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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798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500000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  预算单位收入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重要原因

第九部分 其他公开信息

第十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十一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大姚县财政局于2019年1月14日《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财预〔2019〕4号)对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大发〔2011〕2号)精神,设立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2.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申报立项、规划、保护及审查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3.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拟订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贯彻实施国家、省、县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责任;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7.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房产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9.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好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10.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大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划转大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内设19个股室站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我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不存在汇总预算。

(二)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共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在职职工74(公务员数28、机关工人2人、事业人员4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6人,临时人员37人。

(三)车辆情况。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截至2018年12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车辆编制1辆,其他车辆18辆,电瓶车4辆,装载机1台。

三、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8年住建局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住建、规划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委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以观念创新、思想创新、工作创新为先导,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按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人居环境提升等各项工作,推动大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统筹谋划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完成《大姚县城总体规划》和《大姚县城“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正在开发建设大姚“多规合一”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大姚县智慧城市信息平台,现已进入成果汇报阶段;二是启动城市设计试点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国家园林县城”的自身优势特色,更高效地利用旧城更新契机给城市发展所带来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深化研究大姚中心城区的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打造富有活力和风貌的特色城市,2018年3月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了合同,启动城市设计相关工作,现已完成重点地段(武装部及交通局片区)城市设计初稿,设计方正在修改完善;三是正在编制大姚县城北片区、西北片区、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控规编制面积将达到11.24平方公里。四是完成了大姚县城地下综合管廊、防灾减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和大姚县城市公厕建设布点规划。五是乡镇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我县11个乡镇完成总规编制工作,2014年开始我县对总规不能指导和满足集镇发展的乡镇逐步进行总规修编工作,目前完成了湾碧乡、石羊镇、新街镇、龙街镇、三岔河镇的总规修编工作。同时对重点村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目前完成了3个移民搬迁新村、21个易地扶贫搬迁新村、13个省级危改示范村和1个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六是完善规委会议事制度,落实城乡规划听证、督察、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依法实施规划管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大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打造“阳光规划”。严格执行规委会制度,严格控制规划指标,加强日常巡查管理,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一水两污”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筹集资金3150万元,专项用于各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完成了石羊镇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六苴镇等3个乡镇完成了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湾碧等3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已投入使用,其余6个乡镇均已实现垃圾收运全覆盖。加快推进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模式,在县城城郊结合部、南永公路沿线、各乡镇交通主干线村组,采用垃圾清运车每日将垃圾清运至填埋场或垃圾热解站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完成12个乡镇集镇24座二类公厕,建制村130座三类公厕建设,实现全县乡镇、行政村公厕覆盖率100%。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紧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信息住建系统与扶贫信息系统一致,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60日攻坚行动”,精准锁定“4类重点对象”,精准鉴定“非4类”危房,截至10月29日,全县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3085户全部开工,竣工2931户,竣工率95%,其中修缮加固竣工2212户,拆除重建719户。全县非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3018户全部开工,竣工2836户,竣工率94%,其中修缮加固竣工2150户,拆除重建686户。

(四)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农业局片区、经信局片区、教育局片区和北街片区4个大片区16个小片区,涉及被征收户287户,其中:非住宅类21户,实行100%货币化安置,住宅类已签订协议256户,剩余2户未签协议,非住宅类签订协议8户。目前,2018年二期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了范围划定,划定改造项目片区4个片区,现已完成了225户棚改片区住户摸底调查信息采集、民主推荐房屋被征收人代表、房地产评估机构推选等工作,入户调查同意征收率为92.9%,选定被征收人代表28名,完成了入户测绘、《2018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论证会和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五)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是紧紧围绕省州的安排部署,以“六创”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措施,完成新一轮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公厕管理权出让,全面加强市容管理、环卫保洁、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管养等各项城市管理常态化工作,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二是跟踪督导“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为督促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执行“门前三包”规定,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登记,目前,己对县城的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办和劝导;三是为进一步提升县城形象,采取宣传教育自行拆除为主、限期整改强制拆除为辅的方式,向影响城市容貌及形象的业主发放限期整改拆除通知书100余份,集中强制拆除户外广告牌和灯箱广告牌120余个;累计查处违章建筑面积19.6837万平方米,其中拆除面积13.7549万平方米。

(六)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我局共有71名干部职工挂包贫困户174户662人。所挂包贫困户均在湾碧乡,其中,茨拉村委会挂包7个村民小组共122户455人,文宜拉村委会挂包6个村民小组共49户196人,碧拉乍挂包3户11人。2018年下派干部3人分别驻2个村委会扶贫。截至2018年10月,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落实2万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1095元,报销食宿及交通补贴28585元,安排驻村队员体检一次。

(七)全面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建和意识形态方面: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利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部会、职工会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层层进行签订,坚持做到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三是提升基层组织力,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建立清单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体系、重点任务和问题导向。按照“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的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好“党费日”制度、扎实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规范记录支部工作纪实台账和党员教育管理纪实台账。从严从实开展学习调研、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各环节的工作,使广大党员通过严格的组织生活锻炼,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二部分   预算单位收入预算情况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预算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276627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662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6274.00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项目支出 0元,占支出总额的0%。

(二)预算单位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276627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662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6274.00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项目支出 0元,占支出总额的0%。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276627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6274.00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276627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6274.00元,占支出总额的 100%。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276627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66274.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2766274.00元,其中:本年收入1276627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66274.00元(本级财力12766274.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第三部分   预算单位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76627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9639601.00 元,占基本支出的75.51%;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120.00 元,占基本支出的13.47%;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6553.00 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

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201一般公共服务类预算支出384401.00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 384401.00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预算支出 2574315.00元。其中: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06073.00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9748.00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8494.00 元;210卫生健康预算类支出 940099.00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578127.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1972.00元; 212 城乡社区类预算支出  8867459.00元。其中:2120101 行政运行8867459.00元。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情况:501 机关工资福利类预算支出 9639601.00元。其中:50101 工资奖金津补贴 7531260.00元;50102社会保障缴费2108341.00元。502 机关商品和服务类预算支出1720120.00元。其中:50201 办公经费446110.00元;50202会议费5000.00元;50203 培训费5000.00元;50205委托业务费1235760.00元;50206 公务接待费14000.00元;5020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0元;50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6553.00元。其中: 50901 社会福利和救助480.00元;50905 离退休费1406073.00元。 

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情况:301 工资福利类预算支出9639601.00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2381472.00元;30102 津贴补贴3259680.00元;30103 奖金87356.00元;30107 绩效工资 1802752.00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9748.00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2887.00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1972.00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3734.00元; 302 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1720120.00元。30201  办公费61000.00元;30205水费2750.00元;30206 电费7000.00元;30207  邮电费9000.00元;30211  差旅费 42000.00元;30215 会议费5000.00元;30216  培训费5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14000.00元 ;30226  劳务费 1235760.00元;30228 工会经费3000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25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294360.00元。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06553.00元。其中:30302  退休费1406073.00元;30209 奖励金 480.00元。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1242255.00相比增加1524019.00 元。增加13.56%。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正常晋升、年底调整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预算支出情况。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根据全县财力可能和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2019年安排项目支出0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暂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为空。

第四部分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暂无安排。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规定,结合单位重点工作计划,2019年采购预算0元。 2019年暂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766274.00 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9639601.00 元,占基本支出的75.51%;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120.00 元,占基本支出的13.47%;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6553.00 元,占基本支出的11.02%。与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1242255.00相比增加1524019.00 元。增加13.56%。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正常晋升、年底调整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末,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合计163664241.19元。其中:流动资产151737373.76元,占资产总额的92.72%;固定资产11926867.43元,占资产总额的7.28%;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第八部分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主要原因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暂无安排。

第九部分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50.00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250.00 元,公务接待费14000 .00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 %。

2、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元,增长0 %。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250.00 元,与上年18750元相比减少4500.00元,下降24 %。

4、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500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按照有关要求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720120.00元,其中: 30201  办公费61000.00元;30205水费2750.00元;30206 电费7000.00元;30207  邮电费9000.00元;30211  差旅费 42000.00元;30215 会议费5000.00元;30216  培训费5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14000.00元 ; 30226劳务费1235760.00元;30228 工会经费3000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29436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503760.00元相比增加1216360元,增241.46%;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19年预算按照相关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办公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的预算支出;二是2019年将聘用临时人员的工资纳入劳务费核算,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大幅增加。

第十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制度建设,提升质量,预算绩效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四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一、自评情况

一是基础工作管理。业务人员加强对有关预算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的学习,把制度的深入学习作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学习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及核心要求。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比如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按时准确支付到位,做到保人员经费,保机构运转。

二、绩效评价管理

2019年本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都将严格按照预算的目标完成,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为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由财政负担部分养老金、日常公用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经费,每月工资按县编办、人社局和财政局要求,按时上报人事工资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后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公用经费按单位实际支出情况全都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缴纳日常水电费、支付公务接待费、保公务用车公务出车运转燃油维修及保险等开支,严格做到使日常公用经费用到实处,保证了单位的日常办公。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我局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以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年的预算,确保本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2019年1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533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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