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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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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国有林场机构职能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115 公文目录:组织机构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国有林场机构职能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04日

一、主要职责
  (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保护全县国有森林资源。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管理全县国有林地、林木,依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组织开展全县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全县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四)依法履行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珍稀植物培育与保护等职能,稳步增加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整体功能。
  (五)履行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保护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分工

普文平(县国有林场场长、县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主持县国有林场、县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国有林场办公室、组织计划股、资源保护股。

王永和(县国有林场副场长、县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昙华山分场场长)主持昙华山分场全面工作。负责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具体管护工作。负责昙华山分场辖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和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场长、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郭宗显(县国有林场副场长、三岔河分场场长)主持三岔河分场全面工作。负责三岔河分场辖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场长、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杨德剑(县国有林场副场长、湾碧分场场长)主持湾碧分场全面工作。负责湾碧分场辖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场长、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杨  逍(县国有林场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国有林场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县国有林场日常具体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场长、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  任:杨  逍
  联系电话:08786218579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国有林场日常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拟定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抓好实施和监督;承办文秘、会议、文印、督查、信访、考勤、保密、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后备干部培养,对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林业信息传递,做好来往接待、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负责车辆等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国有林场改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应急值班、对外宣传、脱贫攻坚、综合绩效考核、档案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纪律督查以及原转湾河林场、三岔河林场、湾碧林场、县林产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县天然林保护中心固定资产处置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计划股
  股  长:马小龙  
  联系电话:08786218177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人事、劳资、社会福利待遇等文件精神;负责国有林场干部职工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国有林场人事、工资的管理,落实干部、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落实职工的死亡抚恤待遇;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财务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国有林场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职工工资的发放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扣缴工作;负责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开支及按规定报销工作,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报销工作;负责各种费用的征缴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县国有林场财务审计、工资人事、乡镇津贴、社会保险、项目申报管理、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统计以及原转湾河林场、三岔河林场、湾碧林场、县林产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县天然林保护中心项目、资金、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债权债务处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资源保护股
  股  长:向天毕
  联系电话:08786223066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林业法制宣传,协调处理林政案件的听证、复议及法律应诉案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林业资源调查、木材采伐、运输管理、林地征占用审核报批工作;督促指导各分场认真履行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保护责任区国有林木、林地,依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各分场认真落实国有林区林地林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全县国有森林资源安全;督促指导各分场认真履行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珍稀植物培育与保护等工作职能;督促指导昙华山分场认真履行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职责,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统筹协调县国有林场巡山护林、林政执法、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员管理、森林资源调查以及原转湾河林场、三岔河林场、湾碧林场森林资源处置后续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昙华山分场
  场  长:王永和
  联系电话:0878 6387800
  工作职责:1.依法履行昙华山分场责任区域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管理国有林地、林木,依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2.依法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安全;3. 依法履行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珍稀植物培育与保护等职能,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整体功能;4.按要求组织实施好相关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的能力和水平;5.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和护林员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职责;6.具体承担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保护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7.完成县国有林场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三岔河分场
  场  长:郭宗显
  联系电话:0878 6375066
  工作职责:1.依法履行三岔河分场责任区域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管理国有林地、林木,依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2.依法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安全;3. 依法履行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珍稀植物培育与保护等职能,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整体功能;4.按要求组织实施好相关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的能力和水平;5.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和护林员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职责;6.完成县国有林场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湾碧分场
  场  长:杨德剑
  联系电话:0878 6365986
  工作职责:1.依法履行湾碧分场责任区域国有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管理国有林地、林木,依法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2.依法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确保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安全;3. 依法履行营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珍稀植物培育与保护等职能,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整体功能;4.按要求组织实施好相关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的能力和水平;5.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和护林员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职责;6.完成县国有林场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