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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730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701000

大姚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我单位担负着全县的绿化造林、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林业技术推广、核桃产业发展、资源林政管理和毁林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并实施天保、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三大国家重点林业项目工程,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林业工作任务。2017年,大姚县林业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保护生态”为目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推动林业改革与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部门基本情况

(1)局机关内设14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计财股、防火办、天保办、退耕办、分类办、森防站、营林工作站、农村能源站、科教产业办、林政股、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林业调查规划队、核桃研究所,并直接管理天保中心和大姚县森林公安局。

(2)人员情况。

我单位人员编制数66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行政编制数22人,事业编制数44人。 

我单位实有财政全供养人数为135人,其中:在职73人(行政29人,事业44人),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7人)。半供养人员14人(遗嘱补助14人)。        

(二)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持续推进,不断压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实行每周五的集体学习例会,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注重思想建党,以“两学一做”为抓手,抓实“支部学堂”学习。开办《大姚林业周刊》,建立了林业公众微信号,多措并举,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研讨会,切实抓好我局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学习日”制度、“固定活动日”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的落实,将“三会一课”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采取重点督查与平常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适时运用好监督执纪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全年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30多人次,集体提醒谈话5次。主动配合县委第二轮巡察组对我局党委的巡察,并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切实做好扶贫、群众信访、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机关形象,确保林业系统风清气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简化、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完善了财务管理和接待制度,杜绝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严格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定期开展对照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三)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执行经县人代会审查通过县财政部门批复的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确保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监管,全力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单位财政收支运行管理工作,依法理财,确保财政工作目标实现。并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认真执行支出预算,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严格控制支出,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财政工作目标。各项工作按年初计划有序进行,顺利完成任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0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626.15万元,涨幅98.51%,主要是由于2017年退耕还林第二批中央林业生态保护补助下达资金2000万元;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资金1600万元;2017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下达378万元;2017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下达资金150万元,导致本年收入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1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5万元,占总支出的24.32%,项目支出3,489.49元,占总支出的75.68%。人员经费支出1,07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3%;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3,458.49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万元。

我局本年度年末结转结余7,00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余7,002.54万元。年度执行中,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236.62元,主要是根据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措施,我局按照清理情况,合计上缴存量资金11笔,其中专项资金6笔合计142.06万元,暂存款5笔合计94.56万元,两项共计236.62万元,减少年初数故有此差异。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5万元,比上年1,055.46万元增长6.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绩效补贴。人员经费支出1,075.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6.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项目支出3,489.49万元,比上年4,702.1万元下降25.79%,主要是因为35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为2016年项目,2016年后未新增其他基建项目支出,另外部分本年度实施的项目未竣工验收形成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0.9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121.5万元,占总支出的24.32%,项目支出3,489.49元,占总支出的75.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0.99万元,比上年5,757.56万元减少1,146.57万元,降幅19.91%;其中基本支出1,121.5万元,比上年1,055.46万元增长6.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绩效补贴。项目支出3,489.49万元,比上年4,702.1万元下降25.79%,主要是因为35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为2016年项目,2016年后未新增其他基建项目支出,另外部分本年度实施的项目未竣工验收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医疗费补助;

4. 节能环保(类)支出1,13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9%。主要用于退耕还草工程项目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

6. 农林水(类)支出2,96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2%。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支出;

7. 住房保障(类)支出5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 “三公”经费支出248.13万元,比上年的15.67万元增加232.46万元,增幅1,483.47%。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7.5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7.66万元,2017年比2017年减少0.16万元,减幅2.09%,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与上年相同;我单位本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实际支出为240.63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8.0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232.62万元,涨幅2,904.12%,主要是用于车辆购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务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我单位本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7.5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7.66万元,2017年比2017年减少0.16万元,减幅2.09%,我单位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接待费用不准记账,当场结账。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签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门的股室长或办公室主任向局长请示,并填制接待审批单,报销时按照单位内部财务报销制度制作报销凭证并由领导会签后,才予以报销。

2. 公款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 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单位本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实际支出为240.63万元,2016年实际支出8.0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232.62万元,涨幅2,904.12%,主要是用于车辆购置支出。为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2017年林业局购入12辆消防车配备到各乡镇及林场,因此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未增加,其中猎豹牌森林消防指挥车5辆,单价16.85万元,总价84.25万元,分别下划到赵家店、三台、昙华、桂花和石羊五个乡镇;南京依维柯森林消防运兵车5辆,单价20.6万元,总价103万元,分别下划到湾碧、三岔河、铁锁、六苴、金碧;消防指挥车2辆分别配至转弯河、三岔河林场。另外,我局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接受监督。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1万元,比上年41.22万元,增加5.0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年年末资产总计8,739.2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448.53万元,占资产总量50.91%,其他应收款3,095.84万元,占资产总量35.42%,存货44.43万元,占资产总量0.51%,固定资产1,150.46万元,占资产总量13.16%。负债总计586.26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586.2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00%。净资产总计8,153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基金1,150.46万元,占净资产总额的19.87%,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7,002.54万元,占净资产总额的80.13%。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共计申请并批复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是货物,属于办公用品购置,合计总金额54.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负债总计586.26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586.2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00%。本年度资产负债率为6.71%,上年为13.41%,比上年减少49.97%。

从变动分析情况来看,我局2017年资产和净资产有大幅增加,原因是财政专款收入增加,银行存款大幅增加进而本年资产大幅增加;年末财政补助结转增加57.42%,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大幅增加,资金支付进度相对缓慢;负债大幅减少,主要是清退多笔恢复林地生产保证金,使应付款减少。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其中:

1、基本支出1,121.5万元保障了大姚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

2、项目支出3,489.49万元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取得的主要事业成绩:

1)林业改革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妥善解决国有林场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身份等问题;

(2)林业投入持续增加。2017年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9200万元(不含储备林贷款),全年累计完成林业投资5613万元,其中生态建设与保护投入4345万元、林业产业发展投入385万元;认真做好储备林项目申报,规划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资金48亿元,占全州360亿元的13.5%,目前已批准一期贷款6亿元,到位资金1.9亿元;

3)生态建设稳步推进。营造林工作扎实开展。完成大姚县2011年-2013年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验收11357.055亩,兑现补助资金525.56万元。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完成全民义务植树70万株,农村四旁植树125万株。加快推进路域环境绿化,完成《大姚县交通沿线面山绿化优化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2017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4万亩。认真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新一轮公益林区划,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70.93万亩、补偿资金1692.0584万元。

(4)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推进核桃、花椒、板栗、苗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全面实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全年实现林业产值29.9258亿元,比上年产值增加4.5258亿元,增长17.81%;实施核桃提质增效10.35万亩;兑付2017年度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43.5723万元;复评林业省级龙头企业8家,新申报1家,复评州级龙头企业3家,新申报1家,加工产值为12.6284亿元;实施生物天敌防治,在金碧等5个乡镇2万亩核桃基地中释放“管氏肿腿峰”27.1960万头和“花绒寄甲卵块”27.1960万粒。开展花椒瘿蚊灾害普查和防治技术服务工作,在花椒瘿蚊发生区铁锁乡、石羊镇、三岔河镇举办了花椒瘿蚊防治技术培训现场会;

(5)依法治林得到加强。2017年共审批零星林木运输 2010.02立方米,共办理零星林木运输证 192份。积极做好林木采伐服务工作,共办理林木采伐蓄积 6991.01立方米,出材2329.54立方米,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21份;在全县范围内相继开展了“平安三号”严打整治“护绿守林”、“双严”、“利剑”等一系列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共发书面停工通知9份,共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455件;查处涉林行政案件404件。收缴林业行政罚款42.19万元,收缴枪支2支,铲除罂粟等毒品原植物300余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6)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强化。圆满完成了我县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任务,对全县天然林面积进行了确认;完成了1676株名木古树的调查和挂牌保护工作;

(7)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进展。累计救护放生各类野生动物49只(条),筹资3万制作野生动物警示标牌200块,妥善处置黑熊伤人事件3起,完成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调查档案工作108起;

(8)种苗质量管理有序规范。检验核桃嫁接苗60万株,核桃穗条15万株。完成了10家育苗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新申请、换证的审核、发证工作;

(9)林业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大姚县林业局生态保护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大姚县经济林果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投资1254.29万元在全县设置生态护林员793人,整合资金150万元,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挑选符合工作要求的150名贫困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71.6776万亩,人均增收1万元;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4万亩、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0.3万亩、全县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70.93万亩,1692.0584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兑现农户;600台太阳能热水器,600台节能灶全部安排到脱贫困难乡镇,总投资78万元;林业科技扶贫培训720人次;

(10)国家储备林建设顺利开展。完成了《大姚县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姚县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一期)项目总投资7.9677亿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 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大姚县林业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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