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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717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0301000

附件一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研究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务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职能,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问题计划并监督执行;贯彻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服务价格成本监审;负责电、油、气和新能源资源管理;负责制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负责全县科技管理、科技创新、科技培训、科学教育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深入调研、科学规划,当好参谋助手。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省、州发展改革政策和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和研判,积极为县委县政府提出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工作建议。一是及早研究稳增长等系列政策措施。年初根据省州稳增长措施,牵头研究提出了我县2017年12条稳增长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研究出台每年项目工作意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加快服务业发展、加快收入分配等系列政策措施;二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坚持经济运行按月按季分析制度,制定实施《大姚县经济运行分析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坚持做到每月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会同经济运行分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对策建议,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同时,认真开展经济运行预警通报,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和乡镇采取措施抓好稳增长的各项工作;三是科学编制县域发展规划。完成《大姚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2017年大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大姚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报告》按照《大姚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在正开展大姚县“十三五”规划调整完善和新增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工作。   

(二)抓项目、增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把项目工作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增长工作目标,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协调服务,保持了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1.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1-9月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61亿元,同比增长33%,完成绝对数排名和增幅均排名全州第四。完成目标任务的70%。9月单月完成12.6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完成1.1亿元;房地产投资0.46亿元;500-5000万元完成10.3亿元;州统计局预返楚姚高速0.74亿元。

从全年目标任务分析,我县固定资产投资基数已相对较大,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需增9000万元的投资做支撑,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努力,预计全年可争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4.9~116.7亿元左右,完成30.0%~32.0%左右的增幅,力争完成州委州政府调整下达增长35%的目标。

2.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省州县“四个一百”重点项目。我县列入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9项,总投资134.12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11亿元,1-9月完成投资8.29亿元,完成计划内投资的75.36%;列入州“四个一百”重点项目64项,总投资145.93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41.05亿元,1-9月完成投资29.8亿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1.8%;县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400个,总投资609.7亿元,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100.45亿元,完成投资71.5亿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1.2%。二是集中开工项目。2017年共集中开工项目3批共68项,项目总投资121.67亿元,1-9月完成投资18.5亿元;2017年较2016年完成投资同比增长27.76%。三是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17年上级共下达我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总投资13349万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797.2万元,目前已开工9项,完成投资2568万元。四是“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楚姚高速已开工、永金高速公路永仁至大姚段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审查,准备开工、元谋至大姚至宾川高速公路正在开展前期,元祥线S320三岔河集镇至插朗哨公路建设项目已开工,县乡公路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大姚县二类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已纳入省州规划,基本完成了通用机场选址报告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工作,现正在积极与上海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接,按相关程序抓紧签订前期工作协议(合同),尽快组织开展第二轮选址,并启动选址报告各项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能源网、水网、互联网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情况

安排145个项目前期费和规划费486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前期费300万元、省级项目前期费200万元、州级项目前期费935万元;县级财政安排项目前期费2580万元、规划编制费85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争取国家和省州前期费项目大姚县城东片区道路路网及东塔胡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大姚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大姚县桂花水库已完成可研编制通过省级评审,将开展施工设计编制工作;大姚县县城一环线建设项目正在开展设计;大姚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正在开展选址等前期工作;大姚县申报国家及省特色小镇相关工作已完成;大姚县永丰湖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已签约;县级安排项目前期经费的82个前期项目及53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4.2018年支撑项目编制情况

为做好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按照州发改委在2017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增长20%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多次梳理、筛选和反复修改完善,全县共计提出2018年固定资产支撑项目336项,总投资484.51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140.43亿元,在2017年目标任务116.7亿元的基础上增长20.33%。其中:竣工项目51项,总投资37.07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15.06亿元;在建项目122项,总投资165.56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57.81亿元;新开工项目102项,总投资207.01亿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67.56亿元;前期项目61项,总投资74.86亿元。

5.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梳理情况

结合国家和省州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扶持的政策导向和我县的情况,我局于7月底完成了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初步梳理和筛选,谋划2018年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4项,总投资246345万元,计划争取中央扶持资金70985万元。项目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脱贫攻坚和“三农”建设、创新驱动、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6个大类16个专项。

(三)抓结合、促落实,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了县经济体制专项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小组办公室职能,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财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同时,加快推进了由我局牵头的重点改革事项。一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牵头起草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以“十项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重点调整供给结构,扩大供给满足有效需求;二是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扫尾工作,积极稳妥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标准模板和业务手册标准模板,开展了其他行政职权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录入工作;四是稳步推进价格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下放和放开部分行业价格的改革政策,积极探索和完善水、电、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供水价格改革正在顺利推进。

(四)抓基础、严执法,不断提升价格监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价格监测管理职能,不断提升价格监管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1-9月,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CPI)2.2%,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食品类价格环比涨幅低于2%,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民生价格和节假日期间市场物价监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电力价格、停车泊位费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价格举报查处力度,畅通群众价格诉求渠道,1-10月共受理价格举报10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件,查处违法金额68650元,其中:退还用户68450元,罚款200元。有效化解价格矛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积极营造有利于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价格环境,认真履行了价格监管职责。三是价格管理力度加大。密切关注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态势,定期对价格涨幅、趋势、影响等进行预测预警,坚持重要商品价格每周监测通报制度,建立了大姚县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将主要工业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化情况连同日常采集的粮油副食品、建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定期发布。及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价格政策,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四是价格认定稳步推进。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1-10月共认定价格案件184件,认定标的金额105.52万元,鉴定率达100%。

(五)抓项目、建体系,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围绕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以“保粮安、强收购、稳粮价、惠民生、促发展”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一是认真落实任务。围绕国家和省州粮食安全战略目标,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水稻种植面积逐年增加,优质稻提质增效;粮食流通秩序良好,保供稳价平稳运行,保障了全县粮食安全。二是着力推进危仓老库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可研、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备案、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评审批。三是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扎实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强化粮油质量监管,进一步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保障了全县粮食有效供给,市场粮价稳定,确保了全县粮食安全。

(六)抓创新、激活力,科技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强化科技成果管理,激发创新活力。大姚机械配件厂、大姚欣杰食品有限公司分别获楚雄州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资金6万元。向州推荐2016年度重大科技成果6项,分别是:水暖循环加热无烟烘烤核桃工艺技术应用、无管化经皮肾镜碎石术在泌尿系结石治疗中的应用、经脐单孔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腹腔探查术、消失模铸造技术在生产薄壁类球墨铸铁件中的应用、大姚家和天然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延寿密封水闸门推广应用。二是强化项目管理,项目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认真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优势,选准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做好项目申报的对接工作,积极组织科技项目申报。1至10月共组织申报国家、省、州科技计划项目14项,共争取组织实施省、州科技惠民计划项目12个,获得省、州科技扶持资金242万元,项目涉及新农村建设、中药材基地建设、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等,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实施,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是推进“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围绕省科技厅对企业产品认证、认定的资格条件,推动我县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步伐,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相关认定18项(人),其中: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认定1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项、“星创天地”认定1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5项,科技特派员认定4人,农村科技辅导员认定5人。通过认定工作的开展,推进了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和传统工业的转型升级。四是强化创新驱动,激发企业创新合力。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国家、省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为落实好省科技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云南赛区暨第三届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我县组织10家企业参赛,有两家企业获创新创业大赛优胜奖,获省科技厅40万元的资金支持;申报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合作需求44项,通过州科技局组织专家遴选,入围“科技入楚”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合作需求18项,有4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签约投资金额达3.6亿元。五是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增强区域创新能力。1至10月完成专利申请32件,完成州下达任务的45.7%。六是强化中药材种植推广力度,产业发展快速推进。1至9月,全县实有中药材种植面积达46431.6亩,其中:新植中药材19537.6亩,留存面积26894亩,中药材种植重点品种规模化力度加大,当年新植续断种植面积16710亩、百合3472.9亩。石斛、金银花、桔梗、天麻、灯盏花等经济价值较高的中药材品种在大姚已成功引进示范种植;充分利用林下资源优势发展种植中药材,核桃、花椒产业与中药材产业共同发展,以短养长的双赢格局已逐步成为核桃、花椒种植户和企业的共识;中药材种植逐步由农户自发种植向公司、协会、合作社集中种植。

(七)抓协调,补齐短板,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2016年整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全县搬迁任务3536人,现已完成建房农户922户,占搬迁农户935户的98.6%,未完成建房的13户(桂花马茨西叭拉13户原为2017年搬迁任务,因迎国检调为2016年搬迁任务),占搬迁农户935户的1.4%;累计搬迁入住873户,搬迁入住率93.4%;拆除旧房826户,旧房拆除率88.3%;14个集中搬迁安置点中,还有铁锁军勋农场、拉巴乍上坪、桂花马茨西叭拉3个集中安置点的配套基础设施还正在推进。

2.2017年搬迁计划及工作推进情况。2017年全县共需完成搬迁任务1541户5959人。其中:分散安置665户2656人(2017年2月28日前已建房,整改后纳入2017年搬迁任务)。新建集中安置点12个,安置农户876户3303人。目前,赵家店黄羊岭大兴田安置点正在开展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三台过拉地常地、三台集镇,赵家店黑什里大红山上村、赵家店他利颇芭蕉箐4个安置点已开展场平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评审,修改完善后即可进行房建工程;石羊文联、铁锁自碑么大坪地、新街集镇3个安置点已开展场平工程,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三岔河集镇、铁锁集镇、桂花集镇、大姚县城4个安置点已完成安置点选址及地质灾害评估工作,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和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通过将876户3303人采取集中安置和“进城入镇”安置后,全县2017年搬迁人口集中安置和城镇化安置比例达55.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含科技局、粮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4人;遗属15人;公益性岗位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6018.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8.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2016年总收入3961.23万元增加2057.33万元。增长51.93%。主要原因是: 2017年政策性因素增资和人员增加。单位无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59.63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152.4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局行政运行;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5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5.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777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6. 农林水支出2015.2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建投资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34.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住房公积金。

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68.53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事务行政运行及老仓库危改资金和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645.10万元,与上年支出4074.56万元增加1570.54万元,增长38.54%,其中:基本支出775.2万元,占总支出的13.73%;项目支出4869.9万元,占总支出的86.2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发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3.95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89.95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5万元;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3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34.28万元;

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5.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发改局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9.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87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19.6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0.55万元;

4.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767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5. 农林水支出2023.2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建投资支出;

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发改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6年总收入4074.56万元增加1570.54万元,增长38.54%。主要原因是: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8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10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原科技局行政运行;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5. 节能环保支出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绿色能源示范县中央补助。

6.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3%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

7. 农林水支出20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5%。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3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 %。主要用于发改委住房公积金。

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6.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 %。主要用于粮油事务行政运行和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发改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8万元,完成预算的98.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7万元,完成预算的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的62.4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当年公务接待费大力压缩。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7万元,下降28.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7万元,下降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3万元,下降38.4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占36.39%;公务接待费支出10.61万元,占63.6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当年未发生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2万元,与上年29.10万元对比增加19.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车改补贴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导致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363.36万元,2017年当年新增固定资产1.79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365.15万元。在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属于政府统一采购范围的物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采购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卡片)帐,定期与保管使用人清查核对,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结余资金的安排情况

2017年单位结余资金5,515,368.96元,比2016结余资金1,780,687.56元增加3,734,681.4元,增加了209.73%。

  1. 基本支出结转结余2,434.00元,比上年34,596.55元减少32,162.55元,减少92.96%。用于部门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512,934.96元,比上年1,746,091.01元增加3,766,843.95元,增加215.73%。主要是危仓老库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资金350万元,科技项目资金40万元。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按政府采购要求程序,先批后买,手续完备。本年新购办公台式电脑2台10000元,其中:联想启天M410台式电脑4800元,戴乐3050台式电脑52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7900元。已经按固定资产购买价值入账。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决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决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1.自评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决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决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决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做到保人员经费,保机构运转。

2.绩效评价管理。

2017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养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按时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都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保公务用车公务出车运转燃油维修及保险等开支,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在经费支出方面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支付各项保运转支出。

3.决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我局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年的预算,确保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10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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