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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350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刘启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私搭乱建拆除处理力度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大姚县迅速扩展,违法建设现象也与之俱增。为使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大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严格执行大姚城市总体规划,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建筑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建设1849起,建筑面积19337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35935㎡。

今年来,我局根据大姚县实际,按照“消除存量,杜绝新增,严格执法,确保无违”的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突出重点、拆除与建设、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及私搭乱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秩序。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在日常巡查中采取发各类宣传资料、口头宣传教育、在规划区内和重点村张贴通告和巡回宣传法律法规等措施,切实加强乱占乱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和乱占乱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开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揭发、举报乱占乱建的行为。

二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大姚县人居办成立拆违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违章建筑查处清理工作,逐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

三是依法从严查处违章乱建。经依法查清核实乱占乱建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整治居民小区私搭乱建行为。现就您所提出的金龙社区金龙洞一组村民金海平在金二组公共道路、南塔山脚处私挖建房一事,在2016年8月该户才动工时,大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就此事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两份,要求你限期拆除。现我局已将此事写出书面报告报交大姚县人民政府,要求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目前相关的协调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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