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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34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曹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内容,县城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一些背街小巷绿化、亮化未实施,蜻蛉路局部单边路、曙东路与东岳路交叉口段未硬化,建议进一步完善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巷道路。现答复如下:

近5年来,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排查了县城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根据北街小巷改造年底计划,逐年实施了南营山、向家巷、东岳路、曙东路、东岳巷、蜻蛉路、春溪巷、莲花巷、金保巷、金安巷、校场西路等改造工程。曙东路断头路部分属2015年启动的道路改造工程,因曙东路与东岳路交叉口处道路建设用地没有依法征用,经过多次协调,都没有与土地所有人达成征地协议,所有无法继续实施曙东路道路建设;蜻蛉路属2016启动的道路改造工程,中段出现半边道路工程,同因道路建设用地没有依法征用,经过多次协调,都没有与土地所有人达成征地协议,所以造成项目建设缺陷。针对该两条道路土地征用问题,我局将提请县人民政府由县委、县政府成立的征地工作组统一协调征用道路建设用地,待建设用地解决后,我局立即完善工程建设相关建设内容,有效保障道路安全通畅。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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