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洪洁代表:
你在大姚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上所提的第112号“关于完善县城区停车位和在交通情况复杂路口建固定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完善城市道路路网建设力度加大,打通了断头路,交叉路口也就相应增多,加之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辆数量也日益增多,而城区缺乏专用停车场,县城流动人口又增多,车多人多,部分交叉路口无交通信号灯,特别是新建成投入使用路口存在安全隐患现象。我县的交通路口建固定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历来属县交警部门结合实际提出规划设置,并作出资金投入预算报政府研究配设。但由于需设置的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较多,而我县财政困难,只得分批分期投入配设。我局将积极按照政府的讨论决定并配合交警部门逐步配强配齐交通路口建固定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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