业发展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着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农村能源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强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以野生食用菌为主的非木产业、以桉树和云南松为主的木材产业等三大产业建设,林业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林业产值大幅的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全州林业改革发展推进较快的县之一。大姚核桃的影响力大大提升,2011年,“大姚三台核桃”在首届中国核桃节上被中国经济林协会评选为金奖;同年12月,大姚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为首批创建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2012年,大姚县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为全国28个林业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县之一。2013年大姚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全国首个国家核桃生物产业基地;同年9月,大姚三台彝峰核桃专业合作社4238亩核桃基地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命名为首批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2014年桂花镇自必苴核桃科技推广示范基地、赵家店石板箐特色产业森林庄园、石羊叭腊么村核桃产业示范基地被云南省林业厅评为“森林云南”建设省级示范基地。2015年6月,“大姚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并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5年底,全县林业总产值22.7679亿元,是2010年林业总产值11.44亿元的2.02倍,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1009元,林业成为了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突出生态建设重点,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全面推进绿化造林,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林业生态体系逐步完善,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十二五”以来,全县464.56万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累计完成天保公益林建设6.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5.5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新植核桃62.4万亩达158万亩,新植花椒27.59万亩预计达34.09万亩; 完成义务植树 694.9 万株,农村四旁植树1174.8 万株,完成低效林改造7.36 万亩,造林补贴试点项目3万亩;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后续产业种植业5.7万亩,退耕还林造林0.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0.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5万亩;完成沼气池建设420口,节柴改灶2100眼,太阳能5123户,全县建立农村能源乡村服务网点7个,能源建设共兑现补助资金635.3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黑熊、猕猴、野猪等野生保护动物逐渐增多,共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及公众责任保险理赔资金40万元,600户(次)享受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补助;投资20万元完成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全县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湿地资源调查工作。2015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55%。
(三)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以野生食用菌为主的非木产业、以桉树和云南松为主的木材产业等五大产业快速发展,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核桃、花椒等特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全县2015年核桃累计种植面积达到158万亩,预计全县核桃产量达2.5万吨,产值7.5亿元,农民人均核桃收入达3626元。核桃种植面积在2010年96.4万亩的基础上扩大了62.4万亩,产量比2010年增加12833吨。成为大姚山区农民的“养老保险”和“绿色银行”。预计全县花椒面积34.09万亩,产量1850吨,产值1.03亿元;板栗种植面积11.3万亩,产量7300吨,产值0.64亿元。全县发展涉林企业50家,12家荣获云南省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 2户企业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户企业获得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FDA美国食品、药品安全认证。2015年底,实现核桃、花椒、野生食用菌加工产值8.52亿元,有3户企业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四)森林保护体系逐步完善。坚守林地“红线”,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三防”体系,加大森林保护和管理力度,严把林地使用关、林木采伐关、木材流通关,严控森林过量消耗,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为林业产业发展筑牢发展基础。2010年以来,全县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661份,采伐林木蓄积 113813.89立方米,实际完成采伐量44613.67立方米,年平均采伐量占国家批准年度森林采伐限额的40%左右。全县共审核上报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79件,已征占用林地面积1004.2674公顷,发放木材运输证3361份,运输木材56109.27万立方米;全县共聘护林人员593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805件。其中林政案件574件,处罚657人,刑事案件231件,处罚220人。累计防治病虫害面积9.015万亩,防治率99.4%;实施调查监测面积460.2万亩;累计检疫调运木材4.507万立方米,苗木645.24万株,花卉123.5万株,种子10吨,复检苗木6万株,调运检疫率100%。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在连续五年大旱的影响下,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实现全县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无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州人民政府下达的20次以内,森林受害面积控制在1‰以内,林火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火案查处率达85﹪。森林防火工作连年被州人民政府考评表彰。
(五)林业改革成效明显。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得实惠、生态效益得增长、林业产业得发展”的目标,高位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激活了林产业发展机制,保护了林区生态环境,拓宽了村集体和林农的增收渠道,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林区发展和谐稳定繁荣。“十二五”以来,全县共确权宗地4200宗,确权面积1.48万亩,涉及农户3500户,发放林权证3500本;累计办理林权流转2200宗,流转面积8.7万亩,流转金额达4825万元,完成经济林果普查工作,率先全州核发经济林木权证3.2万本;办理林权抵押贷款817宗,抵押面积16.87万亩,贷款金额3.2亿元;共办理林业贴息贷款13072万元,兑付财政贴息资金965.0067万元;69户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全面完工并分房到户;完成了公益林规划修编,划定国家级公益林140.22万亩和省级公益林65.8万亩,共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430万元;森林火灾保险全面启动;全县共发 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00家,其中合作社54家,协会46家,国家级林业专业合作社2个, 省级林农专业合作示范社16个。
(六)保障支撑能力不断提升。以核桃“固土培肥、幼树抚育、低次林改造、成熟采摘、科学烘烤”为主要内容的核桃集约化经营措施得到大力推广普及,良种壮苗的使用率大幅度提高。《大姚三台核桃种植技术规程》和《大姚核桃》质量标准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大姚“三台核桃”通过良种认证;2012年云南省林业科学院大姚核桃研究所在大姚成立,征地200亩投资200万元建设完成了大姚核桃研究所; 2014年4月批准大姚为《国家核桃栽培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组织实施完成《核桃中幼林抚育管理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完成50亩抚育管理核心示范林建设任务,引进新奇核桃品种6个;完成核桃、花椒、板栗配水规划编制工作;投资500多万元建成全省先进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初步建设完成全县防火视频监测系统,林业科技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了干部轮岗制度,举办各类培训155期、培训人员2.1万人次;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类别得到明确;“平安林区”建设成效显著,林业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林业宣传、机关党建、工会、老干部工作及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为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节 大姚县“十三五”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决胜时期,也是我县“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县林业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也处于最佳发展时期。一是生态区位重要性突出,地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点地区,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实施,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新台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这是我县林业跨越发展的重要依据。二是经过“十二五”发展,交通建设全面突破,极大地改变了我县的区位条件,大交通格局的形成,将极大的促进我县林产加工业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使林业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三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向纵深推进,国家、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实现我县林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四是发展林业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中央明确提出了2020年比2005年新增森林面积4000万公顷、新增森林蓄积13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突出了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 中的特殊地位,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实现我县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需要加强林业建设,需要林业建设来做生态保障。五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林业建设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林业更加关注,更多的财政和民间资金投入到林业建设中,极大地拓宽了林业发展空间。六是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和欢迎,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投入林业发展林业的热情日益高涨。
与此同时,我县林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生态建设成果巩固难度大。主要表现在:持续几年全县降雨偏少,影响林业生态建设;随着大交通格局的形成,物流便畅,同时也为森林病虫的扩散传播提供便利条件,增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治理难度;森林生态旅游深入开发,进入林区人流增多,野外火源控制难度加大,且森林植被进一步恢复,林下可燃物增多,这都加大了林区防火难度。二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林业产业实力不强,除核桃产业外,其他林业产业对地方发展贡献率不高。“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还不合理,林业在繁荣山区经济中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四是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建设矛盾突出,部分企业和个人受利益驱使,只重眼前经济利益而轻长远的生态保护,导致一些地方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的现象时有发生。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急速推进,建设用地与生态用地矛盾更加突出,增加了森林资源保护的难度。五是科技支撑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林业科研、科技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特别是资源监测、信息等服务手段相对落后,面对林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体制机制的制约,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大姚县“十三五”林业发展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精神,深入实施“绿色经济强县”发展战略,按“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加强保护落实生态优先,以加快绿化增加资源总量,以共建共享增进绿色惠民,以强基固本推动协调发展,以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全面开创我县现代林业新局面。
第二节 发展思路
围绕“生态保护”这一根本目标,处理好“兴林富民”与“林地保护”这两个关系,抓实森林经营、森林资源管护和林产业发展三项工作,重点发展大姚核桃、花椒、板栗、华山松等四种经济林,以“森林大姚”为抓手,以林产业企业为带动,以提质增效为手段,建设大姚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县,提升林业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把我县发展成为林业强县、核桃名县。
——彝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以重点生态工程为支撑,抓好生态系统保护、恢复、修复和治理,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守住森林、湿地生态红线,维护地区生态安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稳固湿地面积,建设“森林大姚”,使大姚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为争创彝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作出贡献。
——林业强县。发挥我县森林资源优势,优化林产业结构,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创建知名品牌,依托国家和省木本油料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项目,着力培育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林木种苗等绿色富民产业,强化绿色产业基地建设,为全州绿色产业发展提供借鉴,为建设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的绿色产业基地作出贡献。
——核桃名县。按照把大姚建设成为以核桃产业为特色的绿色经济强县的目标,围绕把大姚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核桃种苗基地和核桃产品加工交易基地“两个定位”,突出政府服务力、科技支撑力和企业带动力“三力支撑”,注重实现体系、产品、文化、形象“四个提升”,坚持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品牌化打造“五化联动”,进一步聚合力量,多渠道打造“大姚核桃”品牌,不断提升提高大姚核桃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着力打造“核桃名县”。
——森林县城。全面启动大姚县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实现“让森林走进县城,让县城拥抱森林”的目标,使县城、乡村、道路、河流、库塘、荒山得到全面绿化,城乡绿化美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大幅提高,县城森林生态体系功能进一步增强,“环百草岭·沿金沙江”—千里彝山生态走廊建设成效初步显现,争创彝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成效显著,全县林业产业体系渐趋完备,森林文化体系更加繁荣。全面实现生态宜居、产业发达、文化丰富、人民增收、山清水秀、安居乐业的美丽大姚。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兴林与富民相结合。把兴林富民作为根本宗旨,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通过兴林富民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坚持生态与产业相结合。把生态与产业统筹起来、协调推进、良性互动,不断深化林业改革,切实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在严格保护好现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强化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做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发展;坚持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在扩大面积的基础上,加强抚育经营和科技创新,提高林地生产力、资源利用率,提升森林整体功能。
第五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使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05%以上,林业用地面积不少于300926公顷,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8043306立方米,森林资源年净生长量321367立方米。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显著增加,森林质量稳步提高,森林结构进一步优化,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情况明显改善;林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万元以上。核桃面积稳定在162万亩以上,争取使全县花椒种植面积达40万亩;实施核桃提质增效50万亩,加大核桃烘烤房建设力度,推广机械立式核桃烘烤炉10000台;实施好35.09万亩国有公益林和170.093万亩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争取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847.5万元;争取投资3750万元实施低效林改造(核桃复壮改造)7.5万亩;培育起点高、规模大、效益好的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5家以上,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培育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30个以上;“十三五”期间投入资金1994.75万元,继续对全县464.56万亩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重点管护227.88万亩,一般管护236.68万亩);投入资金1195万元,实施公益林建设10.5万亩(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8.5万亩);投入资金118.2万元,实施中幼龄林抚育1万亩;争取新建太阳能热水器5000个,推广太阳能路灯52000盏,推广节柴灶3000台,争取新增农村能源乡村服务网点20个;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6.3万亩,陡坡地治理0.5万亩,技能技术培训5000人次;永丰湖退耕还湿建设1万亩;百草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拟采用BOT的方式运作,投资10000万元;创建森林县城,城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县城区机关庭院绿化达标率达到100%,社区庭院绿化达标率达到90%,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县域内所有村庄林木绿化率30%以上;义务植树750万株,四旁植树1200万株;积极规划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明确职责分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建设森林防火直升机停靠站和取水点10万平方米,森林火灾次数控制在州人民政府下达的20次以内,森林受害面积控制在1‰以内,林火当日扑灭率达98﹪以上,火案查处率达85﹪以上;每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8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与省林科院及州林科所合作,搞好核桃遗传资源收集圃建设工作,配合州林科所开展核桃配水试验研究工作,做好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建设大姚核桃研究所科技楼。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产业发展取得较大突破,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生态良好,林农小康,有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文化体系。
第三章 大姚县“十三五”林业发展具体措施
第一节 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
坚持生态立县,建设和保护好大姚的生态环境,把良好的生态作为最大的优势和财富,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植被脆弱地区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十三五”时期,着力推进十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一)划分生态区保护工程。全面实施天然林禁伐,昙华山自然保护区、天生桥水源涵养林和转湾河水源涵养林生态保护区禁止开发,做好水源林生态保护,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工程。
(二)实施好公益林生态补偿工程。按照林地使用权属分类,投资亿元以上实施好35.09万亩国有公益林和170.093万亩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
(三)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继续对全县464.56万亩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重点管护227.88万亩,一般管护236.68万亩),其中:一是每年聘558名森林管护人员对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二是实施三个林场改扩建工程;三是实施179公里林区公路建设;四是对5个林区管护所(点)进行改扩建;五是实施50.78公里林区管护点饮水安全工程;六是实施67公里的林区电力建设;实施公益林建设10.5万亩(人工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8.5万亩)。
(四)着力抓好农村能源林业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村能源综合利用,加大农村能源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巩固建设成果,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农村生活节能技术推广普及步伐,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建立健全完善全县农村能源管理、技术服务及质量监督体系。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000台,每年新增1000台;推广太阳能路灯52000盏;在原料充足、条件具备,农民自愿且积极性较高的地区,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100口,每年20口;以恢复老池、病池为重点,开展病旧沼气池改造1000口,每年200口;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结合清洁家园、新农村整治发展联户沼气、养殖小区等小型沼气工程,推广50至100立方米养殖小区联户沼气30座,每年6座;推广节柴灶3000台,每年600台;推广“以电代柴”项目2000户,每年400户;积极争取在人畜饮水困难和农牧业灌溉问题严重但太阳能资源丰富、有水源但取水困难的地区开展太阳能光伏利用示范项目,推广太阳能光伏提水工程;结合以核桃、野生菌、药材等林下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的特色林产业发展,推广太阳能烘烤房;健全农村能源服务保障体系,争取新增农村能源乡村服务网点20个,开展农村能源入户培训。
(五)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认真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着力抓好退耕还林技能技术培训,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发挥效益。实施退耕还林技能技术培训5000人次,自2016年开始每年培训1000人次;实施新一轮退耕6.3万亩,陡坡地治理0.5万亩。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把退耕还林工程建成我县的农民致富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再造秀美山川。
(六)推进森林抚育建设。实施森林抚育2万亩,低效林改造15.35万亩(防护林改造7.85万亩和核桃复壮改造7.5万亩),按照样板带动,逐步推进的原则,每年规划设计1.5万亩,涉及乡镇必须办一片连片样板,突出科技措施,以样板为示范,带动农户自觉对核桃低效林进行复壮改造。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
(七)大力推进永丰湖退耕还湿及湿地保护。通过科学调查与规划,确定退耕还湿实施范围与湿地保护重点,规划实施1万亩的退耕还湿工程,主要规划与永丰湖接壤和比邻的水田安排退耕还湿。采取多种措施治理和改善永丰湖湿地滩涂环境条件,进行湖区清淤,保持水道畅通,维持水面面积。在湖岸四周营造人工林,严禁在保护区域内从事采砂、取砂、砍伐林木、放牧、狩猎、捕鱼等行为。
(八)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及百草岭省级自然保护区。认真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根据全县范围内野生动植物普查,建立濒危重点保护植物档案,确保9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5%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完善昙华山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大小百草岭的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体系,使全县90%的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有效保护,积极申报百草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加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在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引导教育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做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对受灾群众给予合法的补偿。同时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发展的服务监管工作。
(九)做好城乡绿化建设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围绕县城“四创”目标,组织开展“职工一棵树,单位一片林”行动,加大近山面山、社区、村庄、校园、厂矿、机关、营区绿化造林力度,努力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实施绿色走廊工程,以南永公路、县城至乡镇公路两侧为重点,加大造林绿化、林分改造力度,努力打造具有大姚特色的绿色走廊,城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县城区机关庭院绿化达标率达到100%,社区庭院绿化达标率达到90%,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县域内所有村庄林木绿化率30%以上;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履行义务形式,推行树木认种、认管,不断增强全民绿化美化环境意识,义务植树750万株,四旁植树1200万株,通过扎实推进各项生态工程建设,使城乡绿化面积不断增加。
(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是我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木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保护天然林的关键保障。我县积极规划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的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探索运用BOT模式,明确职责分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国家储备林建设。
第二节 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
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举好核桃旗、打好产业牌、管好生态林”,推动由森林资源大县向林业经济强县转变,“十三五”时期,着力推进三大林业产业建设。
(一)加快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营造特色经济林等绿色产业基地,实行核桃、花椒集约经营,培育优质林产品,满足省内、国内乃至国际市场对林产品的增长需求。
1.建设“千里彝山核桃走廊”。完成50万亩核桃提质增效基地建设,重点以桂花、三岔河、三台、铁锁、昙华、石羊等乡镇为中心辐射发展,建设50万亩核桃提质增效基地。通过实施核桃提质增效技术,到2020年实现核桃挂果面积由2015年的52.7万亩增加到78万亩,亩产39.9公斤增加到亩产80公斤,挂果面积增加25.3万亩,亩产增加40.1公斤,使全县核桃产量达到4.3万吨以上,产值15.3亿元以上。
2.改良大坡头、梁家山基地。建设管理好大坡头花椒丰产基地、梁家山核桃采穗圃基地,确保每年出圃优质穗条供求外,逐步将基地改建为核桃丰产示范基地。
3.建设40万亩花椒产业基地。根据2015年底各乡镇新植花椒上报面积统计,全县现有花椒34.09万亩,距离40万亩花椒种植任务还差6万亩。“十三五”期间,继续落实6万亩花椒种植任务,促进农民稳步增收,把花椒面积稳定在40万亩以上,产量3000吨,产值1.6亿元,农民人均花椒增收600以上。
4.建设核桃、花椒配水工程。针对全县核桃、花椒产业发展趋势和任务,计划实施核桃、花椒配水工程,促进核桃、花椒产业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计划建水窖14000个,预计灌溉面积55万亩。通过进一步整合项目、整合资金,对我县适宜配水的核桃、花椒实施配水工程,通过建设水窖、水池、沟渠等措施,有效解决核桃、花椒配水问题,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
5.大力配置核桃、花椒烘烤房和烘烤炉。针对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全面推广核桃、花椒机械立式烘烤炉10000台,实现无烟烘烤,指导林农成熟采收核桃、花椒,禁止抢采掠青,禁止使用有害物质熏烤、加工、储藏核桃、花椒,做好核桃食品安全监管,提高核桃、花椒质量和效益。
6.建设核桃研究所基地。继续做好核桃研究所核桃试验示范基地一、二期建设及机耕道路建设工程。新建大姚核桃研究所科技楼。开展学术交流,开展“标准化核桃园建园技术”项目。与省林科院及州林科所合作,在做好核桃两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搞好核桃遗传资源收集圃建设工作,挖掘整理大姚县核桃遗传资源,做好核桃优良品种选育工作。继续开展姚新核桃、宁香核桃、龙佳核桃、紫皮核桃及有关核桃的品种生产性试验和区域性试验,在“十三五”期间力争有1—2个核桃品种通过省级林木品种认定。继续配合州林科所继续开展核桃配水试验研究工作。配合省林科院继续实施好《国家农业核桃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二)加快发展林产加工业
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引导和促进资源、资金等产业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大力促进林产加工企业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专业化生产进程,减少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林业产业由单纯的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张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生产高效、富有市场竞争力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统筹发展以野生食用菌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加强林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人工培育力度,引导涉林企业和合作社合理开发以野生食用菌、森林药材、森林蔬菜、松子、森林种质资源等为重点的林下经济产品,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建立林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到2020年实现林下经济产业总产值达2亿元以上。
2.高效发展木材加工及人造板产业。在适合的低效林区,通过实施低效林改造,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在坝区林分差的区域,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在适宜地区发展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一般用材林。积极发展木材生产、人造板、高档家具制造等产品,鼓励联合重组,形成规模经营,规范木材市场,提高木材利用率,延长产业链,加快木制品产业发展。
3.科学发展林产化工业。对松脂、松香采集加工为主的林产化工产业进行科学论证,根据我县的县情和森林资源的实际,保护与合理开发松香、松脂及其深加工产品,引进企业对我县的松香资源进行开发及深加工。
4.加大林产品加工企业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模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林产品品牌战略,利用好“大姚核桃”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优势,进一步发展壮大林业龙头企业和新兴经济组织,积极引导扶持林农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从政策、项目、资金、科技等方面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林业开放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到2020年,争取新建野生菌精深加工企业1个,争取新建核桃、花椒精深加工企业1个,培育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30个以上。
(三)加快培育生态旅游业
积极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以百草岭、咪依噜风景区、昙华山、妙峰山、龙山、白塔山等风景区为依托,大力开发休闲度假、生态体验等森林生态旅游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庭院经济,推动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积极探索和鼓励支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第三节 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建设森林资源保护体系,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础,“十三五”时期,需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建设。
(一)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按照"总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管理不断规范"的要求,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职责;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扎实推进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严格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省州县三级林地资源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整合林业执法力量,以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村社周边等为重点,认真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猎杀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到2020年争取建成森林公安涉案物品保管(含涉案木材)场所及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财物程序及涉案物品信息管理;争取更新执法执勤车辆、警械、武器、勘验装备、通讯装备、民警执法装备、办案器材;争取建成森林公安110指挥中心“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建设及监控中心,包括软件平台及服务器、地图数据、监控终端、网络、液晶拼接屏及电视墙体和操作台等;建设面向森林公安特定应用场景的高精度移动定位方案研究与平台建设;建成大姚县野生动植物资源标本库。
(二)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改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升我县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实现科学指挥、科学调度、规范管理、安全高效处置火情。建设县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平台,护林员定位管理,物资储备库,数字通信,宣教能力,扑火装备,监测预报,专业队营房、队伍,林区防火通道,争取实施国家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全力做好冬春季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体系,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加强火源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全国森林火险预警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精度,综合监测覆盖率(瞭望和视频监测、人工巡护所覆盖面积的比例)达到95%;进一步加强应急移动通信建设,实现火场语音通信覆盖率达95%;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实现指挥控制实时化、火场图像可视化、防火管理网络化和日常办公自动化;实施覆盖全县12个乡镇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把视频监控系统建成全省典型;加强森林防火队伍技能培训和实战培训,提高队伍指挥扑救水平;新建森林防火直升机停靠站100000平方米。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十三五”期间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滞后的状况,着力推进我县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建设。
(三)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做好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治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检疫监管,探索建立社会化防治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等新技术,突出抓好以核桃、花椒为主的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红火蚁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以上。争取实施无人机监测防治,对全县核桃、花椒、板栗进行无公害防治;建成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治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由被动减灾向主动御灾的转变。全面提高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水平,阻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对外来有害生物侵入做到及早发现,立即消灭。
(四)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有效地预防、控制野生动物疫病,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与卫生、畜牧等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开展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性野生动物疫情的防控能力。特别是对大小百草岭重点区域内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野生动物繁育等单位驯养繁殖的防疫进行定期清理检查,严防珍稀濒危动物感染。
(五)加强林木种苗体系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加强县内林木种苗生产指导、种苗执法、种苗质量检验和种苗调供工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向导,不断调整和优化林木种苗产业结构,积极开发特色林木种苗品种,提升林木种苗产业发展经济贡献率。积极引导育苗户发展清香木、红叶石楠、香樟、栾树、滇朴、大叶榕、黄连木、马缨花等乡土树种为主的绿化苗圃;以大姚三台核桃、花椒、华山松为主的经济苗圃,满足县内造林需求,拓宽对外经营。
第四节 加强林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国有林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林区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国有林区、道路、安全饮水和用电保障,以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从良种培育、基地建设、附属设施改造等项目着手,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解决国有林场的现有困难。
(二)加强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完善全县所有的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在制度方面,建立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健全各林业站工作职责、站长职责、财务制度等管理制度,把林业站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有方,功能齐全,具有自我发展活力的基层林业管理服务组织。在业务方面,每年对全体林业站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和执法培训,并鼓励各林业站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更高学历教育和培训。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每个林业站尽量配备汽车等交通工具,对各林业站的办公场所进行改善,优化办公环境,尽力为林业站添置全新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全县林业系统现有的专业技术队伍人员较少,尤其是基层林业站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当缺乏,林业工作科技含量低,林业成果很难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十三五”期间将逐步增加基层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林业建设队伍。积极组织各项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参加各类林业技术交流,了解林业方面的前沿科技,逐步形成具有高、中、初级技术职称结构合理的林业技术队伍。
(四)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林业部门的力量,加强与林业科研院所的合作,充分发挥核桃研究所的杠杆作用,集中力量协作攻关,重点抓好以核桃为重点的林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林业科技“上山入户”工程,培树林业科技示范户,大幅度提升林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林业的综合效益,实现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
(五)林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林业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扶持力度,积极加强与各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简化林权证、经济林木权证抵押贷款有关手续,相对延长贷款期限。对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以及用于林业生产、森林资源保护、经济林产品经营加工、森林休闲等林业产业贷款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积极开展以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为主要险种的林业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
第五节 加强林业法治建设
紧紧围绕全县林业中心工作,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一)建立健全林业执法体系
1.提升林业执法能力。积极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抓好以森林公安相对集中的执法办案工作,使用好林业执法大队这支队伍。全面开展深化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制定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案件任务指标奖惩制度,明确追究范围、追究形式以及责任划分标准,并加大对执法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预防重大执法违法案件发生。加强执法监督,坚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办理体系建设,优化林业行政审批流程。
2.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森林公安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建立“责任明确、分级负担、全额保障”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改善森林公安执法条件,将森林公安机关建成管理型和实战型相结合的独立执法主体。大力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装备执法记录仪、证据采集仪等执法设备,完善森林公安网主页建设和涉林信息采集系统。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高机动作战、快速反应和侦查破案能力。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二是加强林政执法大队建设。针对林业系统执法机构分散,力量薄弱和工作不到位的实际情况,成立林业行政执法大队,配备执法人员和专用车辆,集中在森林公安办公,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荒、木材非法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十三五”期间重点加强执法大队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强化执法大队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执法岗位目标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执法能力,全面推动依法治林进程。
(二)加强林业普法
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每个月定期举办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依法治县”、“七五”普法期间,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职工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抓好向社会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工作,积极营造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六节 推进林业科技体系建设
按照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的要求,紧扣全县林业发展战略需求,针对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深入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着力提升林业科技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为全县林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尽快完善覆盖全县的林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科技成果,使科技进步对林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使造林保存率达80%以上。培训1000人次基层林业科技技术骨干,培训林农5万人次,新建核桃专业示范村20个,核桃专业示范户100户。
(二)加强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监督机制、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和林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林产品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林产品安全。实行林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优先保护和分级保护,加强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确保林业生物安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高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建立健全专利、商标、品牌等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网络,依法保护林业知识产权,积极争取参与森林资源认证建设。
第七节 建设森林文化体系
(一)推进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建设。支持相关部门和民间文化团体挖掘森林文化资源,特别是核桃文化资源,规范生态文明道德行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森林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合理的生产方式和健康的消费方式,增强森林文化的规范力,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森林文化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二)推进森林文化宣传建设。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广泛开展森林文明宣传、传播森林文化理念、普及森林文化知识。在农村、学校、社区等场所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标志标牌等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森林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将森林文化作为青少年成长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宣传效果,打牢传承森林文化的基础。通过建立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森林文化传播体系,增强全社会森林保护意识,促进森林文化的传播与弘扬。大力创作反映森林生态文化的歌谣、书画和文学作品等,定期不定期举办“森林大姚·美丽家园”等以森林文化为主题的摄影、诗歌征文比赛,积极编撰《森林大姚——大姚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掠影》书籍。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针对性的制订抚育方案,落实管护措施,实现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三)推进森林文化品牌建设。结合民族文化建设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以丰富的森林资源和民族文化为依托,挖掘提炼长期以来各民族在生产、生活中形成的森林文化表现形式,鼓励社会各界以文艺、影视、书画、美术、音乐等多种形式,反映森林文化内容,特别是核桃文化内容,大力发展森林文化产业。
第八节 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开放
(一)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建立健全林权保护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林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财政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改革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全面加强林权登记及林改档案管理。完善林权改革和林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仲裁管理,搞好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林权交易平台建设。
2.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建立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积极引导发展各种形式的林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引导林农走专业化合作道路,提高林业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在财政金融政策方面给予扶持。组建包括“三防”联防协会、科技协会、产业协会等群众性联合组织,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
3.建立林权抵押投融资服务体系。建立林权管理信息系统,搭建林权社会化服务平台,进一步落实林地收益权,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创新林权管理机制,有效盘活林业资源,使林权在公平、规范的平台上进行交易。林农根据经济林木权证,依托林权社会化服务平台,简化林权抵押贷款办理流程,进行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投融资等经济活动。通过林权社会化服务平台使山上活的林木变成活的资金,实现由资源不动产向流动资产的转变,促进林地资源、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提升。“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县林权抵押贷款2亿元,覆盖全县12个乡镇。
(二)推动国有林场改革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新模式。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适应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激活内部经营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国有林区森林旅游开发建设,在保护生态的原则下,适度探索适合国有林区的特色发展之路,激活国有林区发展动力。
(三)扩大林业对外开放
加强招商引资,包装一批适合我县林业资源实际情况的项目,跟踪服务已落实的项目。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着重从资源保护、科技、产业、项目和森林旅游等方面合作。
完成“十三五”林业各项任务,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强化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乡(镇)人民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领导,把林业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城镇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林业,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县、乡(镇)政府目标考核机制,把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森林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拓宽林业建设投融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林业投入体系,对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实行财政预算。积极开辟新筹资渠道,改善林业投资和经营环境,广泛吸纳省内外社会各界资金注入到林业生产建设中。进一步完善林业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加大对林业企业的信贷资金使用力度,鼓励众多林业企业更多更好使用林业信贷资金,促进林业稳步发展。实现林业生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工作,增强林业建设活力。积极深化推进以生态效益补偿、森林保险、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引导林农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促进林业良性发展。积极稳妥开展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做好木材运输管理改革相关工作,规范强化木材检查行为。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四)加大林业科技支撑力度,提高林业生产力。依靠林业科技创新,全面提高林业技术水平、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重点抓好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在实施林业项目时,要依靠省州林科院所和林业高等院校作为技术依托,提高科技含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创新体制;科技支撑重点放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加快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森林公安体系建设,加强各级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加大对林业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林业宣传工作,为加快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健全规划体系。加快形成以大姚县“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为基础,各类专项规划为支撑,定位清晰、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林业发展规划体系。各专项规划要立足实际,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形成对全县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力支撑。
(七)加强规划衔接。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规划之间相互协调的原则,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好与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对接,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林业发展空间布局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提高全县林业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
(八)强化目标考核。根据规划目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起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林业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共同推进全县的林业发展。对于在林业建设中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建设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予以批评问责,提高领导干部对林业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九)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实施好规划,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林业建设投入,引导和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加强部门合作,将规划的各项目层层落实到各股室、各乡镇和重点实施单位,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完成。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规划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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