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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03816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大姚县财政局于2019年1月14日《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大财预〔2019〕4号)对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单位(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17]236号)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内设侦查监督部、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等5个部门。

(二)人员情况截至2018年11月,共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实有61人,其中:在职34人,退休17人,遗属3人,聘用人员7人。

(三)车辆情况根据《大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大办发〔2016〕31号),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  5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4辆。截至2018年11月,我单位实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车1辆;执法执勤车4辆。

三、部门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9年,检察工作重点工作计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全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更加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着重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切实在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做好成果转化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严格执行向县委及时主动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改进司法办案方式,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犯罪新动向,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和危害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法治大姚、平安大姚建设,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促进法治大姚建设。

四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推进“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动,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五是更加注重推进检察改革创新。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的司法办案主体地位,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司法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探索推进 “捕诉合一”专业化办案模式。推动案件繁简分流,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快速办理案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

六是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成果,强化干警政治担当,永葆忠诚品格;始终把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作为核心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发展方向,全面提高干警司法办案、释法说理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让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警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持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550,784.00元,其中:财政拨款550,784.00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550,7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84.00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550,78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0,784.00元。与上年137,232.00相比增加413,552.00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17人的统筹外经费364,559.00;二是增加退休人员17人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48,993.00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550,784.00元,其中:本年收入550,78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0,784.00元(本级财力550,784.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137,232.00相比增加413,552.00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17人的统筹外经费364,559.00;二是增加退休人员17人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48,993.00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50,784.00元,包括医疗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48,993.00元,占基本支出的8.9%;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791.00元,占基本支出的91.1%。与上年137,232.00相比增加413,552.00元,增加(减少)的原因:一是增加退休人员17人的统筹外经费364,559.00;二是增加退休人员17人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48,993.00元。

2.项目支出预算情况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为空。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从2017年1月起,人、财、物收归省级统一管理,2019年政府采购经费预算纳入省级进行预算。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大姚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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